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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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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敢秀 人人都能當街頭藝人◆文/許依晨《交流雜誌109年6月號第171期(歷史資料)》

街頭藝人活動盛行,表演「重鎮」台北市和新北市各熱門景點經常可見街頭藝人表演,吸引大小朋友圍觀同樂,形成重要民間文化場域。為讓更多具備才華、技藝及表演熱忱者,都能擁有站上街頭表演的機會,雙北市政府對街頭藝人由行之多年的「審議制」調整為「登記制」。這項新措施於2021年3月上路,表演狂熱者可以好好準備練才藝了!

街頭演出「出道」成藝人例子多

街頭就是給熱愛表演的民眾一個行銷自我的最佳舞台。走在台北信義區、西門町、大安森林公園,或是坐捷運來到新北的淡水、板橋火車站等地,經常可見街頭藝人的蹤影,有人自彈自唱、表演魔術、打鼓,若想要靜態的表演也有,有人當場寫書法揮毫,或扮演「雕像」,吸引許多人駐足,甚至掏出荷包「打賞」。

也有不少人因街頭表演而「出道」,知名歌手陳昇、張震嶽早期都是從街頭演唱起家,後來被唱片公司發掘。歌藝或才藝精湛的街頭藝人,經常成為縣市政府和公司行號舉辦相關活動或尾牙時邀請的嘉賓,近期知名的視障歌手張玉霞便是一例,張玉霞經常在淡水和碧潭一帶駐唱,猶如鄧麗君再世般的歌聲令人難忘,走紅後受邀至大陸「中國好聲音」選秀節目參賽,打開兩岸三地知名度。

「審議制」改「登記制」背後有原因

現階段所有在雙北街頭的表演者,都必須考取證照才能「安心上路」。台北市街頭藝人審議制度迄今已15年,根據「台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要點」,分為表演藝術類、視覺藝術類和創意工藝類,目前台北市累計超過900組街頭藝人證照,66處開放展演場地。新北市街頭藝人自民國97年起開辦,累積通過1,587組街頭藝人,公告展演場地99處。

早期公共空間收費展演活動無相關規範,衍生街頭表演與違規攤販難以區別、噪音及阻礙交通等公共秩序問題。當年台北市文化局為協助眾多具備技藝之藝文工作及表演者突破公共空間針對收費性展演的法令限制,民國94年推出「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訂定原則性規範,以審議制度頒發展演許可證,開放街頭藝人從事收費性藝文活動。

不過,僧多「證」少,眾多表演者在審議制的關卡中被「評審老師」給刷下,引發許多爭議。

最知名的一例莫過於資深歌手潘美辰考照事件,潘美辰出道超過30年,熱愛打鼓的她,於2017年報考台北市街頭藝人,卻在考評表演不過一分鐘遭評審以「分貝太大」為由打斷喊卡,但即使「重打」,表演的「feel」早被破壞殆盡,事後潘美辰表示「其實我已經不知道我在打什麼了,心裡其實滿沮喪」。

潘美辰最後沒有考取證照,引發外界質疑北市府對街頭藝人的各項考評標準,除了評審強勢介入表演是否妥適外,更多人批評評審主觀意識太強烈,「通過」和「不通過」只能仰賴評審個人喜惡,而並非才藝好壞。

另一方面,街頭藝人考照每年僅舉辦一次,許多外國表演者難得來台,因不了解法規而無照表演,誤踩地雷,或是錯過報名時間,只好忍痛取消演出,這些都對街頭藝術發展有不良影響。

現在,街頭藝人考照紛擾似乎有解了。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在防疫考量下,新北市和台北市文化局今年都停辦認證審查,但推出了「超前部署」新政策,預計2021年3月開放街頭藝人為「登記制」。

如此重大轉變與樂手成功告贏文化局有直接關係。2018年「流浪浮雲樂團」未通過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審查,拿不到街頭藝人許可證。「流浪浮雲」組團後已考取9個縣市街頭藝人證照,卻在台北市鎩羽而歸,不甘默默吞下這口氣,硬起來提出行政訴訟要求平反。

