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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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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及中國大陸數位貨幣現況與趨勢◆文/王國臣( 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一研究所助研究員 )《交流雜誌109年12月號第174期(歷史資料)》

2020年,新冠肺炎(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COVID-19)疫情加速數位貨幣進展。例如:2019年4月,國際清算銀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BIS)的調查顯示,在全球66家中央銀行中,沒有一家計畫發行跨境支付的數位貨幣。惟到了2020年10月,BIS支付委員會主席康利夫(Jon Cunliffe)指出,肺炎疫情拉高民眾對無現金支付的需求,迫使各國加快數位貨幣的研發進程。

臺灣於2020年下半年進入數位貨幣試驗階段;日本與韓國則為2021年。直到2019年12月,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eral Reserve System, Fed)都尚無數位貨幣規劃,惟到了2020年2月,Fed已開始研擬。期間,英國、加拿大,以及歐洲中央銀行(European Central Bank, ECB)也相繼投入。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球28國已展開數位貨幣發行計劃。

全球數位貨幣競爭

在諸多國家中,尤以數位(字)人民幣(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 DCEP)最受關注。2014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人行)成立法定數字貨幣專門研究小組,2年後,首度證實DCEP發行計畫。2017年1月,人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成立;該所又於2018年6月與2019年3月創設深圳金融科技與蘇州長三角金融科技兩家公司。2019年8月22日,人行頒布《金融科技發展規劃》,明示開展DCEP研究。

除政策鋪展外,DCEP的研發亦取得顯著進展。2019年9月5日,DCEP進入閉環測試(closed-loop testing),模擬「商業與非政府機構」的支付。2020年4月20日,人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宣布,DCEP將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以及未來的冬奧場館,進行內部封閉測試。其中,蘇州側重交通補貼;雄安聚焦餐飲與零售業;成都鎖定線上線下融合消費。

甚者,2020年7月9日,人行相繼與滴滴出行、嗶哩嗶哩,以及美團等20多家企業合作,擴大DCEP應用場景。8月9月,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以及建設銀行開始測試DCEP。9月30日,人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與城市商業銀行清算服務,建立中小銀行的DCEP運行平臺。10月12日,深圳啟動全面試點,直接向民眾發放1,000萬人民幣的DCEP,顯示DCEP蓄勢待發。

數位人民幣的運作機制

至目前為止,中國大陸貨幣當局並未發布DCEP的完整白皮書,具體技術細節不得而知。惟人行於2019年先後發表「金融技術前沿:Libra和數字貨幣的前景」、「關於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兩篇論文重點高度一致,且符合人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申請的86件數字貨幣相關專利內容,勾畫出DCEP的若干重要特徵,以下依序說明之。

首先,DCEP將以1:1的比例與人民幣掛勾,採用雙層運營體系:第一層為人行與商業銀行間往來;第二層為商業銀行、個人與企業間交易,最終實現點對點(peer to peer, P2P)移轉,無須繞道銀行。換言之,人行無意直接向民眾發行DCEP,而是保留金融中介機制,惟金融機構須向人行繳納全額(100%)的存款準備金,避免DCEP超發。

此外,雙層運營體系的目的有二:首先,僅人行可發行DCEP,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任何民眾都不能拒絕接受DCEP。其次,商業銀行維繫金融市場營運與研發創新支付,避免央行單一決策與減輕業務負擔。同時,雙層運營體系保留「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即DCEP具有一定程度的身份認證,故人行可追蹤DCEP的流向。

最後,DCEP旨在替代現金,即流通中貨幣(即M0)。DCEP類似電子錢包,民眾透過近距離無線通訊(Near Field Communication, NFC),實現無須連結網路的「雙離線支付」,克服偏鄉網路訊號薄弱,或因大規模天災造成斷網的極端事件。同時,DCEP亦具備掃碼支付、匯款與儲蓄等功能。惟民眾仍需臨櫃,或利用網路銀行、自助提款機(automated teller machine, ATM)加值DCEP。

展望未來,DCEP不排除結合區塊鏈(block chain)。例如:2019年5月,人行表示新版人民幣沒有5元紙鈔,係因新版5元紙鈔將結合區塊鏈,測試流向定位追蹤。惟人行強調,DCEP結合區塊鏈的要件,是每秒交易吞吐量(transactions per second, TPS)達30萬筆,現階段技術仍有顯著落差,故目前僅票據與信用證融資兩個低TPS交易市場,結合區塊鏈。

數位人民幣的戰略目的與意涵

DCEP的首要戰略目的係為保持貨幣政策自主性。前人行行長周小川表示,中國大陸不可能採用由外人管控的虛擬貨幣。人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亦強調,DCEP旨在遏制加密資產,確保央行控制貨幣政策。此外,周小川還抨擊,部分支付機構模仿銀行吸收民眾儲蓄、店家更拒收人民幣,顯示第三方支付也觸及貨幣當局紅線。

其次,DCEP可強化金融監管。由於DCEP須進行實名認證(know your customer, KYC),故人行可藉由DCEP的編碼,輕易追溯民眾的每筆交際記錄,確保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以及杜絕資本外逃(capital flight)。例如:2020年6月9日,人行發布《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加強管控10萬人民幣以上的用現異常;此舉便是為DCEP鋪路。

第三,DCEP可提升宏觀調控成效。例如:人行可藉由DCEP檢核政策資金,舉凡紓困款項與普惠金融,確實撥入目標群體。甚者,DCEP可能加載「限額」(quota)設計──分拆多個專款錢包。例如:每日民眾購買豬肉的配額為10元DCEP,防止搶購物資。對此,人行副行長范一飛坦言,人行可要求相關金融機構,設置每日或每年累計交易限額。

