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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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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區域經濟整合趨勢下的台灣■文/史惠慈(中華經濟研究院區域整合研究中心研究員)《交流雜誌101年8月號第124期(歷史資料)》

一九九七年世界GDP排名前三十名的經濟體中,只有日本、中國大陸、韓國、台灣、香港還沒有參與任何形式的FTA區域經濟整合,而東亞區域也僅東協自由貿易區(ASEAN Free Trade Area,AFTA)的存在。此後,東亞地區的區域經濟整合(FTA)發展,卻成為世界進展最快的地區。

東亞區域經濟整合的深化

由區域貿易協定數目而言,目前亞洲主要國家共有一○九個FTA已生效,八個FTA已簽署,五十九個FTA正在談判階段,另外則有六十三個FTA正在進行評估,合計目前共有二三九個區域貿易協定(FTA)(詳附表)。


亞洲主要國家區域貿易協定之進展(截至2012年 5 月)

國家生效簽署談判階段評估階段合計
新加坡1827330
韓國901101231
印度13012934
泰國916521
中國1007724
馬來西亞1035624
日本1304522
印尼713617
菲律賓700411
越南702514
台灣40217
香港21104
合計10985963239


註:由亞洲主要國家區域貿易協定之進展表可以了解東亞國家區域貿易協定之最新進展,不過需注意重複計算的問題,例如日本與新加坡之區域貿易協定已生效,所以會在新加坡及日本生效欄位中各計算一次。

資料來源:中華經濟研究院(2012)。

就國家來看,印度洽簽或可能談判的FTA數目最多有三十四個,至於東亞的國家中則以韓國的三十一個FTA最多,其次則為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東協國家,以及中國大陸、日本等國,均有二十個FTA以上。相對於東協國家、中國大陸、日本、韓國的積極投入或相互結盟享受區域經濟整合(FTA)效益,台灣區域經濟整合(FTA)的路途走得相對辛苦,進展緩慢,至今台灣已經生效的FTA數目僅有五個,加上談判及評估中為九個。

東協為軸心

以簽署對象的聯結效果來看,目前以東協為軸心的整合局面已逐漸形成。東協是在一九七六年成立,並在一九九二 年協議成立東協自由貿易區。東協自由貿易區的內容與一般自由貿易協定相同,最重要的部分為關稅調降。東協於一九九三年實施「共同有效關稅計畫」(CEPT),決議在一九九三年起於十五年內(而後時程經過數次提前)完成東協自由貿易區之建立,逐步完成將關稅降至○五%的目標。適用「共同有效關稅計畫」(CEPT)的產品項目為製造業產品,包含資本財及加工農產品。

隨著區域內貨品貿易愈趨成熟,東協各國認為應該制定一個更嚴謹的協定,來加速區域內貨物的流通並且降低成本。因此,東協於二○○七年的第二十一次東協自由貿易區會議上提出加強現有的「共同有效關稅計畫」(CEPT),使其升級為貨品貿易協定(ASEAN Trade in Good Agreement,ATIGA)的決定。東協貨品貿易協定於二○○九年二月二十六簽署,二○一○年五月十七日生效。

除了對內整合不斷深化外,東協也積極加強對外的聯結,形成東協為軸心(hub)的態勢,即東協+N的整合模式。目前,東協+N的整合模式已成為東亞經濟整合的主流,包括東協—中國大陸FTA、東協—韓國FTA、東協—印度FTA,以及東協—日本FTA與東協—紐澳FTA。除了上述雙邊協定模式外,另外包括東協、中、日、韓等十三國之東亞自由貿易區(East Asia Free Trade Area),即所謂東協加三,以及包括東協、中、日、韓、澳、紐及印度十六國之東亞全面經濟夥伴(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for East Asia),即所謂東協加六也在進行當中。

東亞高峰會第十一屆外交部長會議於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於河內舉行,各國部長強調最近東協加三區域金融合作的進展,包括落實清邁倡議多邊化(編按:清邁倡議內容係於東協加三範圍內建立雙邊貨幣互換機制,以便在有關國家出現外匯資金短缺時進行援助),以及預定於二○一一年第一季在新加坡成立的東協加三宏觀經濟研究室 (AMRO)。會中並提及東協加三與亞洲發展銀行(ADB)合作成立信用擔保與投資機構,以確保區域內金融環境穩定及促進長期投資,另外也重申確保糧食及能源安全的重要性。

