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手冊 中國大陸旅行 2022 TAXI TAXI
出境須知與程序 國人入境大陸應注意事項 入境大陸及生活須知 西藏.風馬旗五色經幡 陸委會邱主委序 海基會許代理董事長序 02 04 08 12 14 15 16 16 16 22 旅行應備正確認知與觀念 申辦護照 申辦「臺胞證」 購買機票 兌換錢幣 檢疫 辦理出境 旅行保險與旅行契約 26 27 27 28 空運 海運 由香港、澳門或其他國 家轉機 由香港、澳門搭車或搭 船赴大陸 國人在大陸機場轉機應持有效效期之 「臺胞證」 陸委會發布「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旅 遊警示機制」 有關預防新型A型流感因應作為 國人進出或過境香港、澳門之注意事項 公務員赴陸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均須 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赴陸求學你不能不知道的8件事 32 32 33 33 34 34 38 40 41 42 43 45 45 入境須知 外匯兌換 飲食 住宿 交通 休閒娛樂 購物須知及 糾紛處理 46 46 47 53 53 53 旅遊風景區應注 意事項 防疫保健 醫療 人身安全 通訊 其他 進入大陸地區途徑 目錄 CONTENTS 1 2 3 4
1 甘肅.敦煌 82 82 83 83 83 交通部觀光局 各縣市政府消保官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 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 國聯合會 86 94 109 臺灣 大陸 兩岸直航航空公司 03 29 35 39 69 79 110 大陸委員會 交通部觀光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內政部移民署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大陸委員會 56 58 60 60 62 63 63 64 65 65 66 68 遺失「臺胞證」、護照等證件 「臺胞證」、護照逾期 遺失財物或遭劫 全民健保對於大陸地區就醫 醫療費用核退之規定 病(傷) 患後送回臺續醫事宜 傷亡事件 旅遊糾紛 民事、刑事糾紛 航班延誤或取消 托運行李延遲到達、遺失或損壞 遭逮捕及扣留物品 緊急事故處理步驟 離境大陸方式 離境大陸攜帶物品注意事項 機場及港口入關手續 應申報貨幣數額及罰則 攜帶大陸物品入境須知 自大陸地區將遺體運回或攜帶 骨灰入境須知 回臺防疫保健注意事項 出境2年以上戶籍遷出問題 認識及預防愛滋病 72 73 74 75 75 76 77 77 78 遭遇困難問題之處理 5 旅遊糾紛申訴管道 綜合資訊 7 8 廣 告 離境大陸及返臺 6 2022中國大陸旅行實用手冊 02-2533-9995 海基會24小時緊急服務專線
2 陸委會邱主委序 兩岸觀光促進雙方人民交流及相互瞭解,對兩岸關係良性發 展具正面意義,政府一向正面看待,期待對岸能有相同理解,排 除政治干擾,共同珍惜兩岸觀光交流的成果,為兩岸人民創造和 平友善氛圍。 2020年1月以來全球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國際間採取 嚴格邊境管制措施,兩岸觀光因疫情因素暫停,未來政府將在疫 情受到有效控制後,逐步恢復兩岸觀光有序交流往來,視疫情發 展,在確保兩岸觀光交流健康、安全無虞的原則下,適時調整管 控措施。 政府非常關心國人赴陸經商、就學、工作、探親的安全保障, 為提醒國人相關安全規範及措施,印製「急難事件救助關懷卡」 及適時發布國人赴陸旅遊警示,並透過我國臺旅會在北京、上海、 福州之辦事處或分處、海基會「緊急服務專線」協處機制等,提 供在陸國人及時服務及在地協助。 為持續提供國人前往中國大陸最新參考資訊、應注意事項及 法規,海基會更修編纂「2022中國大陸旅行實用手冊」,蒐整 赴陸旅程重要資訊、注意事項、生活須知、法規及遭遇問題之處 理等資訊,深具實用性,相信能提供國人更充分資訊及便利服務, 減少國人在旅途中的不安及困擾。 政府相關機關與海基會將不斷精進完善各項服務工作,期讓 民眾掌握完整資訊,踏上旅程,也祝福國人身體健康、平安愉快。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民國1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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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許代理董事長序 海基會成立已屆滿30年,作為政府授權處理兩岸交流衍生 事務之機構,其中,服務是海基會業務的首要之重。