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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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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中國的美麗與哀愁◆文/洪肇君《交流雜誌106年6月號第153期(歷史資料)》

中國大陸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開放外資、台資進入,許多高汙染、勞力密集產業紛紛湧入,加上本土企業緊追而起,中國大陸經濟逐漸起飛。長年下來,也造成空氣、水、土地的汙染,中國大陸環保相關單位緊急設立規範,近年頻頻修訂法令,現在許多法令甚至比台灣嚴格許多。

環保要求日趨嚴格

2014年3月,廣東東莞的電路版業台商,急著催促包商檢修汙水池,擔心環保局來檢查過不了關。陳老闆已經在東莞20年,連台灣老家的神明都請到公司頂樓供奉。他表示,中國大陸當局對汙水處理已經到了矯枉過正的地步,只要水質排放不合格,「馬上停工,誰來講情都沒有用。」

陳老闆承認,以前的環保檢查只是做做樣子,「只要送點錢就能過關」,他甚至告訴記者,每個行業都有「代理人」,像香港電影中的「豬油仔」專職收紅包,按照工廠汙水排放量的多寡有一套收黑錢的標準。就廠家而言,這樣的花費比投資環保設備便宜多了。

中國大陸早在1998年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分年限」規定了69種水汙染物的排放濃度標準;又針對不同行業訂有《鋼鐵工業水汙染排放標準》、《電鍍汙染物排放標準》。這些標準每隔幾年修訂一次,對排放水的水質要求,一路趨嚴。

在深圳經營水汙染防治的許姓台商說,「中國大陸的水汙染防治標準,早就比台灣還嚴格了。」

全世界所有搞水汙染的環保公司都有在中國大陸設點;水汙處理必須用到的各式濾材,「全世界所有品牌,在中國大陸都買得到。」

近兩年,對電鍍業和積體電路版業的酸洗廢水規定特別嚴格,尤其是「中水回收」。上述兩個行業,在製造過程中要用到大量水資源,到第二階段就毋須使用最潔淨的水源,所以部分廢水經過過濾,理論上是可以再使用的。

中國大陸早在2014年以前,即規定「中水回收」率要達50%以上,這使得台灣水汙染防治業者紛紛搶進中國大陸做生意。在長三角和珠三角,拜訪台資環保公司會發現,經理級的人物,名片都會印著「台灣XX大學環境工程防治汙染碩士」或者「台灣XX大學環境工程防治汙染系教授」。

不同的工廠產生的廢水毒性不同,經過藥劑中和,再經過濾系統,就可重複使用,節省大量用水。相較於台灣,環保業者表示,中國大陸「中水回收」強制執行率,已高於台灣。

中國大陸的環保科技亦發展迅速。台灣環保學者隋恆睿握有專利的淤泥處理技術,與上海復旦大學等單位合作,破壞淤泥分子的細胞壁之後,成功降低淤泥含水量,使之可以結合燃煤作發電使用。

這套技術被江蘇昆山市政府率先採用,爐渣還能融入建材,完全做到廢物再利用,昆山市政府讚譽有加,陝西等地也來參觀打算購買。

環保執行 中央地方不同調

但在中國大陸另有一個問題,即不同省市的環保執行的力度完全不同。2014年,寧夏省爆出醜聞,化工園區的汙水直接排進沙漠,廢水在熾熱的太陽下蒸發後,於沙地留下厚厚泥稠狀的汙染物。沒有人知道這些飽含重金屬、化學藥品的汙泥,會給後世子孫帶來什麼後果。

當地牧民指控,這個排汙池已存在多年,顯然是環保單位默許之下的產物。3年過去,陸媒對此事的報導熱度已淡,最後該怎麼清理、解決,或者有無處分失職官員,外界一概不知。

中國大陸面對汙染問題的管理,和其他方面一樣,總是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而地方政府「選擇性」服從。於是時不時就會冒出許多積累已久、可怕的汙染事故。

