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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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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義務律師姜志俊的公益人生◆文/林元裕《交流雜誌111年8月號第184期(歷史資料)》

  • 更新日期:112-07-13

一早姜志俊律師一如往常精神奕奕的來到海基會義務律師諮詢室,受理來會諮詢民眾的各類案件,包含兩岸婚姻、人身安全及商務糾紛等。民眾不諳兩岸法制的差異,對牽涉的權利義務瞭解有限而徬徨不安,諮詢過程中姜律師總是耐心答覆及釋疑,他的專業分析與建議,幫助民眾解決了許多疑難雜症。

姜志俊律師與海基會結緣於1994年,當時震驚兩岸的「千島湖事件」,造成多名臺灣觀光客在陸遇難,姜律師受邀加入海基會籌組的專家團隊,赴陸協處相關法律事宜,之後就加入了海基會義務律師行列。他長期擔任海基會的「財經法律顧問」及「義務律師」,為兩岸人民及臺商朋友提供專業諮詢及法律服務,積累無數好口碑,樹立參與兩岸事務及熱心公益的標竿。

學習動能超越常人 轉個彎的海闊天空

姜志俊不僅擁有法律專業的「真本事」、「硬實力」,還多才多藝。學生時代,他除了學業表現優異,也熱衷田徑、游泳、足球等體育活動,屢屢獲選校隊,大小賽事總有他的身影。

姜志俊說:「我不是一開始就念法律的」。大學入學原選填就讀理工科系,發現志趣不符,隔年再考取臺灣大學法律學系,自此步入法律生涯。除了主修課程外,也善用學校豐富的文獻與學術資源,涉獵文史、哲學等領域,奠基多元深厚的知識與思考涵養。

在澎湖服海軍軍法預官役期間,他決心投入司法考試,退伍後陸續考取政治大學法研所及司法官,先後擔任過基隆地院法官、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再調任甫成立之士林地院擔任首梯次的法官,實務與歷練豐富。

公視首任監事 法律專業把關

1987年間因家庭照護因素,轉換跑道擔任執業律師。1990年間,獲舉薦擔任消基會義務律師,陸續擔任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社長,消基會秘書長及董事長等要職。期間參與消費者權益保障相關立法、修法,也開展與國際及兩岸消費者組織互動、交流,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及完善立法保障不遺餘力。

公共電視創立後,他獲聘為首任監事,另出任臺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董事長等,用法律專業把關,臺灣實施仲裁制度後,姜志俊積極參與制度運作,在大多數案件擔任「主任仲裁人」,服務範圍更由在臺案件擴及至對岸。

在工作之餘,姜志俊也持續精進兩岸法制專業,他修習博士課程,在中國政法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勤研法制、推廣實用知識,更筆耕不輟,著作涵蓋定型化契約、消費者保護等,也出版書籍,分享赴陸投資等實務經驗,提供社會大眾具教育價值的「法普」知識。

「天字第一號」 

海基會義務律師的火車頭 

1996年陸委會開辦「台商張老師」諮詢服務,他獲邀擔任法律顧問;200512月,海基會啟動「義務律師」諮詢服務,他以編號「天字第一號」義務律師的身分,領銜加入義務律師輪值,至今已邁入第18年,風雨無阻,未曾間斷。值得一提的是,姜志俊也是「代班王」。有時排定的義務律師不克當值,他總是願意抽出時間代班馳援,更不吝在諮詢結束後,繼續為陳情案的承辦人說明釋疑。他的熱心與無私,也凝聚了海基會義務律師團隊的向心力。

談及服務經驗,姜志俊說,兩岸人民往來互動,尤須留意「法制差異」對個案適用法律的影響。他舉例,中國大陸的物權制度與我方存有不小差異;又如,中國大陸可主張「代位繼承」者,我方規定只有直系血親卑親屬範圍;而中國大陸對離婚訂有「分居期間」、「冷靜期」等規定,與我方法制大相逕庭。

投身公益數十載,姜志俊始終堅持「人生以服務為目的」的人生觀,他相信「人性本善」,人與人之間可透過良善的力量相互影響。秉持這個信念,他會繼續走在服務與公益的道路上,將專業與經驗分享給每一位需要幫助的有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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