站在服務兩 岸民眾的第一線,面對民眾關切的各種問題,我們始終秉持積極 的態度,及時提供必要協助,期能保障民眾的權益;同時,我們 也持續精進專業,拓展面向與提升品質,完善本會的服務工作。 全球爆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迄今已 近兩年,對全世界來說各方面都受到很大的影響,尤其是為了防 止疫情擴散,各國都採取嚴格的邊境管制措施,減少人流移動, 旅遊觀光首先受到極大衝擊。隨疫苗施打率在相關國家不斷提 高,疫情控制也逐漸可以掌握關鍵要素,各國政府陸續推出各種 振興經濟措施,其中,放寬邊境管制,逐步恢復人流移動,已見 曙光,兩岸重啟各項交流也在各界期盼中。面對國人赴大陸從事 各種目的的旅行,本會多年來均蒐整各類可能需要注意的事項, 以及排除困擾的方法,供前往大陸旅行的民眾參考運用。 這是本會多年來持續編修「中國大陸旅行實用手冊」,提供 國人赴大陸參考的初衷。除希望避免旅行期間相關的困擾之外, 一旦遭遇困難時,手冊也提供可立即獲得協助的相關資訊。本手 冊針對民眾赴大陸時最常遇到的問題,分成「出境須知與程序」、 「進入大陸地區途徑」、「國人入境大陸應注意事項」、「入境 大陸及生活須知」、「遭遇困難問題之處理」、「離境大陸及返 臺」、「旅遊糾紛申訴管道」等單元,提供詳實資訊。
5 配合政府E化政策,手冊自今年開始不再印製紙本,改以電 子書方式呈現,民眾可透過電腦、手機、平板等電子產品,隨時 隨地於本會官網閱覽手冊的全文內容。 此外,本會設有「緊急服務專線」(02-25339995),提供 24小時全年無休的服務,民眾在中國大陸遇到各種狀況與困擾 時,除了在手冊中獲取資訊,也可撥打專線,得到本會即時的協 助。 最後感謝在修訂過程中,政府有關部門的協助更新,以及旅 行公協會先進們提供寶貴的意見和建議,使手冊內容豐富充實, 深具實用性與參考價值,併此特申謝忱。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代理董事長
出境須知與程序 中國廣西- 德天瀑布
旅行應備正確認知與觀念 申辦護照 申辦「臺胞證」 購買機票 兌換錢幣 檢疫 辦理出境 旅行保險與旅行契約 本手冊為便利民眾參用,內文凡提及「臺灣居民來 往大陸通行證」皆採用「臺胞證」之通稱。 出境須知與程序
8 壹、出境須知與程序 安排一項周詳、妥善的旅行活動,需要相當的時間與心力。因為 預算制定、行程規劃、食宿交通安排及資料蒐集等,均須妥善的準備, 各類應辦事項也相當繁雜。倘有任何一個環節未安排妥當,或出了差 錯,將使旅行活動受到相當影響。 行前的準備固然重要,但在旅行期間之轉機、入境大陸後注意事 項、生活須知、遭遇問題之種類及處理方法、離境大陸及返臺等諸多 事宜,亦值得旅行者關注。 為便利臺灣民眾能安排一趟妥善的大陸旅行活動,本手冊特針對 民眾關注之事項,完整地蒐集了大陸旅行最新、最實用的各項資訊, 供民眾參考運用。 旅行應備正確認知與觀念 (一)前往大陸旅行前,應先確認護照至少仍有6個月以上之有效期, 以及是否持有效之「臺胞證」。 (二)所攜行李應儘量簡單輕便,各航空公司皆有不同之托運行李重 量限制,詳細規定請逕洽各航空公司確實瞭解,另外需注意, 各航空公司機場提早報到所需之時間。 四川.九寨溝
9 壹 出境須知與程序 (三)經小三通前往大陸地區之遊客,需先乘坐國內航線再轉乘小三 通船班,故相關行李規定與直航班機有所區隔,應注意遵照國 內航班相關規定。 (四)不可將臺灣、香港、澳門及海外地區報章,以及政治、色情類 雜誌( 含其影音製品) 或無版權影音產品攜入大陸,以免帶來困 擾。 (五)所攜現金及貴重物品( 如黃金、珠寶、首飾)、證券、攝錄影器材、 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行動電話、行動電源、藥品、機密文件、 古董,以及易碎品、易腐品等均不宜以托運行李方式處理,而 應隨身攜帶與保管。住宿旅館時,亦應將該等物品存放於旅館 保險箱內。 (六)前往大陸所攜神佛像,航空公司會要求於出發前7天或訂位時 向訂位組申請,並提供神佛像數量、重量、尺寸等資料,若神 佛像高度不超過55x35x22公分,重量不超過5公斤,可當做 手提行李,放置於客艙行李櫃中,若神佛像高度( 含底座、冠 帽) 不超過60x38x38公分,重量不超過15公斤,須加訂一機 位放置於座椅內,另購機票( 限經濟艙,且神佛像的機票費用 與攜帶神佛像之旅客同價),未經事先申請的神佛像將無法辦理 登機。( 視航空公司而定) (七)懷孕旅客應事先主動告知航空公司有關懷孕週數及胎數等資訊, 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申請搭機事宜。 (八)旅客對搭乘班機的權益應有認知,倘發生下列事項,可向航空 公司爭取( 但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候、災變等除外): 1. 航班無法依預定時刻起飛時,航空公司均會向乘客說明原因 及處置方式。當航班延遲超過4小時以上時,搭乘旅客可向 航空公司要求免費提供餐飲,若超過6小時以上,有住宿之 必要者,則可向航空公司要求免費提供住宿。 2. 航班因故變更航線或起降地點,致影響乘客權益時,航空公 司應視實際情況,參酌乘客需要,適時提供免費通訊設備或 器材如電話卡、飲食、住宿、禦寒被服或醫療急救物品,乘 客也可以要求航空公司安排轉機或轉搭其他航班。如受限於 當時情況,無法提供服務時,航空公司應向乘客說明原因, 並妥善處理。
10 3. 旅客與航空公司所發生之上述糾紛,雙方應以理性方式進行 交涉與說明,爭取己方應有權益,不可以「霸佔機艙」等不 理性方式處理,如強行登機或佔據航空器客艙拒不下機等均 屬於違法行為。 4. 依據現行規定,航空公司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班機延誤 (如遇天候變化、不可歸責於航空公司之機件故障、主管機 關命令約束或其他必要情況),除另有交易習慣者外,乘客 僅能就因遲到而增加之必要支出向航空公司求償。因颱風取 消航班,航空公司基本上沒有賠償義務,但必須在颱風停止 後,儘速安排旅客完成其行程。假如是在出發前取消班機, 航空公司將不做任何補償。 (九)與大陸地區民眾接觸或相處時,應隨時注意己身言行舉止,並 遵守當地法令、習俗,避免造成困擾。 (十)除對兩岸政治情勢需有基本的認識與瞭解,且在大陸旅行期間 應避免談論兩岸政治議題( 如民主自由思想、統獨問題、批評 共產黨及其領導人等) 及其他敏感如宗教自由、法輪功等議題。 (十一)大陸偏遠地區行程規劃,應將交通不便、住宿、治安條件等 因素納入考量,以免在旅行期間行程受阻、安排失序或發生 意外,敗興而歸。 (十二)高原地區海拔高、氣壓低、空氣稀薄容易產生高山症(高山 適應不良症),嚴重時有致命危險,由於高山症會誘發原有疾 病的發作,故高血壓、心臟病、氣喘病等患者及正在發燒、 感冒的人都不宜前往。即使自認為身體狀況不錯,但為了旅 途安全起見,還是應先作好體檢,先與醫師諮詢,確定健康 狀況良好後再行出發。 (十三)在大陸旅行時,應注意飲食衛生與安全,並避免與禽鳥類及 其他動物接觸,尤應注意保健工作。 (十四)旅客在旅遊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 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遊資源,保 護生態環境。
11 壹 出境須知與程序 (十五) 在大陸購物時應注意價格與品質是否符合需求,以現金支付 時,店家所找的舊鈔票有時不易辨別真偽,因此點鈔時應特 別留意,防止拿到假鈔,並特別注意財不露白。 (十六)請勿購買大陸海關所列禁止出口的物品,採購土產、中藥、 菸酒及其他物品時也應注意真偽品之區別,以免受騙。 (十七)禁止入境物品包括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的貨幣及有 價證券;具爭議性的印刷品、膠卷、照片、唱片、影片、錄 音帶、錄影帶、光碟、電腦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烈性毒藥、 使人成癮的麻醉品與精神藥物等;帶有危險性病菌、毒蟲及 其它有害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產品;有礙人畜健康的、來 自疫區的以及其它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或其它物品。 (十八)禁止出境物品包括列入禁止入境範圍的所有物品;內容涉及 國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膠卷、照片、唱片、影片、錄音 帶、錄像帶、光碟、電腦存儲介質及其他物品;珍貴文物及 其它禁止出境的文體;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 植物(均含標本) 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 (十九)香港國際機場行李檢查時,根據香港法例: 1. 藏有催淚噴霧器電槍類裝置最高刑罰為10萬元港幣或監 禁14年。 2. 藏有爆竹之最高刑罰為監禁六個月或罰款港幣25,000元。 澳門國際機場亦有類似規定,請民眾前往香港或澳門時多 加注意,以免誤觸當地法令。 (二十)兩岸撥打對方電話方式如下: 【自大陸地區直撥臺灣電話方法】 00-886- 區域碼( 去0)- 電話號碼 00-886- 手機號碼( 去0) 【自臺灣地區直撥大陸電話方法】 00X-86- 區域碼( 去0)- 電話號碼 00X-86- 手機號碼 (國際碼視遊客所使用之電信業者而定)
