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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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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凍卵嗎—中國大陸單身女性力爭生育權◆文/劉向雲《交流雜誌109年8月號第172期(歷史資料)》

  • 更新日期:112-07-13

今年5月19日,中國大陸召開全國兩會前夕,長期關注婦女兒童權益的全國政協委員彭靜向政協大會提交〈關於賦予單身女性實施輔助生育技術權利,切實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權的建議〉,建議制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實施法》或《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實施條例》,並將有關生殖權益的文件增列「非婚女性」,適當放開輔助生殖限制,保障單身女性生育權,讓「凍卵」話題,再度引起輿論熱議。

「凍卵」漸成單身女性的生育保險

「凍卵」,是指為了阻止卵子隨人體老化,在女性健康時取出卵子, 採用冷凍技術進行冷凍的行為。1986年,這項技術第一次應用於人類輔助生殖,當時澳大利亞的專家首次復甦人類女性的冷凍卵子, 並成功形成胚胎、受孕,誕生第一個被稱為「冰寶寶」的試管嬰兒。這項技術,起初是為疾病治療而急需保存生育力的女性提供保障,但隨著社會變遷,目前進行非醫療性「凍卵」的女性越來越多。只是對中國大陸的單身女性而言,仍處於爭取相關權利的階段,根據中國大陸2003年修訂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第十三條:「禁止給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規定的夫婦和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也就是說,中國大陸到目前為止還不允許單身女性進行「凍卵」。要想「凍卵」,身份證、准生證、結婚證「三證」缺一不可。

儘管如此,2019年12月23日中國大陸還是有第一樁因「凍卵」引發的人格權糾紛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案件起因是,原告徐棗棗(化名)因單身身份,被北京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醫院告知,沒有凍卵資格。徐女士嘗試諮詢某些提供國外凍卵服務的仲介機構,但高昂的價格讓她望而卻步,屢次碰壁後,她決定對醫院提起訴訟,主要訴求就是要醫院把單身女性生育權還給她。可想而知本案判決結果會以敗訴收場,但徐女士表示,還會繼續上訴。

因社會風氣與經濟條件,越來越多女性選擇晚婚甚至不婚,部分女性暫時沒有生育需求,她們不想因為年齡到了而結婚,更不想因為年齡而生子,但不代表她們未來沒有生育需求,也許想生的時候,已經不容易受孕,這種現實讓中國大陸的單身女性面臨高度的生育壓力。於是,「凍卵」成了一種生育保險,讓未來多了一種選擇。

「凍卵」受精率低 妊娠併發症風險高

但從生理的角度來看,女性在30歲後,生育力開始逐漸下降,目前醫學將大於35歲的女性定位為高齡產婦,不僅不容易受孕,而且流產、胎兒畸形、妊娠併發症等風險也會增加。而且在「凍卵」的四大步驟中,取卵環節一旦操作不當,沒有在無菌環境裡操作,很容易出現感染、大量出血等危險情況。

此外,卵子解凍後,很難保證受精與懷孕沒問題,「凍卵」的正常受精率、優質胚胎率遠比新鮮卵子低。再者,一般有意進行「凍卵」的女性年齡都超過35歲,卵子的數量、質量都明顯下降,即便解凍成功,懷孕和分娩過程中仍然面臨著比年輕女性更高的妊娠併發症風險。以我國國健署統計為例,35歲以下婦女以新鮮卵子進行試管嬰兒,活產率仍有36%,如果超過40歲,活產率只剩7%。

反對者認為,「凍卵」並不是解決潛在社會問題和家庭問題的辦法,這不能滿足女性職業、生育兩不誤的需求,它只是使目前存在的問題延遲出現而已。同時,促排卵、取卵、冷凍、解凍復甦等技術的醫療費用高昂,意味著只有具備一定經濟實力的女性才能實際應用,有失公正性。據美國輔助生殖技術學會公開的資料,在美國完成服用藥物促排卵、取卵、凍卵、解凍、體外授精、植入體內的整個週期,花費大約在1萬到1萬5,000美元之間,英國凍卵的費用相去不遠,完成整個週期至少需要6萬元人民幣。

再講到孩子的意願,有學者對11到25歲的青少年進行的調查顯示,青少年更希望自己出生時母親的年齡不大於30歲,父親不要超過35歲。但進行「凍卵」的女性平均年齡超過35歲,意味著真正生育的年齡將會更大,而希望有較年輕父母的主要原因是擔心過早失去雙親,這對孩子日後的生活表現、健康和壽命都會有影響。

