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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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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陸資助益台灣經濟「連結東亞,布局全球」  文/李孟洲《交流雜誌98年6月號第105期(歷史資料)》

四月末在南京舉行的「第三次江陳會談」,除達成兩岸金融合作等三項協議外,並發表了「開放陸資來台共同聲明」。該聲明中說:「雙方應秉持優勢互補、互利雙贏的原則,積極鼓勵並推動大陸企業赴台考察、投資,以利於加強和深化兩岸產業合作。雙方希望兩岸業務主管部門以適當方式建立溝通機制,共同推動大陸企業赴台投資」。   此一共同聲明,正式為陸資來台開了大門,也使以往兩岸投資的「單向」格局,成為歷史。此後雙方之間的投資事項,將呈現「雙向交流」的正常樣態,而兩岸經貿結構,也將因此而全面更新。這堪稱為一座「里程碑」。 兩岸經貿正常化的重要一環   開放陸資的真正意義,不是坊間傳言的「救股市」、「扶房市」、「撐經濟」,而是在追求「兩岸經貿正常化」,達致雙方經貿的全方位交流,使彼此的交流渠道全通,且有來有往,以形成優勢互補的經貿互動機制。且若機制運作良好,雙方尚可協議建立制度化的經貿合作關係,實現互利雙贏,進而助益台灣經濟連結東亞、布局全球。   具體地說,陸資開放了,才有條件談一系列的兩岸經貿合作事項,如投資保障、避免重複課稅、互設銀行營業單位、保護知識產權等。所以說,開放陸資是個「系統化工程」,絕非單純的「引進資金」。它對兩岸經貿影響重大,並使台灣經濟具備「走出去」的新動能。   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陸資之入台,如何達成「賓主盡歡」的局面,並對兩岸經貿與台灣經濟,帶來向上的「質變」與「量變」呢?以下提出幾項要件,供政府與工商界參考。這些純屬作者個人看法,不代表任何機構。   第一、掌握陸資的特殊性   兩岸關係相對特殊,雙方除有非常密切的經貿往來與社會交流之外,還有敏感的政治互動關係。因此,對於陸資的開放與管理,不能等同於一般外資,而必需考量兩岸關係大局,訂定特別的管理規章,並採循序漸進的步驟來開放。這並不代表陸資一定會被管理得更緊,而是表示陸資在台灣的「生態」,會和一般外資不相同。有些領域,一般外資不方便介入,陸資卻大有揮灑空間,如雙方產業合作「搭橋計劃」項目、兩岸旅運相關合營項目等。而陸資的特殊性,有關方面確已有所認知,如台灣証券交易所於五月四日開放陸資登記首日,就將統計名目定為「外資及陸資」,顯示陸資是一種特殊外資。   第二、支持陸資企業來台投資考察   陸資入台後經營是否成功,事關未來兩岸經貿合作能否順利推動。因此,我方不必急著吸進大量陸資,而是支持陸資企業,先行做好來台考察,與作投資可行性研究,務期其規劃完善,以提高其日後投資的成功率。因此,我方應對陸資派來考察研究的人員,放寬入境與居留限制,並可多舉辦相關的論壇、研討會,增加雙方的相互了解。事實上,大陸當局也已一再強調,赴台投資之企業,應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行。顯示其這方面之政策思維,亦傾向穩步漸進,不急躁。   第三、強化執法與財務監管   從法律環境來看,台灣的水準在東亞地區相對優越,其中,保護私有財產權的法律,系統完整,立場鮮明,預料這將對陸資發生一定的吸引作用。換言之,來台的陸資,產權將獲得充分的保障。然而,我方法律對於陸資的作用,應不只保護產權而已,另外,對於陸資在台的營運,也要時時刻刻發揮規範的效能。一旦對方經營發生法律糾紛,若屬我方管轄範圍,我方應嚴明執法,黑白分明,不能使法律問題演變成政治問題。除此之外,我方還應對陸資在台的財務運營,依法進行有效的監管,維護本地工商社會的交易安全。由於兩岸同文同種,陸資入台後將迅速深入台灣社會,形成千絲萬縷的複雜關係,因此,我政府相關的執法監管效能,特別重要。   第四、引用互惠型相互投資模式   大陸經濟體制與台灣顯著不同,其投資大戶多屬中央控股企業,其赴外投資因而具有政策性色彩,且其資金調動實力非常雄厚。此種陸資將來入台時,恐會引起各方之疑慮,甚至觸動政治敏感神經。然而,此種陸資因多是大陸產業的龍頭,地位舉足輕重,它們也是未來兩岸經貿合作中,不可或缺的要角。