12 (二十一)購買大陸電話卡應先瞭解己身需求,選擇適合之資費方案。 此外國人申辦大陸電話卡需以「臺胞證」實名認證;且電 話號碼綁定許多網路服務( 例如:支付寶、微信支付或其 他商業服務等),請謹慎保管個人資訊不要外流。 (二十二)建議民眾慎選旅行社,了解旅行社是否為合法登記業者或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的會員,並注意大陸旅遊 行程的安排,才不至於在發生旅行糾紛時求助無門。 (二十三)導遊專座應設置在旅遊客運車輛前乘客門側第一排乘客座 椅靠通道側位置;旅遊客運企業在旅遊服務過程中,應配 備印有“導遊專座”字樣的座套;旅行社制定團隊旅遊計 劃時,應根據車輛座位數、團隊人數和車況年限,統籌考 慮,遊客與導遊總人數不得超過車輛核定乘員數。 (二十四)依相關作業規定,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大陸 地區應辦理線上申請作業,詳細申請須知,請參考移民署 網站https://niapsa.immigration.gov.tw/ ( 二十五) 澳門國際機場於108年3月1日起實施以下要求: 1. 禁止攜帶打火機(包括火柴)與點菸器。 2. 禁止在隨身行李和手提行李攜帶收合後超過30公分的自 拍桿、相機(錄影機)三腳架與單腳架,收合後長度超 過30公分的上述物品必須以託運行李方式運輸。 申辦護照 為維護民眾權益,避免護照遭冒辦,在國內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民 眾應親自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以下簡稱領務局) 或外交部中部、南 部、東部及雲嘉南任一辦事處申辦( 以下簡稱外交部四辦事處)。此 外,在臺設有戶籍且首次申辦護照之國民也可以備妥申請護照之應備 文件,親自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送件,並選擇到同一戶政事務所領 取護照,或由外交部將護照寄到指定地址,寄達時自付郵資。另也可 先填妥簡式護照資料表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將簡式護照資 料表併同其他申請護照應備文件續交由旅行業者、親屬或同事代向領 務局或外交部四辦事處申請護照。如非上述委任代辦情形者,代理人
13 壹 出境須知與程序 須出具經公證之申請人委任書,始得代為申請。 (一)申辦地點: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各辦事處 1.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3樓 電話:02-23432888( 總機) 02-23432807,02-23432808( 申辦護照專線) 2. 外交部中部辦事處 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3號1樓 電話:04-22510799 3. 外交部南部辦事處 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6號3~4樓( 行政院南部聯合 服務中心) 電話:07-7156600 4. 外交部東部辦事處 地址:970花蓮市中山路371號6樓 電話:03-8331041 5. 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 地址: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2樓之1 電話:05-2251567 (二)應備文件: 1. 照片2張,須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規定之護照專用照片規格。 2.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年滿14歲及領有新式身分證者必備; 至未滿14歲且未請領新式身分證者,請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或 最近3個月內辦理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14 3. 簡式護照資料表。 4. 其他應備文件請參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www.boca.gov.tw查閱,或致電上述申辦地點洽詢。 (三)護照規費及效期: 年滿14歲以上: 新臺幣1,300元,效期10年。 未滿14歲:新臺幣900元,效期5年。 ( 註:遺失補發者護照效期將縮減以5年為限) (四)工作天數(自繳費的次半日起算): 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倘要求加速核 發護照( 不含遺失補發),應繳交速件處理費,每提前1個工作 日,加收新臺幣300元,最快可提前3個工作日,加收新臺幣 900元。 申辦「臺胞證」 (一)申辦地點: 「臺胞證」係大陸方面所製發,由於大陸在臺灣並無設立辦事機 構,民眾可透過旅行社送件或親自至香港或澳門市區的中國旅 行社辦理「臺胞證」。若因緊急事故須趕赴大陸,亦可攜帶護 照、身分證正本、2吋相片2張與相關事由文件,逕赴開放申 辦一次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之機場、港口辦理(詳 手冊第20-22頁)。 (二)應備文件: 1. 清楚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2吋照片1 張(3個月內之近照) 3. 護照正本(6個月以上效期) 4. 記者及身分特殊者須附行程表。 (三)工作時程:
15 壹 出境須知與程序 新辦「臺胞證」約7日,急件「臺胞證」約4日。遺失或損毀「臺 胞證」補證約8日,遺失或損毀「臺胞證」補證急件約4日。 (四)費用: 若民眾委託臺灣旅行社代申請臺胞證,一般而言新辦約1,800 元,急件約2,600元。遺失或損毀約2,800元,急件約3,600元 (上述正確費用應以大陸官方公佈數字為準)。 如民眾自行前往香港、澳門中國旅行社辦理,收費規定如下(單 位:港幣):證件240元、新辦急件360元、遺失補辦或毀損 換領480元(僅能以港幣或人民幣支付)。 (五)效期:5 年效期。 (六)停留日數: 效期內均可停留,但必須在證件有效期內按期離境。證件效期 屆滿仍需停留之民眾,應逕向當地市、縣公安之出入境管理局 詢問相關手續。 購買機票 購買機票的管道可分為旅行社與網路購票等,由於機票的價格 與艙等( 除經濟艙、商務艙及頭等艙之區分外,經濟艙也依票價高低 分訂位艙等)、航班( 有些票種可搭乘該航空公司任何航班,有些票 種僅限搭乘某些航班),搭乘效期(14日、30日短期票、半年票、全 年票) 有關,各類票種對於訂位優先順序都會有所影響。旅客宜依照 自己的需求訂購,不宜以價格為唯一考量。 自2008年6月起,全球航空公司已全面實施電子機票,旅客 只需攜同有效旅遊證件,以及由旅遊代理或航空公司發出,印有行程 資料的電子機票收據,便可辦理登機手續。如有素食者,需於搭機日 72小時前確認是否備有素食餐。 購買赴大陸機票,必先提供已辦妥之「臺胞證」證號及效期, 方便向航空公司訂位。另購買大陸內陸機票,必需提供已辦妥之「臺 胞證」證號及效期。
16 兌換錢幣 截至110年8月31日止,國內經許可辦理人民幣現鈔兌換之金 融機構(包括銀行、信合社、郵局、農業金庫及農漁會信用部)共有 4,254家分支機構及391 家外幣收兌處。因此建議可在出發前先兌換 所需數量之人民幣。 依據臺灣法規規定,出境旅客攜帶人民幣以2萬元為限( 不可超 額),如所帶之人民幣超過限額時,雖向海關登記,仍僅能於限額內 攜出;如未經登記或登記不實者,其超過部分,依法沒入。依據大陸 法規規定,入境大陸旅客攜帶超過2萬元人民幣現鈔,或超過折合5 千美元外幣現鈔,應自動向海關申報。 檢疫 有關人員及攜帶動植物與其產製品出境、旅遊地疫情、傳染病防 治等事項,可逕詢疾病管制署或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一)疾病管制署疫情通報及諮詢服務專線:1922( 手機可直撥) 或 0800-001922( 國外可撥打+886-800-001922,惟自國外撥打 回國須自付國際電話費用)。 (二)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境,請先至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辦公 室辦理輸出檢疫,服務專線0800-761590。 辦理出境 (一)一般民眾出境流程 1. 確認所搭乘班機航站及航廈位置 2. 班機起飛前2-3 小時抵達機場航廈大廳 3. 前往航空公司櫃檯辦理報到手續 4. 辦理行李過磅稱及托運事宜 5. 海關申報 6. 辦理證照查驗 7. 接受隨身物品安全檢查 8. 前往候機室候機與登機 $
