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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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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教育-從營養午餐把關◆文/賴廷恆《交流雜誌108年6月號第165期(歷史資料)》

「看過歐美、日本等地的學校午餐,才知道我們的孩子已經輸在起跑線上!」

兩岸教育界、家長的共同心聲,兩岸的官方都做出回應。教育部5至6月間將提出《營養午餐法》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4月1日起,中國大陸則透過實施《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展開「舌尖上的教育」。兩岸不約而同「從娃娃抓起」,盼能透過法規措施,全面性為學校營養午餐的質與量把關。

營養午餐法 教部最快5月提草案

台灣現行的學校營養午餐規定散見於各法源,缺乏歐美、日韓般統一規範的專法。依照現行法規,學校自設廚房、且超過40班,才須配置一位營養師。這造成部分偏鄉地區的許多小學校,因湊不滿40班,而未能聘請營養師、僅設午餐秘書;事實上,不但營養師、午餐秘書人力短缺,廚工也難以聘任,而且往往礙於人事成本,導致真正的食材費用反而不足。

有鑑於此,今年3月間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蔡培慧、黃國書等立委擬具《學校午餐促進條例》、《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並呼籲早日訂定營養午餐的專法。應邀出席的教育部長潘文忠則指出,目前全國國中小已達100%供餐,共計3,451所國中小、提供162萬1,110餘位學生午餐;但他坦言,仍須面對辦理學校午餐人力負荷等相關問題。

過去亞太經合會議(APEC)討論學校午餐議題時,唯有日本派出教育部的官員,相較於其他各國大多由農業部的官員出席,重視程度可見一斑。國內教育界人士、眾立委紛紛提到,早在1954年日本即已訂定《學校給食法》,之後韓國也於1981年制訂《學校給食法》;我國則只在2002年訂出《學校衛生法》,以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等。

日本成果佳 成兩岸最佳借鑑對象

二戰後日本將各級學校的營養午餐,當成教育來辦,兼顧「辦好教育」、「國民健康」兩者,成果堪稱有目共睹,也成為兩岸最佳的借鑑對象。2017年國教署曾委請中興大學設立「推動學校午餐專案辦公室」,盼能效法日本「食育基本法」的相關法規,但自2014年倡議後,至今仍躺在立法院。

對此潘文忠允諾,最快將於今年5月提出《營養午餐專法》草案,盼能增加營養師人力,並考量班級規模以外的標準,實際計算人力需求,務求顧及每位學童的飲食權益。

針對現行《學校衛生法》規定,40班以上學校應設一名營養師,新竹縣六家國小的營養師賴毓伶指出,目前全台共有逾3,000所國中小學,符合此一標準的學校有540多所,但營養師僅400餘名;班級數未達標準的學校,僅設午餐祕書,多半並非專業人員,由學校教師、幹事、主任等兼任,且流動率高,建議應設法補足營養師、降低營養師設置門檻。

食材登錄之外 需成立安全委員會

先前曾到日本參訪,身兼新北市營養師公會常務監事的秀峰國小營養師楊蕊萍表示,日本學校廚工為我國的3倍,足以完整規劃供膳,學校給食會則負責把關食材的來源。建議我國應提高廚房人員薪資、充足人力,且關鍵在於成立嚴謹把關的安全委員會,而非只做到食材登錄。

楊蕊萍以新北市為例,高中職及國中小總計達322所,營養師僅32位,平均每位營養師得當10所學校的把關者;相較起來,日本每500位學生可配置1名營養師,既可確保菜單、食材品質符合標準,同時也能替不同年級的學童,各自量身設計專屬的營養課程、食農教育。

對日本而言,營養午餐除可保證學生的健康,亦可從小灌輸團體責任、服務感恩、愛惜食物、認識食材、環保衛生等國民觀念。有感於國民的營養常識應自幼培養,台北市西松國小營養師孫文中強調,台灣應借鏡日本制度,營養師可透過教育訓練及考試獲得教師資格,更有效地展開飲食教育。

輔仁大學食品營養系教授董家堯則認為,偏鄉地區除營養午餐經費外,人力、硬體方面也需適當補助。他建議政府早日鬆綁《採購法》,讓鄰近、在地生產的食材,得以出現在營養午餐;20班的學校即設一名營養師,不足者需聘「專任」的午餐祕書。他並籲請教育部、衛福部、農委會應跨部會整合,立法修法同步進行,簡化行政相關流程。

舌尖上教育 中國大陸從娃娃抓起

另一方面,截至去年底為止,中國大陸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的在校生約1.5億人,若加上幼兒園的學童,總數更是超過2億人。這群數以億計的國家未來主人翁,在校求學期間的營養攝取、健康發展,攸關中國大陸的未來;經由學校營養午餐所展開的「舌尖上的教育」,自然得「從娃娃抓起」。

4月1日起,中國大陸中小學、幼兒園供應的營養午餐,每餐均應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以期透過陪餐紀錄,及時發現、解決相關問題;並要求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也需建立家長陪餐制度。

「陪餐制來了,你家孩子和校長共進午餐了嗎?」一時之間,成為中國大陸媒體網路、學生家長的熱門話題,可謂其來有自。中國大陸校園不時傳出食品衛生問題,先是去年9月河南小學營養午餐長期「縮水」遭曝光;緊接著10月又傳出,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的貴族學校「中芯國際學校」,也被家長發現午餐十分簡陋,餐廳甚至使用過期食材、蔬菜霉變。

眼見學校午餐持續引發各界熱議,中國大陸教育部等相關部門展開「亡羊補牢」。由中國大陸教育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3月間公布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下簡稱《規定》),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透過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填寫陪餐紀錄,讓校方把關者能及時發現、解決,學生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相關問題。

依據《規定》,不僅餐餐均需有學校相關負責人現場陪同,並指示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同時建立起家長陪餐制度,讓對應的工作機制更趨健全,屆時針對陪餐家長在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等方面,所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予以研究、完成回饋。

中小學、幼兒園 不得設置小賣部

此外,《規定》也再度重申,針對小賣部問題予以規範,要求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確有需要設置者,應依法取得許可,並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

對於「陪餐制」,北京東城區某小學生的家長張女士指出,除期盼學校的飲食能夠保證衛生,並希望學校能向家長公布每週午餐菜單內容,方便家長適時調整早晚餐,讓子女取得營養方面的均衡。張女士言語間也透露,「我們家孩子每天吃什麼我基本不知道,但是每次接到孩子第一句就是餓了。」

「陪餐制」4月1日正式上路後,廣州海珠區實驗小學每天中午,都派出一名家長在學校就餐,並由每個班級實施輪值。校方採取「雙陪餐」制度,每餐均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試餐完畢後,由家長代表巡視飯堂的衛生情況,聽取協力廠商膳食管理公司的相關說明,如發現問題,即可提出建議與改進。

在人大附中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學校副校長虎占智的眼中,學校飲食不僅應建立陪餐制度,更需重點關注操作規範。包括食材驗收、初步加工、成品加工,乃至洗刷食具的流程掌控等,以及相關人員、廚師等安全操作的要求,均有待學校一一逐項把關、隨時監督。

守護未來主人翁的健康

值此兩岸不約而同,開始全面性正視學校營養午餐的質與量,若能參考歐美各國的成功案例,以及日本將營養午餐「當成教育來辦」的作法與精神,建立「中央立法、地方執行、校方與家長配合」的整體確切有效營養午餐制度,兩岸未來主人翁的身心健康,將可望從「舌尖上的教育」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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