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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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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唐會談 ─ 第一次焦唐會談 ─ 附錄:第一次「焦唐會談」焦副董事長第一次會議談話

  • 更新日期:109-07-24

時間:八十三年二月一日  
​​​​​​​地點:北京

  唐副會長、鄒秘書長及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今天,本人與唐先生依「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的規定,在此就兩會會務進行會談,首先要對海協的費心安排表示感謝。

  去年四月底,貴我兩會在新加坡舉行「辜汪會談」,並簽署四項協議,協議生效後,兩會均積極履行各項協議,對促進兩岸民間交流甚有助益。當然,為了精益求精,我們也有必要利用這次會談,就需要改進的部分再交換意見。

  關於 貴我兩會的聯繫部分:兩會在過去一年,聯繫相當密切,相互協助解決了不少兩岸人民的困難,但也難免還有不順暢的地方,例如有些洽請協助的案件,常無回音,或因案件性質及時間因素,向海協以外的單位聯繫時,卻得到奉令不准回函的答復,這需要 貴我雙方商量出解決的方法。

  在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方面:迄今去年年底,本會寄交之台灣地區公證書副本共計九、二九九件,而 貴方寄來的副本共計有一八、七八一件,這對方便兩岸文書的使用,有很大的幫助,但在執行過程中,我們也發現寄送副本有時太慢,正副本也屢有不一致的情形。更重要的是寄送副本範圍太窄,經常造成民眾的不便,我們希望能適度檢討擴大,以符合交流現況。

  兩岸掛號函件開辦以來,迄至去年年底,台灣寄往大陸有一八八、二二九件,大陸寄到台灣也有一七六、八六八件,方便兩岸民眾寄送重要文件,是相當有意義的,有關聯繫方式及文書格式的問題,我們也希望能妥當改善。

  為了落實「辜汪會談共同協議」所定年度協商議題, 貴我兩會於去年八月、十一月及十二月分別在北京、廈門及台北舉行了三次後續事務性協商。在每一次的協商過程,雖然都有進展,但也面臨了一些困難。本人希望藉著此次會談,能作觀念的溝通,進而有所突破。事務商談應迴避敏感的政治問題,乃是 貴我兩會的共識,目前所談的都是法律問題,我們實在不必過度敏感。

  兩岸四十多年的分隔,是中華民族的不幸,今天,雙方的目標都在追求統一,既然要追求,即是一個事實,我們必須加以正視。因此,我們應該務實的看待並接受兩岸有不同的法律制度,並在這個基礎上,相互尊重,尋求雙方均能接受的解決方案,以逐步建立兩岸民間交流秩序。

  台商在大陸的投資權益保障問題: 貴我雙方在「辜汪會談」曾熱烈討論,因雙方認知差距過大,所以未能形成共識。我們仍盼適時進行商談,簽署協議,如此保障方能適切穩固,對促進雙方經濟上的共榮共利,也才能發揮積極的作用。此外,台商在經營上仍有許多困難,例如人身財產安全問題,子女在大陸就學問題等。最近深圳地區寶安龍岡兩區當局要台商補繳土地價款及稅費,也造成極大的困擾。我們希望能共同商討解決這些困難。

  兩岸文教交流的規模、領域及層次有日漸擴大、增高的趨勢,這是一個令人欣慰的現象。去年大陸方面到台灣進行文教交流的項目高達四百八十幾個,人員多達三千多人,包括中國京劇院、北京人民藝術劇院、貴州歌劇團、中央民族樂團及兩岸接力長跑等,而我方也有各種考察團到 貴地參訪,雲門舞集及青年訪問團也都得到 貴會的支持。最近, 貴方新聞媒體負責人經 貴我兩會安排到台灣訪問,我們希望能在近期內安排台灣媒體負責人到大陸訪問,並繼續促成新聞記者互訪。

  隨著兩岸民間各項交流,也衍生出走私、偷渡等脫序現象,毒品、槍械走私危害兩岸治安,劫機、偷渡等問題不能妥當解決,都影響到兩岸的良性互動,我們固然應儘速進行相關議題的協商,也盼在過渡時期中,能各自採行有效措施加以遏止。

  今天的會談,希望能與唐先生就有關議題進行大體討論,細節可由幕僚工作人員再行磋商,我們對這次的會談,秉持最大的誠意,並對會談結果,寄予樂觀的期待,希望能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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