力保生育權 造就單身女性爭取「凍卵」權

相較於上述的反對意見,支持單身女性擁有「凍卵」權利的人也有話要說:

首先,違背《婦女權益保障法》男女平等的是基本國策,因為根據《人類精子庫基本標準和技術規範》,男性無論是否已婚,均可基於「生殖保健」或「需保存精子以備將來生育」申請保存精液。單身女性卻不能「凍卵」,所以有許多單身女性女青年直呼:「『凍卵』應該開放,緣分、好男人我都能等,但我的生育力等不了。」

其次,女性在經濟社會中地位不斷提高,大部分職場女性要兼顧事業和家庭,不能在最佳年齡生育的女性日益增多。如果剝奪她們使用輔助生殖技術的權利,很可能使其喪失生育機會。就法律而言,人應該有權利決定何時生育;而養育孩子則需要生活計劃。生育和養育二者,不應顧此失彼,養育尤其更重於生育。

第三,具有生育意願的單身女性會冒險選擇非法機構,或者到境外醫療機構進行「凍卵」,變相加大非法行醫風險。

第四,「凍卵」是一項選擇性技術,就像整形術一般,不需要為所有人提供,部分人沒有能力負擔和享用,很正常。

第五,缺少伴侶是單身女性「凍卵」的主要動機,要找到一個願意和她一起生養孩子的伴侶並不是可以計畫的事。女性有給將來的孩子提供更加適宜生活環境的權利,社會不應阻止。

「凍卵」市場商機大 台灣成大陸單身女性重要選擇地

隨著凍卵技術的成熟,卵子解凍後存活率的提高,「凍卵」由此成為越來越多國外女性的輔助生育手段。根據美國輔助生殖技術學會公佈的資料,凍卵案例在2016年為8千825例,到2017年增長至10萬936例,英國也有相同的趨勢。以色列甚至擔心30到41歲的女性生育力下降,允許進行4次取卵過程或獲取20顆卵子進行冷凍,費用由以色列不同的健康基金支付。瑞士國會甚至建議為女性提供「凍卵」作為生日禮物。

中國大陸單身女性「凍卵」啟蒙者,應該是女演員徐靜蕾於2015年公開自己於2013年前往美國的凍卵經歷開始。從此之後,中國大陸單身女性奔赴國外或境外「凍卵」的舉動,不時會在媒體報導中出現。2017年4月中國大陸「攜程網」甚至出現一個名為「美國凍卵遊」的旅遊項目,引發關注。據「攜程網」工作人員表示,中國有7億女性,隨著大城市高齡女性群體越來越大,凍卵有很大的市場潛力。

至於台灣,雖然《人工生殖法》對試管嬰兒、捐贈生殖細胞各方面有所規定,但在「凍卵」權益方面,並未對單性女性有所限制,全憑個人意願,例如歌手田馥甄曾在受訪時聊到,有考慮將重啟凍卵計畫並排入行程裡,希望趁35歲之前先做好準備。甚至第一名模林志玲也傳出為了保住生育機會,曾前往醫院進行「凍卵」。

台灣在相關技術方面,好的生殖中心成功率可達9成以上,費用僅為歐美國家3分之1左右,近年來成為大陸單身女性尋求境外「凍卵」的選擇之一。部分生殖中心負責人也認為,這可為台灣的醫療產業提供商機,例如送子鳥生殖中心暨愛生育銀行王懷麟副院長就曾指出,該中心大陸客人佔了5、6成左右。也有來自港澳、新加坡,甚至是歐洲的華人。

目前很多國家都已開放單身女性「凍卵」,但因風險仍高,並不鼓勵非醫療性的「凍卵」,例如美國不孕症醫學會就不建議「為延遲生育而做卵子冷凍」,目前的研究結果多是來自年輕重症病人,尚未有真正以延遲生育為目的的長期報告,所以長期冷凍卵子後(如10年後)的成功率、是否會造成小孩未來發育、智慧等各方面的異常,仍是未知數。

整體來說,「凍卵」涉及到醫學、倫理、法律、經濟等層面的問題,中國大陸可能還需要經過一番廣泛的辯論,才能取得多數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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