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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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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斯哥氣候峰會:實質進展與爭議◆文/溫麗琪(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鄭伊庭(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輔佐研究員)《交流雜誌111年2月號第181期(歷史資料)》

2021年底的格拉斯哥氣候峰會(COP 26)受到全球矚目,其決策和共識將成為2030年的永續發展重要關鍵。在峰會舉辦前夕,聯合國環境署發布《2021排放差距報告》,證實各國所提出的國家自主貢獻與碳中和承諾,遠不足以實現《巴黎協定》目標,更直指即便各國氣候承諾得以履行,全球至本世紀末以前仍將升溫2.7℃。在這樣的背景下,人類的經濟活動勢必將受到非常大的轉型壓力。

甲烷減排成各國氣候政策重點

溫室氣體排放遲遲無法有效降低,既然甲烷為僅次於二氧化碳的第二大溫室氣體,且甲烷會產生另一溫室氣體─臭氧,不但造成嚴重空氣污染,亦使人類容易罹患呼吸道和心血管疾病,各國即鎖定以甲烷減量為進一步的目標。

在歐盟及美國聯手號召下,人為甲烷排放佔比超過50%的111國簽署「全球甲烷承諾」(Global Methane Pledge)倡議,承諾2030年要將甲烷排放量減少30%(與2020年相比),若所有國家皆採取行動達成此一目標,將可於2050年以前避免升溫0.22°C、2030年以前每年避免20萬5千人因呼吸和心血管疾病而過早死亡。

「全球甲烷承諾」是各國元首第一次共同針對甲烷減排做出承諾,雖然中國大陸、俄國、印度等甲烷排放大國並未參與其中,但也顯示甲烷管制將成為國際氣候政策重點,對於氣候變遷減緩具有重要貢獻。

全新碳交易市場已然成形

136個國家承諾2050年碳中和,各國紛紛推出綠色新政,其中碳交易最受矚目,不僅影響未來企業的成本負擔,也啟動未來新經濟的面貌。格拉斯哥氣候峰會最重要的進展是針對延宕多時的全球碳交易市場規則達成決議,原因在於《京都議定書》與《巴黎協定》存在國家減碳責任認知不一致的問題。因此,2020年《京都議定書》正式結束,改由《巴黎協定》接手做為全球氣候管理的依據時,便會面臨碳交易市場機制在銜接上,許多應調整與修改之處:

一、碳權重複計算

在《京都議定書》的碳權交易機制中,存在賣方售出及買方購買之碳權,可否計算成為雙方減碳成果的爭議,而COP 26達成協議,未來碳權不可重複計算,即碳權只能作為買方之減碳成果,販賣碳權國家不可再將賣出之碳權作為自身的減碳成果。

二、歷史碳權如何認定

《京都議定書》下的國際碳市場機制累積許多品質不一的碳權,若將這些歷史碳權全數納入《巴黎協定》碳市場機制,可能重挫碳價市場,無法帶動減碳效果;所幸在COP 26氣候峰會上,各國已決議2013年1月1日後所認證之碳權,才能在國際碳交易市場流動,解決了歷史碳權認定的棘手問題。

金融聯盟提供100兆美元 助全球淨零排放

在COP 26氣候峰會上,世界金融體系破天荒為氣候變遷做出重大承諾,成員數逾450多家金融公司(包括銀行、保險公司、退休基金、資產管理公司、出口信貸機構、證券交易所、信用評等機構、指數編撰公司、會計事務所)、總資產超過130兆美元的「格拉斯哥淨零金融聯盟」(Glasgow Financial Alliance for Net Zero,Gfanz),宣布在2050年前提供100兆美元資金,協助世界經濟體在2030年前達成減排50%、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目標,並於後續每年報告進展情況及資助對象的排放量、每5年重新檢視目標,為民間金融機構共同落實永續金融、加速產業邁向淨零,立下重要里程碑。