在這樣的矛盾中,調和解決之道,是運用兩岸協商機制,適時採用雙方互惠型的相互投資模式。如大陸的主權基金,或中央控股公司來台作政策性投資,金額達一定標準情況下,大陸當局亦應相對允許我方的同性質機構、企業,進入大陸作相對的政策性投資。該類相互投資之安排,可通過海基、海協兩會協商機制,進行談判敲定。   第五、發展「多方混合投資」模式   陸資來台後,隨著時日的推移,其資本內涵、形態肯定會發生變化,包括資本數量的增減,與資本主體成分的調整等。關於這方面,我政府可加以主動引導,使陸資的營運,更加契合我經建發展目標。其中,最具有積極意義的是,鼓勵陸資與本土資本,及一般外資,作「多方混合」,組成「以台灣為運營基地」的跨國、跨境資本集團,一方面前進大陸市場,另方面攻取歐美日市場,形成一種全球化的投資經營網絡。其實,這種大格局的投資經營模式,兩岸業者已經有所觸及。如有家大陸汽車廠,最近和一家台灣同業談妥,將在台合資生產汽車,並將產品外銷到世界各地,使台灣成為其外銷基地。可見有些陸資是抱著全球化的思維入台投資,這樣的思維,是將來發展「台、陸、外多方混合投資」的基礎。   使台灣經濟走進全球主流圈   以上所列舉的五項之中,對台灣最具有積極意義者為第五項,也就是藉陸資入台,為台灣經濟開拓新的全球化運營空間。   我政府已一再揭示,發展兩岸經貿之最高目標,是助益台灣經濟連結東亞並布局全球。而這項目標的達成,有一個循序漸進、按部就班的過程。去年六月,第一次「江陳會談」促成了大陸觀光團入台,實現兩岸「人的流通」的正常化。去年十一月,第二次「江陳會談」促成海空運全面直航,實現兩岸「物(貨品)的流通」的正常化。今年四月,第三次「江陳會談」,促成金融合作與陸資入台,實現兩岸「錢的流通」正常化。至此,兩岸「人流、物流、錢流」渠道,已全部打通。下一步,雙方將磋商兩岸經濟合作,期待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這一系列的步驟,環環相扣,而其總目標,則是使台灣經濟重新走進全球的主流圈。   資本要素,是未來台灣經濟布局全球的要角。人們都希望,陸資進來後,不只增加台灣資本的數量,甚且能引來更多的各方資本,使台灣擁有強大的對內、對外投資之實力。譬如,一些歐美日資本,會為了開拓大陸市場,而來台灣投資,甚至與來台陸資、台資聯合,組成策略聯盟。這將使台灣成為跨國、跨境經營的重鎮或要津。   直航搭台投資唱戲   如果說,資本是金光閃閃的「明日之星」,那麼,它的演出舞台,就是兩岸海空運直航所構成的平台。今天人們能夠大談陸資入台的作用,還必需歸因於兩岸剛形成的海空直航網絡。陸委會最近發表的「兩岸會談相關政策說明」有言:「海空運直航重建了台灣在亞洲乃至亞太地區的經濟戰略地位,讓台灣又可以重回到亞太地區經貿樞紐的地位,也強化台灣經濟與國際市場的聯結,進而可以吸引更多跨國企業來台灣投資,並以台灣作為前進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市場的營運基地;海外台商也會有更大的誘因回台灣投資,在台灣建立營運總部。」這段話充分顯示,政府這方面的決策思維,是「兩岸海空直航搭台,各方投資唱大戲」。而在各方的投資中,陸資是頗具新意與活動能量的一方。   大陸台商也將受惠   無論如何,未來陸資在台灣處境的良窳,與其自身表現的優劣,事關我方上述政策目標之能否達成。為此,我政府應深入、細密地參酌所有相關因素,構建完善的陸資管理機制,務期陸資進入之准駁,理由皆能說服各方。另外,對陸資在台營運的監管與輔導,也能做到合乎情理法。我政府不妨趁此機會,廣泛吸取各國規範外資方面的長處,構建出完善的管理陸資和一般外資的架構體系,使其「放諸四海而皆準」,成為台灣未來擴大吸引多方投資的基礎。 另方面看,我方對陸資管理之合理完善,對大陸台商也有相當大的間接幫助。因為,陸資在台處境好,將加速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協定,與避免重複課稅協定,而給大陸台商帶來實惠。此外,如陸資在台灣獲得合理的關照,則大陸台商在當地發生的個案經營問題,也將因此而得到大陸官方更多的協助解決。所以,陸資的入台,使兩岸雙方的「互惠」,有了更大的行使施展空間,值得期待。(作者係投資中國信息網社長,海基會台商財經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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