第四,DCEP還可搭配社會信用體系。范一飛表示,DCEP的兌換可依信用分數,實施分級收費。例如:2020年4月,平安銀行與中信銀行宣布,全面實行信用卡積分新規,擴及用支付寶與微信支付,且不設上限;消費記錄將連結信用分數。換言之,DCEP除增進社會信用體系的資料蒐集,亦加大「失信被執行人」的懲處力度。

最後,DCEP充實人民幣國際化內涵。穆長春不諱言,DCEP將提升人民幣跨境支付便利性,尤其是在「絲綢之路經濟帶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此外,人行率先發行DCEP,亦可率先訂定數位貨幣的國際標準,讓人民幣在國際貨幣體系中扮演更重要角色,並達到「中國標準2035」的政策目標。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DCEP預期搭配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 CIPS)。人行於2012年決定分兩期建設CIPS:一期採用即時全額結算(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 RTGS),2015年10月8日上線運行。二期再引入定時淨額結算(designated-time net settlement, DNS),形成RTGS與DNS的混合模式,2018年5月3日正式營運,實現全額結算可即時到帳,淨額結算則為定時機制。

CIPS參與金融機構分為兩類:直接與間接參與者。直接參與者在CIPS開立帳戶,目前共31家金融機構與兩家基礎設施參與者──上海清算所與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870家間接參與者,則須經直接參與者鍵入CIPS。CIPS已覆蓋91個國家,並延伸到160個國家,含括世界各時區的金融市場;處理業務累計400萬筆,金額達60兆人民幣。

如此,DCEP結合CIPS,將形成數位貨幣的全球支付網路。例如:2018年11月14日,人行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簽署協定,共同研究數位與行動支付、區塊鏈,以及應用程式設計發展介面(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 API)。新加坡星網電子付款公司(NETS)亦攜手中國銀聯國際,研發電子錢包的跨境連接。易言之,DCEP將拓展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尤其是,2020年8月7日,美國財政部制裁11名中國大陸與香港官員。但是在8月23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強調,中資銀行繼續執行相關業務。對此,10月16日,美國財政部正式警告,若跨國金融機構與遭制裁人士進行重要交易(significant transaction),將排除於美元匯兌體系。故DCEP結合CIPS,可降低對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 SWIFT)的依賴。

綜合上述,DCEP的戰略目標有五:保持貨幣政策自主性、強化金融監管、提升宏觀調控成效、增進社會信用體系,以及充實人民幣國際化內涵。惟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端視各國對人民幣的接受程度,決定性因素包括經濟與貿易規模、金融市場深度、幣值穩定,以及資本帳(capital account)開放;故DCEP與人民幣國際化無絕對的因果關係,僅增加使用人民幣的誘因。

數位人民幣的機遇與挑戰

數位人民幣的全面發行,已箭在弦上。根據人行的統計,自2020年5月開始實施DCEP試行以來至8月底,11萬民眾與8,859家企業累計交易313萬筆,總金額達11億人民幣。同時,人行已開始擬定DCEP法規、金融監管,以及跨部會合作。如無意外,中國大陸將是第一個發行數位貨幣的經濟大國。甚者,DCEP還將搭載CIPS,拓展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DCEP將帶來諸多劃時代的便利性。首先,紙鈔人民幣面額小,不易攜帶,且偽鈔充斥,商家拒收一再發生;DCEP則可克服以上問題。其次,DCEP採取雙離線支付,嘉惠偏遠或網絡不普及地區,達成普惠金融的政策目標。第三,DCEP可彌補微信支付與支付寶的缺點,含括薪資轉帳、企業對企業(business-to-business, B2B)的網路交易結算。甚者,DCEP打破民間支付的壟斷與壁壘。

進一步而言,短期內,DCEP與協力廠商支付平臺可能共存;惟從長遠來看,這些支付平臺恐整合到DCEP當中,退居研發與服務。例如:《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揭露,人行希望藉由DCEP,搶奪阿里巴巴與騰訊在數位支付領域的主導權。此外,參與DCEP應用場景的20多家國內外企業,亦未見微信支付與支付寶;DCEP針對第三方支付的意圖明顯。

目前DCEP採用雙層運營體系,故民眾無須過度擔憂負利率。因為在現行金融中介體系下,大眾可選擇利率較優惠的銀行,故存款利率應為正值;反之,若採行單層運營體系,存款集中於中央銀行,儲戶只能被迫接受利率政策。屆時,央行可實施負利率政策(negative interest on excess reserves),削減儲蓄意願,轉向消費與投資,刺激經濟成長。

惟值得注意的是,現階段DCEP尚無法支援跨貨幣支付,這不僅牽涉設計、國際標準,以及介面等技術層次議題,並夾雜各國法律與監管框架的統合。據此,若中國大陸單方面推行DCEP,將等同於全面資本帳管制,所有外幣進出中國大陸,都必須轉換為DCEP。特別是,DCEP輔以社會信用系統,加強金融監管與處罰,故須更加留意相關法規。

展望未來,DCEP或引發新一波國際貨幣競逐。例如:2020年2月,日本、美國、加拿大、英國、歐盟、瑞典與瑞士,共同合作研究數位貨幣。其中,日本外務大臣中山展宏(Norihiro Nakayama)坦言,此舉便是針對DCEP。另一方面,具匿名性的紙鈔或替代實名制的DCEP,以期規避中國大陸貨幣當局的監管。換言之,新型態的人民幣黑市(black market)是否因此產生?亦值得追蹤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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