為使金融機構對於實現淨零排放的投資路徑更加明確,「格拉斯哥淨零金融聯盟」於COP 26期間發布《淨零融資路徑報告》(Net Zero Financing Roadmaps),明確指出2050年全球淨零碳排目標需要125兆美元氣候資金的投入,而2021~2030年,民間金融機構至少須投入32兆美元氣候資金,才能讓世界走在淨零排放的軌跡上。報告亦從投資主體、投資地區,以及投資產業等方面進行需求評估。

投資主體方面,民間金融機構的參與將會是實現淨零目標的關鍵,在淨零碳排所需的125兆美元氣候資金中,約可貢獻70%的資金(約88兆美元);報告也指出,政府政策、法規、市場建設、公共投資等支持手段,帶動私人資金的投入亦具有重要影響,從2021年到2030年,每年1,100億美元的公共混合融資,將能帶動3,000億美元私人融資的投入。

投資地區方面,為達2050年全球淨零碳排目標,未來10年32兆美元的私人融資資金按地區應分配如下:亞太地區(13.6兆)、歐洲(6.6兆)、北美(5.9兆)、非洲(1.7兆)、中南美洲(1.5兆)、中東(1.2兆)、歐亞大陸(0.9兆)、尚未分配到任何區域(0.6兆)。

投資產業方面,報告亦指出未來10年32兆美元的私人融資資金,應導入電力業(16兆)、運輸業(5.4兆)、建築業(5.2兆)、工業(2.2兆)、低碳燃料(1.5兆)、農業、食品和其他土地利用(1.5兆)六大重點產業部門。

消弭爭議與疑慮將是轉型關鍵

2020年格拉斯哥氣候峰會有許多重要進展,然在執行上仍面臨許多爭議與疑慮。首先,碳排放交易目的是透過市場機制以量制價,讓企業負擔減碳成本,進而提高減碳誘因,然而,這種購買碳權作為本身減碳成果遭受許多批評,且相關執行細節尚未擬定,也為排放交易市場增添不少阻力與不確定性。

另外,各國元首共同對甲烷減排做出承諾,是人類對抗氣候變遷的一大進展,然在實際執行層面上,未提出具體路徑與措施,如何持續追蹤各國減量成效,最終能否達成目標,仍有待觀察。

最後,民間金融機構聯合宣布提供100兆美元助全球淨零排放,意味永續資金已逐步到位,然而如何認定哪些投資標的是永續的、如何確保永續資金確實流入永續領域,目前全球沒有一致的標準與程序,容易造成企業「漂綠」,對永續金融的發展造成傷害。

兩岸的因應作為

在淨零碳排趨勢下,未來環境表現會影響到產業的競爭力,臺灣雖非聯合國一員,不受聯合國氣候政策的規範,為了與國際接軌、維持經濟競爭力,我國仍有許多必要執行的政策,例如建置碳排放交易機制以避免碳邊境調整機制的成本負擔。透過碳權排放交易以達成碳中和已成各企業未來不得不然的手段,而排放交易市場是國際公認最公平且有效的減碳政策,中國大陸也在2021年6月建置全國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我國應即早規劃因應市場的需求,同時展開碳排放交易機制及碳費訂定,促使企業積極轉型,達到減碳成效。

再者,國際間能源政策多朝向再生能源政策發展,歐盟國家向100%的目標建置,中國大陸再生能源的建置容量已達40%。這次會議中,甲烷減排成為繼減碳後另一重要國際趨勢,我國身為天然氣進口國,對甲烷排放責任更無法置身事外,因此,政府需隨時掌握國際甲烷管制政策,作為相關政策擬定的參考。

最後,在「永續金融」趨勢下,資訊揭露是未來影響企業能否取得資金以及氣候議題是否緩解的關鍵因素,政府應即時掌握國際資訊揭露規範,鼓勵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進行資訊揭露的準備,包含盤查、認證等相關工作,提升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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