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貿 第357期

兩岸經貿 Straits Business Monthly 10 2021 年中國大陸數據安全法 新制及其對臺商的影響 文 《 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 1 》 電等關鍵資訊基礎設施者 ) ,轉變為包括一般企業, 使得一般企業不再像從前僅是受到間接影響而已。 本文將探討今 (2021) 年 6 月 10 日通過,自 9 月 1 日施行之《數據安全法》 2 。 依《數據安全法》定義,所謂數據即是對資 訊 ( 該法稱之為信息 ) 所為的記錄,無論電子或非 電子形式均包括在內。除了對數據的定義廣泛,該 法規範之對象也幾乎包含了其境內各公、私部門組 織,部分情形甚至包括境外組織,因此影響範圍甚 大。在內容上,《數據安全法》有兩大主軸,其一 前言 中國大陸自從 2015 年 ( 民國 94 年 ) 公告國家 安全戰略綱要後,已陸續制定《國家安全法》、 《網絡安全法》、《密碼法》、《數據安全法》 等法律且彼此互相呼應、補充的規範。這些法律 的範圍與處理的主要議題雖然不同,但對網路與 技術面向之控管與著墨,則是重要的共通點,對 商務活動將產生一定影響。尤其是《密碼法》、《數 據安全法》,這兩部法律的主要規範對象已從少 數性質較特殊的運營者 ( 例如,經營涉及油、水、 7 月 29 日, 2021 世界安防博覽會在廣州開幕,海康威視展覽區攝影鏡頭結合大數據平臺運用。 註 1 、作者為李婉萍、陳宏志,本文為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國際資安組織與法制政策研析」研究成果。 註 2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載於: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6/7c9af12f51334a73b56d 7938f99a788a.shtml (最後瀏覽日: 2021 年 7 月 20 日)。 圖/東方 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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