17 壹 出境須知與程序 出境流程說明 流程1:確認所搭乘班機航廈位置 請逕向購票之旅行社或航空公司電話洽詢。 流程2:班機起飛前2-3小時抵達機場航廈大廳 為順利辦理櫃檯報到手續、托運行李、證照查驗及各項安全 檢查,旅客務必依規定提前抵達機場航廈大廳。 流程3:航空公司櫃檯辦理報到手續 (1)持電子機票收據與行程資料及護照前往機場航空公司櫃 檯辦理報到手續,並辦理劃位及托運行李事宜。 (2)完成報到手續後,領取登機證及行李托運卡。 流程4:辦理行李過磅及托運事宜 (1)航空公司對托運及隨身行李相關規定: ● 托運行李應掛上行李牌,寫明中英文姓名、住址與聯絡 電話。 ● 旅客托運行李原則上商務艙30公斤,經濟艙20公斤為 限,惟出發前仍應向航空公司確認。若行李超重,將依 航空公司規定加收行李超重費,請旅客特別注意。 ● 隨身行李尺寸規定如下:長56公分、寬36公分、高 23公分。 (2)行李托運前應再檢視行李拉鍊及繫帶是否拉上及繫緊, 上鎖並請在每件行李上繫上行李條,行李收據應妥適保 存,俾便行李遺失時憑據向航空公司辦理索賠。 (3)為安全及加速通關速度,請盡可能將所攜帶之指甲刀、 修眉剪、礦泉水、液狀、膠狀及噴霧類( 非危險物品) 物 品放置於透明容器中,並以托運方式處理。 流程5:海關申報 出境時所申報之物品及財物,應詳實申報,如有任何疑問,可 洽詢海關服務櫃檯,海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5-055。
18 流程6:接受隨身物品安全檢查 (1)依序進入安全檢查線,將隨身行李置入X光檢查儀內。(3C 產品之鋰電池及行動電源等物品需放置於隨身行李)。 (2)旅客通過金屬偵測門前,應將身上行動電話及金屬物品 ( 鑰匙、硬幣、打火機等) 放於置物盒內,俟通過後再 取回。 (3)礦泉水、指甲刀、修眉剪等物品依規定須置於托運行李 中,隨身攜帶之各類液態、膠狀及噴霧類物品,須符合 以下規定,否則僅可放置於托運行李內: ● 上述物品容器體積不可超過100毫升,如使用塑膠袋, 應係透明且可完全密封。 ● 前項所述塑膠袋每名旅客僅能攜帶1個,於通過安檢線 時須主動自隨身行李中取出,並放於置物盒內進行查 驗。 ● 攜帶超過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 牛奶)、嬰兒食品、 藥物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應先 向航空公司申報,並於通過安檢時,另向檢查人員申報, 於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述規定限制。 ● 出境或過境( 轉機) 旅客在機場管制區內或於前段航程 航班內購買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等物品,可隨身攜帶 上機,但不可拆除包裝,須包裝於經密封、防止調包及 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以免轉機時遇到問題與 麻煩。 禁止攜帶出境、禁止攜帶上機及強制托運之物品等相關 規定及查詢事項可查閱民用航空局網站,網址:http:// www.caa.gov.tw ,服務電話:0800-211798 流程7:辦理證照查驗 (1)請備妥護照及登機證,在證照查驗櫃檯處依序接受查驗 (2)通過證照查驗後,依照登機門號碼,前往候機室。
19 壹 出境須知與程序 (3)內政部移民署已於桃園、松山、臺中、高雄等國際機場 及金門水頭港設置入出國查驗通關系統,旅客出國可至 自動查驗通關櫃檯註冊,註冊後可使用該系統入出國, 以減少通關時間。 流程8:前往候機室候機與登機 (1)請依照登機證所示登機門前往候機,並隨時注意機場廣 播是否變更登機門,持登機證及護照登機。 (2)旅客如行動不便,需要輪椅服務,可於訂機位時透過旅 行社向航空公司提出妥適之安排;或者抵達機場後,向 航空公司尋求協助。 (二)緊急出境流程 ( 適用無護照或「臺胞證」,而須趕往大陸處理緊急或突發事件者) 1. 趕辦護照 申請者在取得急難證明文件( 如病危通知書、死亡證書等) 後, 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請逕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四辦 事處速件處理窗口辦理;例假日或國定假日期間,可向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桃園機場辦事處辦理。 【注意】「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為「外交部緊急聯絡中 心」,其主要業務為協助旅外國人處理急難救助事件,並不受 理在臺國人臨櫃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驗證,惟倘遇急難救助 情況或急需於12小時內出國並有已開票之班機訂位紀錄者, 請以下列緊急聯絡電話聯繫,以便提供協助。」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3樓 電話:02-23432888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桃園機場辦事處電話: 第一航廈03-3982629 第二航廈03-3985805