2013年,廣東一家水汙染防治公司接到政府標案,在山區小農村試行全村水汙處理。該公司胡姓經理表示,他們為地廣人稀的農村設計出一套雨汙分離方案,家戶各自接管集中,再將汙水接到幾個像大水塔般的濾池中。 透過濾池處理,排放的水質可以符合國家標準。但這套系統所費不貲,平均攤算下來,每個村民要花掉國家幾千元人民幣,真在中國大陸全面推廣開來,幾百億人民幣也不夠用。不過,胡經理表示,這是中央指定的農村治水汙試驗區,這個標案帶有實驗性質,整個系統還要在實際操作中修正。

這個案例顯示出,中國大陸正全面審視環境水汙染問題,從工業區到農村,執法嚴格,不惜重本,有計畫地全面控管汙水排放。

降汙 中央姿態明確

空氣汙染方面,早在1987年就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但每到9月金秋,中國大陸北方城市開始供暖,就是大氣汙染最嚴重的起始點。統一供暖的結果,就是中國大陸各地燒煤的熱氣廠排汙無法禁絕。中國大陸知道問題嚴重,經過數年改造,現在北京基本上已禁止燒煤。

1998年人類史上首個全球共同協商出來的空汙防治規範《京都議定書》成立,各國承諾在一定年限減少汙染排放。中國大陸作為發展中國家,原本可以不必承諾;但中國大陸仍在2002年通過簽署,並於2005年起實施。

當時的中國大陸經濟正在騰飛階段,巨量排汙的煉鋼業、採礦業、汽車工業都無法禁絕,加上急劇增加的汽車數量(為扶持國產汽車業),使大氣汙染數據居高不下。

到了胡錦濤、溫家寶執政後期,2012年,中央政府下了「死命令」,各省市必須按照年初承諾的空汙降低數字,達到標準值。當年年底產生非常戲劇化的一幕,多省燃煤發電廠竟「拉閘限電」,硬是把電廠關停,以免燒煤過多,過不了空汙這一關。

而為了降低火力電廠的數量,即使生煤價格大挫,中國大陸依然堅決發展較不會產生空汙的核電廠,從沿海到內陸,一口氣要建數十座。按中國大陸國務院規劃,到2020年,中國大陸核能發電量將達到5,800萬千瓦,居世界第3。

只是各地情況有別,中央訂定政策之時,也留有空間讓地方政府自主。例如各地為解決垃圾問題,近年猛修建焚化爐,2009年平潭綜合實驗區開建焚化爐,按理必須先做環境影響評估。但在自豪的「平潭速度」之下,焚化爐一邊開工,一邊做環境影響評估。

在網路上查一查,直到2017年,仍有平潭人表示,深夜聞到惡臭、看見火光,竟然是鄉鎮垃圾場放火野燒。雖然平潭海島風大,但居於下風處的村莊很難不受影響。

政策落實難一蹴可及

事實上,中國大陸很早就開始重視環保。1958年的大躍進,破壞生態;1960年代開荒種糧、圍湖造田,嚴重影響國土樣貌。上述政策的惡果很早就顯現,於是中國大陸1999年起改弦易轍,勇於承認錯誤,退耕還林、退田還湖。

客觀觀察中國大陸防治汙染現狀,中央政府似有相當決心,環保部等單位也修訂了法令,但是政令很難要求地方政府百分百遵守。

特別是在經濟景氣下滑的這幾年,許多地方政府苦於GDP拉不上去,加上人工成本高漲,產業出走嚴重,於是在環保政策方面略略鬆個口子,也大有可能。 近二十多年來,中國大陸的城市新區規劃或土地地目變更,也開始留意到「綠地比」的問題,許多地方的土地開發比率只限40%。

但這些法規或政策,到了執行面很可能又因基層的各種問題,無法全面貫徹,所謂環保綠化或者降低汙染,大家都很重視,政策力度卻往往因上述理由打了折扣。

這是一個廣土眾民國家的困擾,也是多級政府難以避免的問題。除非拿出打貪的力道來處理,否則很難在短期內見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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