至於東協加六主要是由日本所倡議,目的是在稀釋中國大陸在東亞區域之影響力,不過目前仍止於討論階段,並無太多具體動作。

東北亞區域經濟整合威脅日增

除了東協以外,日本及韓國也積極投入區域經濟整合。以日本為例,在二○○○年以前,日本沒有與任何一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之後區域主義的抬頭,中國大陸經濟勢力的崛起,以及與東協國家進行區域經濟整合的積極態度,讓日本無論在經濟及外交層面上都面臨相當大挑戰。自二○○二年簽署第一個FTA—日本與新加坡經濟夥伴協定(EPA)後,迄今日本已對外簽署生效了十二個區域貿易協定,幾乎是以平均一年簽署兩個的速度進行。

至於韓國的情形也類似,在二○○四年之前,韓國對外只簽署了亞太貿易協定(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但全球增加的區域貿易協定之經濟效果已逐漸顯現,而韓國是一個外貿依存度相當高的國家,若是無法與主要國家簽訂FTA,很容易被邊緣化而蒙受損失。一九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更促使韓國體認出必須快速拓展FTA網絡。

迄今,韓國已簽署了包括東協、美國、歐盟等七個FTA,也是唯一洽簽橫跨歐美亞三洲FTA的國家。基於台灣與韓國出口結構的相似性甚高,因此對台灣某些產業造成相當大的影響。

中國大陸在二○○一年加入WTO之後也開始主動投入區域經濟整合的行列,當然亞太其他國家競相投入區域經濟整合對於中國大陸形成一定程度之影響,是促使中國大陸積極對外洽簽FTA的主要動力之一。此外,與區域經濟整合夥伴的洽談,相對於加入WTO過程而言,處於較平等的地位,且可以較短時間與較小幅度的市場開放為代價達成協議;而東亞金融風暴的衝擊等也是重要的影響因素。

至今,中國大陸已經生效的區域貿易協定有十一個,談判中的有七個,評估中的有六個。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中國大陸對於韓國、新加坡、越南等東亞國家而言,含有中美間戰略平衡的意味,再加上廣大的內需市場,致使中國大陸儼然成為東北亞的另一個區域經濟整合的中心,區域經濟整合角力的重點。

台灣面臨東亞區域經濟整合邊緣化的威脅

區域經濟整合(FTA)對非締約國的威脅,主要來自於排外性優惠關稅待遇、市場開放,以及區域經濟整合後所衍生的經濟效益。因此,區域經濟整合涵蓋的市場越大、原有的關稅保護越高、與非締約國間的貿易關聯性越大,則該FTA對非締約國的衝擊就越大。由此觀之,至今台灣已簽的五個FTA(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尼加拉瓜、瓜地馬拉、巴拿馬)僅占台灣對外貿易總額的○‧二%,因此所衍生的經濟效益有限,對他人的威脅性也小。而中國大陸、東協、日本、南韓、紐西蘭等亞太市場,以及歐盟、美國兩大市場,卻是台灣對外的主要出口市場,也囊括台灣的競爭對手。

就台灣與這些國家的貿易額而言,約七五%的台灣貿易市場已面臨東協、中國大陸、日本、韓國等國家簽署之FTA優惠貿易條件的衝擊。而且隨著東亞國家洽簽區域經濟整合的進展加快落實,如歐盟與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展開自由貿易談判外,又開啟與越南的自由貿易談判;中韓自由貿易協定開始進行第二輪談判;中日韓FTA於二○一二年啟動談判;日本與蒙古將於二○一二年內簽署FTA,更將衝擊擴大。

固然,兩岸ECFA的洽簽可以挽回台灣在中國大陸市場的競爭劣勢,但隨中韓FTA或中日韓FTA的尾隨其後,台灣所擁有的競爭優勢將不多亦不長。換言之,台灣與對手國間的貿易實力差距正日益拉大,此不僅威脅到台灣的外貿表現,更進而危及台灣的經濟發展。

面對日漸加深的東亞區域經濟整合(FTA)威脅之台灣,所面臨的已不是加入區域經濟整合趨勢與否的問題,而是該如何加快融入區域經濟整合(FTA)的趨勢?該如何協調與利用各區域經濟整合間的相互效益與影響?該如何解決國內即將面臨的衝擊?以及該如何提升台灣的競爭力以因應新的競合關係。畢竟區域經濟整合(FTA)所帶來的除了市場開放,以及市場開放的利益外,也將會為國內帶來衝擊。這不僅只是台灣會面臨,即便韓國與日本也未能避免,由美韓FTA、歐韓FTA、日本加入TPP等國內反彈事件中均可看出韓日所面臨的壓力。

同時,各區域經濟整合(FTA)協定間也存在互補性或「義大利麵碗效應(spaghetti bowl effect)」(編按:係指各協定所採用原產地規定各有不同且相當複雜,對進出口商、海關人員造成行政成本增加,尤其不利於中小企業市場競爭),亦值得注意。對台灣來說,更深的意涵則是,應深自省思如何借助區域協定提升自我的競爭力,才能在更開放的市場環境中,爭取到更多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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