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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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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司法考察參訪團赴大陸參訪■文/海基會法律處《交流雜誌102年2月號第127期(歷史資料)》

海基會司法交流參訪團曾於九十八年、九十九年及一○○年分別赴北京、杭州、福建、上海、江蘇及西安等地進行參訪活動。訪問大陸期間,與陸方司法界人士廣泛交換意見,順利完成交流任務。

鑒於「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迄今已屆滿三年,為進一步深化協議相關業務之聯繫執行,海基會於一○一年續組海基會司法考察參訪團。由陸委會劉德勳副主任委員擔任團長,率領我方陸委會、司法院、法務部、移民署、海巡署、調查局、刑事警察局及海基會等各業務主管機關人員,於十二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赴北京市及杭州市參訪,拜會大陸司法、民政等相關部門,並進行意見交流座談。

實地走訪 促進交流

此行除續就強化我方外逃重大經濟犯遣返、落實人身安全權益保障及司法文書送達效能等事項,與大陸相關部門交換意見,並實地走訪大陸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等相關部門,瞭解實務運作情形,加強今後雙方相關部門業務交流及聯繫管道,以落實協議之具體成效。

參訪團於十二月二十日拜會大陸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由袁曙宏副主任接待。雙方均認為在行政體系中,法制扮演成敗角色。唯有努力使法規透明,讓民眾瞭解法規,對政府施政才更有幫助。在兩岸事務以及雙方交流往來之中,唯有雙方整體法制配合,使協議成果落實成為各自法制的一環,方能可長可久,獲得民眾信賴與肯定。

十二月二十一日,參訪團拜會大陸司法部,由趙大程副部長接待。陸方詳細簡介大陸罪犯管理制度、兩岸罪犯移管執行情況、大陸律師發展、司法考試制度及兩岸公證業務,有助雙方日後在司法方面的合作與交流。當日並拜會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由江必新副院長接待。最高人民法院具體說明大陸法院體系,以及為落實執行「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所採取的四方面措施,獲得參訪團的肯定與認同。同時,雙方還就文書送達、大陸之調解書等既判力及執行力問題,進行深入且有意義的探討,有助保障雙方人民的法律權益。 十二月二十三日,參訪團拜會大陸民政部,由竇玉沛副部長接待。陸方全面有序地介紹大陸民政部職能,包括社會福利、社會團體管理、農村直選、婚姻登記、行政區劃與地名等工作,讓參訪團對大陸的民政業務有進一步的瞭解。雙方並就大陸配偶關心之學歷認證、面談、擔任公職、繼承權以及子女監護權與訪視等相關問題,交換意見。

十二月二十四日,參訪團走訪浙江省喬司監獄,由監獄長陪同,實地參觀受刑人監舍、心理輔導室及電腦教室等。大陸的獄政已由囚犯管理,轉向注重技能培養,以期受刑人能夠在社會立足,減少再犯率。當日並拜會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由翁鋼糧院長帶領參觀民、刑事審判庭,簡介開庭實務運作情形。雙方人員並就協議執行之文書送達、調查取證、打擊犯罪等相關問題舉行座談,具體交換意見,提出建議,有助協議的落實及效率的提升。

四度組團 成果豐碩

參訪團於短短數日分赴北京、杭州等地考察,行程十分緊湊,除上述拜會單位外,尚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公安部、浙江省司法廳、浙江省台灣事務辦公室、浙江省紹興市、浙江省紹興市台灣事務辦公室、浙江省寧波市台灣事務辦公室人員交流座談。雙方人員就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等問題充分溝通意見,對今後加強兩岸司法互助成效與雙方專業人員互訪交流取得高度共識,有助於進一步保障兩岸人民權益。

本次係海基會第四次組司法考察參訪團赴大陸參訪,透過兩岸兩會所建立的溝通平台,參訪團成員實地赴大陸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當地法院及監獄等部門參訪,增進對大陸司法機關實務運作的瞭解。雙方均認為協議建制架構上進行人員交流及意見交換,有助於協議的具體落實,提昇兩岸司法互助與交流成效,成果豐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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