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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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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第二次「江陳會談」的期待  文/李允傑《交流雜誌97年10月號第101期(歷史資料)》

今年六月十二日,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北京釣魚台賓館舉行了「江陳會談」。這是兩岸兩會在中斷了長達十三年之後的首次會談。誠如海基會江董事長指出:「本次會談象徵兩會互動的恢復,也是兩岸關係重新啟動的起點,兩岸兩會的正常化與制度化的往來,對兩岸關係未來的發展具有指標意義」。第一次江陳會談順利簽署了「週末包機」與「陸客來台觀光」兩項協議成果,不僅如期兌現馬總統的政見支票,更為兩岸關係良性互動奠定了歷史性的里程碑。

兩岸兩會互動由「蜜月期」走向「務實協商期」

  緊接著十月底陳雲林將率領海協會代表團到台灣進行「江陳二會」。為了營造友善和平的氣氛,大陸方面希望屆時陳雲林能親自帶著貓熊「團團」、「圓圓」到台灣。我們可以感受到大陸方面維繫兩岸和解氛圍的用心,但畢竟隨著兩岸協商議題在性質上「先易後難」、在範圍上「越來越廣」,兩岸兩會的互動勢必由「蜜月期」走向「務實協商期」。尤其在北京成功舉辦了奧運之後,中國大陸民族主義高漲,在主權問題更不易讓步。因此,兩岸「擱置爭議」能讓經濟議題的合作交流邁開步伐,但當談判觸及「國際空間」、「和平協議」高度政治性議題時,兩岸很可能由「擱置爭議」變成「爭議再起」,而使得談判受阻。因此,我們一方面對於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抱持樂觀的期待;但另一方面我們千萬不能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底下,筆者擬從「正視現實、務實協商」的觀點,提出對於第二次江陳會談的期待。   首先,是談判議題的優先順序。陳雲林在九月九日表示:兩岸累積很多需要解決的問題,題目很多,需要排一排,至於怎麼排,兩會勢必要充分協商。但從國台辦主任王毅的說法,大陸現階段的工作重點是「全面三通」,包括包機常態化、截彎取直、海運直航等議題。這裡面卻漏掉了台灣想談的貨運包機。對於台灣來說,除了三通議題外,兩岸金融監理機制、陸資來台與經貿正常化等議題,毋寧是更迫切需要處理的議題。

談判議題與策略需要事前縝密的沙盤推演

  談判雙方各自有不同的優先順序與利益需求,最簡單的解題方法是「交集法」,找出雙方利益的重疊處。像海運直航經過兩岸民間業者協商,已取得高度共識,問題不大。除了交集法外,我方可運用聯集法,把我們想談而與「交集議題」有關聯性的議題提到談判桌上(如貨運包機)。   即使這次談不成,亦可做為下次雙方協商的主要議題。或者,我們是否臨場採用「水平談判法」,雙方各讓一步,各自把彼此最想談的議題同時排進議程。究竟採取何種談判策略?如何排定優先順序?都需要海基會與陸委會事前縝密的沙盤推演。   其次,是關於兩岸經濟綜合協定。馬總統曾多次主張兩岸應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兩岸經貿正常化是未來海基會的重要工作。基此,未來兩會終將進行綜合性經濟談判,重點包括:(一)兩岸貿易正常化及特定產業保護機制;(二)兩岸投資保障及經貿糾紛調解仲裁;(三)兩岸智財權保護及專利認證規範協調;(四)產品標準規格化及標準檢測認證規範協調;(五)兩岸金融監理合作機制;(六)兩岸海空直航協商及安排;(七)兩岸漁業勞務合作機制;(八)避免雙重課稅;(九)智慧財產權保護;(十)經貿爭端解決等。   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要用「包裹式策略」一次談定的難度相當高,因議題範圍廣,有些議題對雙方的急迫性有所差別,彼此利益需求並不相同,想要一次談定並不切實際。例如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我方講了多少年,大陸方面至今似仍未有簽署的準備。我們不妨可採取「分割談判」的策略,即「分段談判,一次簽署」。第二次江陳會談可以先就綜合經貿合作的議題架構、階段、時程進行先期的意向溝通,以為後續細部談判鋪設框架。   九月八日大陸商務部在廈門「兩岸經貿與合作發展論壇」再度重申:「兩岸可建立類似CEPA的經貿合作機制」,呼應了我方所提的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只不過,CEPA是港澳模式,容易聯想到「一國兩制」,恐難被台灣主流民意所接受。據筆者所知,北京對名稱的態度有彈性空間,名稱與框架模式都是兩會可先行溝通交換意見的議題。

這次「江陳會」不大可能觸及高度政治性的議題

  第三,是台灣的國際空間問題。在上次「江胡會」中,江董事長已明確表達台灣人民對於「有尊嚴地加入國際社會」十分重視。胡錦濤則回應「希望雙方共同努力,創造條件,透過協商尋找雙方都可接受的方法。」北京的態度是,台灣要想參與國際社會,可以;但必須先透過兩岸協商。北京方面顧慮的是:一旦大陸鬆手,台灣的國際空間不斷擴大後,反而成為台灣「不統」的籌碼。因此,北京傾向於將台灣國際空間與兩岸定位、和平協議綁在一起談。但和平協議茲事體大,在期程上十月底的江陳會不可能觸及高度政治性的議題,頂多只能相互探底、測試風向。   馬英九總統在接受墨西哥太陽報時表示,兩岸是「一種特別的關係,但不是國與國的關係」,其實是向北京表達善意,消除獨台疑慮。基於此,個人認為,在兩岸和平協議正式簽署前,北京可以先在若干個案對台釋出善意,例如協助台灣加入WHA成為觀察員;甚至協助台灣以經濟體的身分加入東協,成為十加三加一,一方面可爭取台灣民心;另一方面也替馬總統在國內遭批「自我矮化」的處境解圍。   最後,兩會談判在處理新議程的同時,別忘了檢視上次協議的落實成效。例如原本規劃每日三千名陸客來台觀光,最後竟只有平均二至三百人的窘境,給外界雷聲大、雨點小的印象。究竟原因為何?是那些環節出了問題?兩會都應藉此機會找出問題,形成共識,再積極落實推動改善。如此形成的機制才有力量,兩岸關係才能在實事求是、解決問題的原則下越走越穩。   毛澤東在國共內戰時曾賦詞說:「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但現在兩岸關係出現自一九四九年以來難得的歷史機遇,從鬥爭對立走向和平發展。互惠雙贏才是硬道理,針鋒相對、只爭朝夕的時代已經過去。兩岸如何真正轉變觀念,以宏觀的格局與視野,正視現實,面向未來,共同建構一個具有包容性與開創性的互動架構,是第二次江陳會談責無旁貸的歷史任務。(作者為國立空中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國政基金會財金組顧問)〈本文刊於97年10月「交流」雜誌第1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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