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

由比特幣看數位貨幣的發展現況與應對之道◆文/林建甫(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林毅璋(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交流雜誌107年6月號第159期(歷史資料)》

去年以來,金融科技領域最熱門的議題就是比特幣(Bitcoin),除了激烈起伏的價格波動外,數位貨幣(Digital Currency)背後運用的新科技,如區塊鏈(blockchain)等,大幅提高交易的便利性與時效性,降低更多人力、時間與金錢的耗費,成為金融領域注目焦點。然而,其高投資風險與「去中介化」的特點,都將挑戰各國央行的貨幣政策。

數位貨幣的形式與定義

要談「數位貨幣」之前,得先談談現行貨幣的類別。現持有能在市面上購物及流通的現金,即為各國央行發布的法定貨幣(Fiat Money),最重要的功能為交易的媒介以及成為商家的計價單位。

依據我國央行引用IMF(國際貨幣基金)的分類架構,「數位貨幣」可分為以數位形式儲存價值,並以法定貨幣為計價單位的「電子貨幣」(E-money);與以數位形式儲存價值,並以非法定貨幣為計價單位的「虛擬貨幣」(Virtual Currency)。其中,「電子貨幣」又以卡片形式如悠遊卡,和目前流通最廣泛的肯亞M-PESA等,以及網路形式如第三方支付儲值帳戶的形式呈現。

「虛擬貨幣」與「電子貨幣」都同以數位形式儲存價值,但「電子貨幣」是法定貨幣的數位表述;「虛擬貨幣」則為非法定貨幣的數位表述,須透過兌換程序才能取得法定貨幣。

「虛擬貨幣」又分為中介發行機構所發行者,如亞馬遜幣(Amazon Coin);與去中心化者,如比特幣。由於比特幣是運用密碼學技術控制交易流程,因此也稱為「加密貨幣」(Cryptocurremcy)。 私人發行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通常具有自訂的計價單位,並非以法定貨幣作為計價單位,因此在流通上不受國界限制,而其幣值完全取決於市場對其未來的預期。至於央行發行的虛擬貨幣,則以該國的法定貨幣作為計價單位,並由央行決定要具一般性或限制性的普及程度,以及匿名制或是實名制。

根據今年3月1日CoinMarketCap的最新數據,全球虛擬貨幣總市值約4,413億美元,其中比特幣市占率近四成居首,市值約1,761億美元,流通量約1,689萬單位。

│比特幣的特點─區塊鏈技術

比特幣誕生於2009年,是全球首個分散式匿名數位貨幣,由化名「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發布全世界第一個比特幣軟體,並啟動比特幣金融系統,藉由點對點(peer to peer)的電子現金,可以不需要經由金融機構,就能在雙方間直接傳送。

比特幣透過區塊鏈技術運作,特色是去中介化、全球通用、不需第三方機構或個人管理。區塊鏈的想法是讓每個人都是一個節點(nodes),且每一個節點在相同時間都擁有同樣的帳本資訊,利用這套分散式帳本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 DLT)打破我們熟悉的金融業統一平台、中心運作的概念。

區塊鏈運作的過程中,當要交易時,交易人向節點宣告交易內容,透過「數位簽章」(Digital signature)、「公開金鑰加密」(Public key encryption)及「工作量證明」(Proof of Work, PoW)進行認可,一旦交易被認可,將在原有資料下面新增一個區塊(block),而所有區塊串連起來就是區塊鏈,也是每個節點同時擁有的帳本資訊。

研究指出在貨幣幣值不穩定、金融環境較差、資本控制和跨境交易成本高的地區或國家,比特幣受到青睞的程度愈高,突顯比特幣保值(安全性)、跨境交易便捷與交易成本低等特性。因此,區塊鏈技術成為與人工智慧(AI)、物聯網(IOT)、大數據(BigData) 並駕齊趨的創新技術。歐美各國央行及國際重要金融機構如IMF、ECB等,皆肯定區塊鏈分散式帳冊技術的應用,認為在金融、醫療與稅務等領域都有發展潛力。

除了大家耳熟能詳的比特幣外,目前較有知名度的虛擬貨幣還有瑞波幣(Ripple)與以太幣(Ethereum)等。這幾種虛擬貨幣的發展過程中都吸取比特幣的經驗與技術做進一步改良,普遍在交易速度上都較比特幣更為提升。然而,其他虛擬貨幣的價值多仰賴比特幣支撐,價格波動幾乎一致,市場上仍以比特幣做為指標。

