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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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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銀貨兩訖 台灣亞洲第一 領先中港◆文/邁博《交流雜誌109年10月號第173期(歷史資料)》

疫情之下,各行各業都受影響,企業若又遭到惡意拖欠款項,絕對是雪上加霜。美國鄧白氏公司發布的《2020全球付款研究報告》,丹麥有86.9%的公司準時付款居首;若單看亞洲,則以台灣表現最優,有75.1%的企業準時支付,中國大陸則為26.3%。鑒於此,兩岸都曾針對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推動立法,保障中小企業權益,也有助讓經濟的流動循環更臻完善。

這份收集超過50億筆會計交易紀錄的《2020全球付款研究報告》,分析比較全球38個國家/地區的付款趨勢,就歐洲而言,丹麥公司準時付款者所佔比例最大,有86.9%,其次是波蘭(78.7%)和立陶宛(76.9%)。吊車尾的國家則是葡萄牙和保加利亞,準時支付率最低,分別為16%和19.4%。

在亞洲,台灣準時付款者比例最高,為75.1%,產業別表現為全球最平均,落差不超過10個百分點,其中又以礦業表現最佳;即便是排在末位的運輸物流業,也有七成以上的公司會準時支付。而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亞洲國家,分別為阿拉伯聯合大公國(55.1%)與泰國(53.8%)。兩岸三地方面,中國大陸僅有四分之一的公司會準時付款(26.3%),香港則是三分之一(33.8%)。在美洲,美國有54.9%的公司準時付款,墨西哥有半數企業準時付款(49.9%),加拿大則在三成左右(31.3%)。

陸企信用風險高 55%遭客戶超長期逾期付款

根據鄧白氏公司的報告,中國大陸僅有約四分之一的公司會準時付款,無獨有偶,在法國科法斯集團(COFACE)去年公布的「中國大陸企業債務信用風險報告」,也可互為印證。

該份報告共取得1500家中國大陸企業的有效問卷,其中私營企業占90%,國營企業占10%。它將2018年中國大陸的整體風險和商務環境,都評為「B」級,顯示大陸的信用風險相當高(fairly high risk)。

COFACE的評鑑系統共有8個等級:A1、A2、A3、A4、B、C、D、E,A1風險最低,逐級遞增,並設有觀察名單。整體風險「B」級的解釋為:政治局勢緊張,總體經濟和金融前景不確定,商業環境有明顯缺陷,延遲付款情況較高。而商務環境「B」級的解釋為:體制有缺陷,商務環境不穩定,表現不佳,企業報告的公開度和可信度極不穩定,企業應收帳款催收通常比較困難。

該份報告指出,中國大陸企業逾期付款的狀況持續惡化,2018年受訪企業中,62%曾遭遇客戶逾期付款,其中40%企業表示客戶逾期付款金額成長;而2017年只有29%企業表示客戶逾期付款金額成長。

值得注意的是「超長期逾期付款」,即客戶實際支付帳款的日期較約定的付款日遲延180天以上。2018年大陸受訪企業中,有55%遭遇客戶超長期逾期付款,且拖欠金額在債權企業年營業額中超過2%,是5年來的新高。

該報告分析,客戶之所以會逾期付款,主要原因是客戶面臨財務困境,而造成客戶財務困境的原因包括:競爭激烈壓縮利潤空間(51%)、融資管道有限(20%)、大陸經濟成長趨緩(13%)、勞動成本上升(7%)、國際市場需求減少(5%)和原材料價格上漲(5%)。

受訪企業中,近40%表示未曾使用任何信用管理工具來減輕或預防壞帳風險的衝擊。2018年只有不到20%的受訪企業使用過「信用保險」或「徵信報告」,與2017年的調查結果相似。2018年大陸受訪企業使用「應收帳款承購」(factoring)和「債務催收」(debt collection)工具,分別占受訪企業的6%和7%(2017年為10%)。顯示大陸企業普遍對減輕或預防壞帳風險的意識不高,故輕忽信用管理的重要性。

防拖款欠帳 需內外兼修

知名律師李永然指出,台商在大陸從事經營,或多或少都會面對倒賬問題,尤其現在是信用交易的時代,已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交易經常是先供貨、後付款,賣方得到的通常只是買方付款的承諾,而這種承諾即是「信用」。

