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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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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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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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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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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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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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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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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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兩岸共同防制海上犯罪程序性問題會談 |
80年11月4日至7日 |
北京 |
商談兩岸共同防制海上犯罪程序性問題相關事宜 |
陳長文 唐樹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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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共同合作之項目、實質商談時地等廣泛交換意見,並無具體成果。 |
海協會未成立,唐樹備為「國台辦」副主任 |
| 二 |
兩岸「文書驗證」及「掛號函件」第一次會談 |
81年3月22日至27日 |
北京 |
商談兩岸「文書驗證」及「掛號函件」事宜 |
許惠祐 李亞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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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度交換意見,無具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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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兩岸「文書驗證」及「掛號函件」第二次會談 |
81年10月26日至29日 |
香港 |
商談兩岸「文書驗證」及「掛號函件」事宜 |
許惠祐 周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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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雙方對「一個中國」認知不同,且大陸要求將其觀點載入協議,故無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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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兩岸「文書驗證」及「掛號函件」第三次會談 |
82年3月25日至28日 |
北京 |
商談兩岸「文書驗證」及「掛號函件」事宜 |
許惠祐 李亞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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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大陸不再堅持將其對「一個中國」之觀點載入協議,雙方就此二項議題達成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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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邱唐會談 (辜汪會談第一階段預備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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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年4月7日至11日 |
北京 |
1.草簽「文書驗證」及「掛號函件」二項協議 2.安排辜汪會談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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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進益 唐樹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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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簽二項協議。 2.就辜汪會談預備磋商達成數項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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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辜汪會談第二次階段預備性磋商 |
82年4月23日至26日 |
新加坡 |
安排辜汪會談相關事宜 |
邱進益 唐樹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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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兩會建立制度化聯繫與會談方式」、「經濟交流」、「文教、科技交流」及辜汪會談共同文件交換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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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辜汪會談 |
82年4月27日至29日 |
新加坡 |
商談並確定兩會即將簽署之四項協議 |
辜振甫 汪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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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及「辜汪會談共同協議」四項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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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辜汪會談後續第一次事務性協商 |
82年8月28日至9月3日 |
北京 |
就「辜汪會談共同協議」所列之年度優先議題商談 |
許惠祐 孫亞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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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大陸方面要求加入經濟議題且「只聽不談」致無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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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辜汪會談後續第二次事務性協商 |
82年11月2日至7日 |
廈門 |
商談「非法入境」、「劫機犯」、「漁事糾紛」及「兩會人員入出境往來便利辦法」 |
許惠祐 孫亞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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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議題首度實質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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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辜汪會談後續第三次事務性協商 |
82年12月18日至22日 |
台北 |
1.商談「非法入境」、「劫機犯」、「漁事糾紛」及「兩會人員入出境往來便利辦法」 2.就「共同打擊犯罪」、「司法協助」、「智慧財產權」及「台商保障」等議題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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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惠祐 孫亞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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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大陸方面迴避我方法律管轄權,致無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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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
第一次焦唐會談 |
83年1月31日2月5日 |
北京 |
就如何落實「辜汪會談共同協議」及後續事務性協商問題進行會談 |
焦仁和 唐樹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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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表「焦仁和先生與唐樹備先生會談共同新聞稿」。 2.確定「兩會商定會務人員入出境往來便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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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
辜汪會談後續第四次事務性協商 |
83年3月24日至31日 |
北京 |
就「非法入境」、「劫機犯」及「漁事糾紛」等議題續行協商 |
許惠祐 孫亞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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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雙方對「焦仁和先生與唐樹備先生會談共同新聞稿」認知不一,致未達成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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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
辜汪會談後續第五次事務性協商 |
83年7月30日至8月3日 |
台北 |
商談「非法入境」、「劫機犯」、「漁事糾紛」等議題 |
許惠祐 孫亞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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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充分交換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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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
第二次焦唐會談 |
83年8月4日至8月7日 |
台北 |
就兩會會務及事務性協商等議題進行會談 |
焦仁和 唐樹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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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海基會與海協台北會談共同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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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 |
辜汪會談後續第六次事務性協商 |
83年11月21日至28日 |
南京 |
商談「非法入境」、「劫機犯」、「漁事糾紛」、「擴大寄送公證書副本種類」及「快捷郵件」 |
許惠祐 孫亞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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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寄送稅務、病歷、經歷及專業證明等四項公證書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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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 |
辜汪會談後續第七次事務性協商 |
84年1月23日至25日 |
北京 |
商談「非法入境」、「劫機犯」、「漁事糾紛」及「快捷郵件」等議題 |
許惠祐 孫亞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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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充分交換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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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 |
第三次焦唐會談 |
84年1月21日至28日 |
台北 |
就兩會會務、事務性協商議題及兩岸交流事項進行會談 |
焦仁和 唐樹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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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充分交換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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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 |
第二次辜汪會談第一次預備性磋商 |
84年5月27日至29日 |
台北 |
商談舉行第二次辜汪會談之程序問題 |
焦仁和 唐樹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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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第二次辜汪會談第一次預備性磋商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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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 |
第一次台港航運會談 |
86年5月2日 |
香港 |
陸委會授權海基會與海協會委託之香港船東會協商七月一日以後之台港航運問題 |
張良任 趙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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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充分交換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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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 |
第二次台港航運會談 |
86年5月24日 |
台北 |
陸委會授權海基會與海協會委託之香港船東會協商七月一日以後之台港航運問題 |
張良任 趙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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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台港海運商談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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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一 |
辜汪會晤第一次預備性磋商 |
87年4月22日至24日 |
北京 |
就辜汪會晤行程進行磋商 |
詹志宏 李亞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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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二 |
辜汪會晤第二次預備性磋商 |
87年7月26日 |
台北 |
就辜汪會晤行程進行磋商 |
詹志宏
李亞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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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飛主張辜汪會晤不是正式協商,致雙方無法就具體細節達成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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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三 |
許張會談(兩會負責人商定辜汪會晤行程磋商) |
87年9月22日至24日 |
北京 |
就辜汪會晤行程進行磋商 |
許惠祐
張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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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商定辜汪會晤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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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四 |
辜汪會晤 |
87年10月14日至18日 |
上海、北京 |
與汪道涵、陳雲林、錢其琛與江澤民等人進行對話 |
辜振甫
汪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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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雙方同意加強對話,以促成制度化協商的恢復」、「雙方同意加強推動兩會各層級人員交流活動」、「雙方同意就涉及人民權益之個案,積極相互協助解決」、「我方邀請汪道涵先生回訪,汪道涵先生同意在適當時機來台訪問」等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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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五 |
汪道涵回訪第一次預備性磋商 |
88年3月17日至19日 |
台北 |
雙方就「辜汪會晤」所達成之四項共識及安排汪道涵訪臺事宜進行磋商 |
詹志宏
李亞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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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原則確定汪道涵今年秋天訪臺,時間五至六天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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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六 |
汪道涵回訪第二次預備性磋商 |
88年6月27日至29日 |
北京 |
協商安排汪道涵來臺訪問事宜 |
詹志宏
李亞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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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七 |
台港航權協商 |
91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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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台港新航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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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有關台港之間空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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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八 |
第一次「江陳會談」 |
97年6月11日至14日 |
北京 |
就「兩岸包機」及「大陸人民來台觀光」兩項議題進行協商 |
江丙坤
陳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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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兩岸兩會正式恢復制度化對話協商機制。
二、
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及「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
三、
為未來兩會協商議題作了後續安排。
四、
為未來兩岸交流與合作提出方向。
五、
強化兩會對話及交流。
六、
陳雲林同意適時回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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