比特幣的爭議

然而,今年以來,比特幣價格已呈現泡沫化,降幅高達七成,引發許多國家強化監管。依據BitInfoCharts網站於今年3月初的資料顯示,87.5%的比特幣是由0.61%的帳戶所持有,所有權高度集中。少數人持有再加上平均日均交易量僅有15萬至20萬單位,比特幣的價格易受人操控。

比特幣非由政府發行,沒有像法定貨幣一樣有資產或政府的支撐,同時缺乏保護投資人的規範,不僅投資風險大,過去也發生過交易平台遭受駭客攻擊及竊盜事件,像是今年1月日本虛擬貨幣交易平台Coincheck遭駭,損失約5.3億美元。

我國金管會就表示,比特幣價格波動極大,是具有高度投機性的數位「虛擬商品」,提醒社會大眾務必要審慎評估投資風險。同時也要求國內的金融機構不得收受、兌換比特幣,亦不得於銀行ATM提供比特幣相關服務。

如何應對數位貨幣的發展

近來各國央行紛紛作出表態,否定虛擬貨幣。曾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美國經濟學家史迪格里茲(Joseph E. Stiglitz)就大力反對虛擬貨幣。他認為,國際上正在遏制洗錢和恐怖活動資金等,為何還要製造漏洞?虛擬貨幣除了投機之外,並無有效的功能,缺乏建設性,應加以禁止。

我國央行也認為,比特幣的問題在於價格波動大,難以具備價值儲藏功能;購買力波動性高,不適合做計價單位;交易投機性高,僅少數用作交易媒介。因此比特幣很難成為貨幣的替代品。

然而,史迪格里茲卻支持央行發行數位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停發紙幣改用數位貨幣,因為數位貨幣更有透明性,將易於掌握經濟活動,進行宏觀管理。唯一的問題是資訊過度集中於政府,惡劣的政府可能加以濫用。

事實上,許多國家紛朝向無現金社會的目標前進,由國家發行虛擬貨幣是值得思考的政策之一。國際清算銀行(BIS)早在1996年就建議,各國央行應將發行電子貨幣納入政策選項,去年在比特幣飆漲時,也建議各國央行應思考發行加密貨幣,以對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爆炸性成長挾帶的風險。

虛擬貨幣由於使用區塊鏈的技術得以去中心化,其便利性、低成本與透明的交易平台制度廣受各界歡迎。未來方向應是回歸央行發行法定貨幣,以減少價格激烈波動,降低成為投機資產的風險。因此,可預期的是政府和中央銀行以主權數位貨幣形式發行自己的加密貨幣只是時間問題。

數位貨幣已是不可扭轉的趨勢,由瑞穗金融集團和日本郵政銀行起頭的數位貨幣J Coin,宣布將於2020年東京奧運正式啟用,預期J Coin將與日圓並列,以一對一的匯率兌換。除了日本之外,俄羅斯、愛沙尼亞、杜拜、瑞典與以色列等國也都考慮由政府發行加密貨幣。

長遠來看,虛擬貨幣現交易量雖小,但未來若普遍使用,可替代實體貨幣、取代銀行存款與中介清算、改變貨幣流通速度,以及使貨幣乘數產生結構性變化,進而影響原本各國央行貨幣政策的傳遞效果及金融穩定。未來,數位貨幣與實體貨幣並行將成為常態,全球貨幣體系將基於區塊鏈技術和網際價值網路(The Internet of Value)運作,相關配套是否完備成為能否廣為使用的關鍵。

審慎評估及因應

政府及各金融機構應深入了解虛擬貨幣所帶來的各項改變與衝擊,及早制定對策或修法因應。像是發行加密貨幣可能讓各銀行業中心面臨更大的網路攻擊風險,可提早因應如資訊安全、減低駭客攻擊或詐欺等風險。若僅處在觀風向的階段,過度保守或大意而錯估情勢,不僅失去爭取國際性虛擬貨幣來台機會,也會讓國內金融業失去發展契機,更讓支援產業錯失商機,且在數位化的全球貨幣體系中居於落後。

近來,傳出我政府著手研擬虛擬貨幣的推動,吾人樂觀其成,期盼政府能以開放的金融監理態度,甚至是更明白的宣示不禁止甚至是鼓勵國內投入數位貨幣的發展,為FinTech帶來更完善的研發環境,讓台灣在數位經濟的轉型迎頭趕上。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