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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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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出境至大陸地區就學相關規定及流程為何?

  • 更新日期:115-06-09

一、內政部役政司「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自 103 年 8 月 6 日修正生效以來,已歷經多次修正,本次修法重點如下:

(一)役男赴大陸就讀教育部採認之大陸地區大學校院及科系,或為經核准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之子身分者,本次修法同時放寬20歲以後之就學年齡限制。

(二)刪除「臺商條款」中役男須與父母共同居住3年(17、18、19歲)之限制。

(三)相關就學年齡限制、申請出境、再出境就學,準用役男出境國外就學規定辦理。

二、1 年期義務役制度

自 民國 113 年(2024 年)1 月 1 日起,民國 94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之役男恢復服 1 年期義務役(原為 4 個月軍事訓練)。役男出境至大陸地區就學之年齡限制、入營規劃、緩徵與再出境,將因役期延長產生連動影響,相關申請與時程規劃請逕洽戶籍地公所兵役課,或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dca.moi.gov.tw)。

三、申請流程與表單

役政司製作之「役男出境至大陸地區就學相關規定及流程圖」可供役男申請出境、返臺申請再出境至大陸地區就學,及後續入營服役之規劃參考。(如附件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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