李永然表示,中國大陸缺乏企業信用的評估監督機構和機制,雖有工商登記資訊可供參考,卻不能切實反映企業的真實狀況,中國大陸在企業信用資訊的批露方面也少有作。他分析拖欠款項的問題,外部因素包括大陸台商難以充分掌握客戶的真實可靠信用資訊,也不能準確判斷客戶的信用狀況,遇到信用好的顧客,收回貨款很容易,若遇到信用不好的顧客,貨款勢必很難收回。

他認為,中國大陸市場主體的信用度,隨著同行競爭的加劇與市場秩序的改善,較以往有所好轉,但企業若要保證貨款及時回收,必須內外兼修,既要加強內部管理,又要謹慎應對外部市場環境。

例如,有些業務人員自認只負責銷售品,剩下的工作與己無關;企業通常以銷售業務量作考察工作業績的指標,卻忽視了貨款回收的重要性;此外,保持與客戶的良好關係,避免因嚴格催款使客戶不快而致客戶流失,業務人員往往會心虛讓步,擅自答應延遲付款,拖來拖去,形成倒賬後果。李永然認為,企業可以從做好資信調查工作、加強業務溝通、收款理念和技巧培訓,建立完善的收款工作流程、做好帳齡分析、建立定期對帳機制等方面著手。

「貨賣出去,錢收不回來」重擊企業 李克強:實在不應該

事實上,企業遭拖欠款項,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兩岸官方都有嘗試解決。

中國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20年7月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指出,拖欠中小企業應收帳款成為一大「頑疾」,「貨賣出去、錢收不回來」成為普遍現象。他直言,這種情況如果延續下去,會大大打擊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發展信心。

李克強認為,無論是在產業鏈還是銷售管道等方面,中小企業長期在市場上都處於較弱勢的地位,現在面臨疫情衝擊,他強調,中小企業正處於最困難的時候,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這件事,已經刻不容緩。

在這場會議上,大陸通過了「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草案)」,該條例對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的合同訂立、資金保障、支付方式等作出規定,規範付款期限,明確檢驗驗收要求,規定不得以負責人變更、等待驗收、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遲延支付,並建立支付資訊披露制度,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將逾期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等資訊向社會公開或公示,並設定違約拖欠投訴處理、失信懲戒、處分追責等條款。

李克強說,政府部門拖欠中小企業的帳款,「實在是不應該!」他要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要帶頭做落實法規、保障支付的表率,國有企業、大型平台企業也要嚴格執行法規規定。

立專法兩派意見 先助企業貸款

再看台灣,儘管國際評比的準時付款者比例高,但不代表不存在拖欠款現象。2018年3月,時任立委余宛如就提案修訂《企業公平交易條例》專法,因為她發現有大企業拖欠貨款9至12個月,等同於變相把中小企業當融資管道、提款機,因此主張立專法。經濟部官員則指出,未來將參考國際做法,決定是否設定一定期限付款日,不過是否要立法強制管理,有兩派看法,有的認為政府應該介入協助,但有的認為不應該去管公司間的交易行為,目前過渡期,先以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為中小企業作保,協助其向銀行借款度過難關。

中小企業總會直言,拖欠款項是一直存在的問題,且從2008年金融海嘯開始常態化,有大企業從原本應該2個月支付的貨款,延遲到9個月才支付,導致與其交易的中小企業經常處於資金困難狀況,甚至倒閉。目前有一套由公平會制訂的「大企業對中小企業價金給付案件之處理原則」在處理個案,但公平會處理原則是不告不理,要由當事人申報,公平會才會處理,對許多中小企業而言,除非是不想再跟大企業做生意了,否則不太會去申報。

對照德國、日本、韓國,都以立專法來規範,要求任何企業間交易的貨款,一般不超過30天、最長應在60天內支付,讓中小企業的現金流正常化。

根據《2019年中小企業白皮書》資料,台灣的中小企業佔所有企業的97.64%,家數為146萬6,209家,若台灣在準時付款率已經很高的基礎上,再研擬一套法律機制,保障中小企業,不只可有效活絡台灣的經濟,還可做為世界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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