今年1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出爐,指出北市府要求街頭藝人需經審議通過才能從業,限制人民自由選擇職業權利,再者,如果文化局要求事前審核,事後又沒有司法救濟,應屬違憲。雖然此案還可上訴,但也成為街頭藝人資格審查制度的轉捩點。

台北市文化局表示,考量歐美等國際街頭表演多為尊重個人藝術自由與藝術喜好,民眾於公共空間藝文展演已為常態,「審議制的階段性任務已完成」,打造更多元的城市藝文風貌並使公共空間展演制度更為友善,成為下一階段首要之務。

新北市文化局指出,近年投入街頭藝術民眾日益眾多,公眾對於街頭藝人也不吝給予回饋及讚賞,規劃於110年3月施行街頭藝人登記制度,此外,因應預期投入街頭展演人數增加,將拓展新展演場域。 

「登記制」將上路 各界盼謹慎行事

消息一出,彷彿在街頭藝人界中丟出震撼彈,引發熱議。化名小黑的表演者表示反對,他指出,當初花費許多心力考取證照,現在卻又突然說要開放,許多人都有「被耍」之感,況且,他在考證時就發現不少表演者程度參差不齊,節拍和音準都不正確,若貿然行事,恐拉低整體表演者的水準,也破壞外界對街頭藝人的專業印象。

籌備期間台北市與新北市陸續辦理座談會,不僅與街頭藝人也和市民大眾共同討論,對此,一向關心街頭藝人發展的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在質詢時提出,文化局於街頭藝人的稽查次數及記點處分寥寥可數,去年只稽查21次,只有4名人力,明顯與街頭藝人表演總數有落差,若將來街頭藝人改為登記制,文化局勢必需強化管理機制。

街頭藝人甘苦談 愛唱歌的他現身說法

常駐台北信義區百貨大樓間香堤大道上表演的謝宗霖受訪表示,考了3次才取得許可證的他直言,審核制度的確需要改進,「畢竟表演藝術很主觀,怎麼樣的標準都會有人說話。」街頭環境屬於公共財,他比較偏向任何人都有上街表演的權利,但開放登記制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也說不準,還是先觀望一下。

今年31歲的謝宗霖為全職街頭藝人,因熱愛唱歌,想讓大家聽到他的聲音和他喜歡的歌,毅然決然辭掉收入穩定的工程師工作,全心投入街頭表演。謝宗霖表示,與早年相比,越來越多表演者站上街頭,每到周末假日必須及早「卡位」,只要稍遲一步,人潮多的好位就被占走了。

謝宗霖像個大男孩,抱著木吉他唱歌,用輕快的律動配上溫柔的聲音唱著別人的歌,也唱自己的歌。談起街頭走唱甘苦,謝宗霖表示,最直接的困擾莫過於與其他表演者或百貨公司距離太近,產生的音量交錯干擾,極大程度影響演出,另外,就是碰上下雨天,不僅人潮銳減,器材更是不能遇水,器材一旦耗損,得不償失。
街頭唱歌雖然辛苦,但只要有人駐足聆聽並打賞,就是對他最好的回饋與肯定。謝宗霖透露,收到最大一筆打賞金是用紅包袋裝著一張100元面額的美金,讓他非常驚喜與難忘。談及未來人生規劃,他坦言,街頭藝人收入終究還是不穩定,許多人投入街頭表演,分散賺取「打賞」的機會,加上今年因疫情影響,民眾不敢聚集逛街,和往年相較,收入更是大大減少,在在讓他重新思考是否還要以「全職」身份作為街頭藝人。

街頭即舞台,街頭藝人豐富了台灣的街頭文化。擁有一技之長求生存的弱勢或殘疾人士,以及才華洋溢的年輕人,他們勇敢表現自己,拉近了人與人距離的同時,也以此自力更生,活得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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