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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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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公證業務團赴大陸參訪◎文/海基會法律處《交流雜誌102年12月號第132期(歷史資料)》

海基會與海協會於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九日簽署「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並自同年五月二十九日起生效實施,自此建立兩岸文書查驗證制度化處理機制。至本(一○二)年十月底為止,海基會接獲大陸寄送之公證書副本超過一百八十六萬件,受理驗證申請案超過一百五十二萬件,充分展現協議執行成果。

為落實執行「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及加強兩岸公證業務交流合作,海基會自二○○八年十一月以來,曾多次應大陸中國公證協會邀請,籌組「兩岸公證業務大陸參訪團」,參訪廣東、上海、北京、山東、湖南、四川、廣西、安徽、雲南等地公證機關,並與該會及相關省(市)公證協會進行座談。海基會亦多次邀請大陸中國公證協會組團回訪,舉行「兩岸文書查驗證業務座談會」,並安排參訪我方相關公證機關。

幾次互訪結果,除加強海基會與大陸中國公證協會及各地公證協會之聯繫,對於兩岸公證書查驗證實務問題,經由不斷溝通討論,亦多能獲得解決,顯見雙方重視協議執行成效,並珍惜所擔負的兩岸文書公證驗證任務。為持續兩岸文書查驗證業務之交流互動,經聯繫安排,大陸中國公證協會邀請海基會本(一○二)年十一月九日至十五日組團赴陸與陜西省及江西省相關公證機關交流參訪,並進行座談。

實地參訪 促進交流

本次海基會公證業務參訪團赴大陸參訪,重要行程包括以下三大部分:

一、參訪:參訪陝西省及江西省公證機關,實地瞭解陸方公證程序、收費及可提供之服務等各項資訊,除增進相互理解、互相觀摩學習,並可於臨櫃服務時提供當事人參考。

二、座談:與中國公證協會及陝西省、江西省公證協會分別舉行座談,就落實「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之執行及兩岸公證書查驗證實務問題尋求解決方式,並加強交流合作。

三、交流:與當地台商協會及當地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進行交流與餐敘,除表達海基會對台商在地耕耘努力之關懷,亦聽取相關建言,適時向當地相關單位反映,提供台商協助。

座談議題

本次公證業務參訪團座談議題重點,主要在於如何落實解決民眾反映之問題,會中就大陸頒行新定式公證書格式所衍生之相關問題、海基會辦理查驗證相關實務問題、陸方對查證案件復函內容及效率問題,以及我方公(認)證書持往大陸使用,須否經驗證等相關問題進行討論,每場座談會均充分交換意見,對增進海基會辦理查驗證業務及解決民眾辦理公證書相關問題頗有助益。而陸方對我方所建議之事項均表重視及給予正面回應。

參訪成效

溝通解決兩岸文書查驗證實務相關問題

兩岸交流頻繁,兩岸辦理公證書之類型及件數均大幅增加,公司行號、社團法人或民眾辦理相關公證書時,常遭遇各種不同類型之疑問或困難。又近來大陸施行新定式公證書格式,兩岸文書查驗證實務上亦衍生許多問題,亟待雙方進一步溝通解決。透過本次參訪及座談,雙方充分交換意見,溝通順暢,確實解決許多文書查驗證實務上之問題。

落實每年雙方交流互訪,強化雙方業務聯繫

自二○○八年第二次「江陳會談」確立兩岸兩會積極促成業務主管機關人員交流互訪之方向後,海基會與大陸中國公證協會已建立每年交流互訪之模式,強化雙方聯繫機制及工作情誼,以及推展兩岸公證書查驗證業務成效卓著,對實務工作之順利開展,確有極大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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