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與經費
- 更新日期:109-11-19
1990年11月21日召開海基會捐助人會議,由原始捐助人共同捐助基金新臺幣(以下同)6億7,000萬元成立;1991年至2020年陸續收到各界捐助款計14億7,300萬元,合計法定基金總額為21億4,300萬元,其中政府捐助16億元,各界捐助5億4,300萬元。
依本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三章,本會之會計年度,與政府之會計年度同。本會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擬定業務計畫及預算,提報董事會審議通過,報請主管機關辦理。本會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編製基金保管及運用報告、暨全年度決算,經監事查核,提報董事會審議通過,報請主管機關辦理。
依本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五條,本會經費之來源為:基金運用之孳息、委託收益、政府或民間捐贈、提供服務及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