20 2. 趕辦「臺胞證」 民眾可攜帶護照、身分證正本與2吋相片2張(3個月內),在 香港或澳門市區的中國旅行社申請趕辦「臺胞證」,目前據了 解,該社香港機場櫃檯已裁撤,澳門機場櫃檯目前僅提供諮詢 服務,不再受理辦證。普通件需要4-7個工作日,急件則是3 個工作日以內;或搭飛機、搭船至開放一次有效「臺灣居民來 往大陸通行證」申辦業務之北京、上海等40個機場與廈門、 福州、泉州、黃岐等4地港口申辦一次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 陸通行證」。持有未過期臺胞證或已申請臺胞證且尚在審核階 段者,無法申辦一次性有效臺胞證,領證時請核對臺胞證與護 照之英文拼音是否一致。各單位、機場及港口相關資訊如下: (1)香港中國旅行社 地址:干諾道中78至83號中旅大廈2樓 電話:852-29987888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09:00-17:00 (2)澳門中國旅行社 地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223至225號南光大廈12樓 電話:853-28700888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09:00-17:00 (3)北京首都機場:電話:010-64590454 (4)天津濱海機場:電話:022-24905951、022-96777 (5)遼寧瀋陽桃仙機場:電話:024-89398597 (6)遼寧大連周水子機場:電話:0411-83886240 (7)黑龍江哈爾濱太平機場:電話:0451-82894254、0451-82895291 (8)上海浦東機場:電話:021-68346939 (9)上海虹橋機場:電話:021-62688916 (10)江蘇南京祿口機場:電話:025-69821553
21 壹 出境須知與程序 (11)江蘇徐州觀音機場:電話:0516-83068113 (12)江蘇鹽城南洋機場:電話:0515-88215020 (13)江蘇蘇南碩放機場:電話:0510-96889788 (14)浙江杭州蕭山機場:電話:0571-96299、0571-87859560 (15)浙江寧波櫟社機場:電話:0574-81899000 (16)浙江溫州龍灣機場:電話:0577-86892771 (17)安徽合肥新橋機場:電話:0551-63777888 (18)安徽黃山屯溪機場:電話:0559-2934160 (19)福建福州長樂機場:電話:0591-96363、0591-28014062 (20)福建廈門高崎機場:電話:0592-6037653 (21)福建泉州晉江機場:電話:0595-22180147 (22)江西南昌昌北機場:電話:0791-87652114 (23)山東青島流亭機場:電話:0532-83789451 (24)山東濟南遙墻機場:電話:0531-82080901 (25)山東煙臺萊山機場:電話:0535-6299777 (26)山東威海大水泊機場:電話:0631-8641172、0631-5192257 (27)河北石家莊正定機場:電話:0311-96360 (28)河南鄭州新鄭機場:電話:0371-96666、0371-68511751 (29)湖北武漢天河機場:電話:027-67122436、027-65687810、 027-85819315、027-65590201 (30)湖南長沙黃花機場:電話:0731-84797449 (31)湖南張家界荷花機場:電話:0744-8238417、0744-8238393 (32)廣東廣州白雲機場:電話:020-36066622 (33)廣東深圳寶安機場:電話:0755-23456789、0755-84499262、 0755-23459289
22 (34)廣西桂林兩江機場:電話:0773-2844072、0773-96365 (35)廣西南寧吳圩機場:電話:0771-96365、0771-2893987 (36)海南海口美蘭機場:電話:0898-65760114、0898-65751994 (37)海南三亞鳳凰機場:電話:0898-88289389、0898-88289566 (38)重慶江北機場:電話:023-67152640 (39)四川成都雙流機場:電話:028-86205876、028-86022117 (40)貴州貴陽龍洞堡機場:電話:0851-85498888、0851-85498941 (41)雲南昆明長水機場:電話:0871-67090672 (42)陝西西安咸陽機場:電話:029-88796997、029-88796271 (43)廈門五通客運碼頭:電話:0592-3216666、0592-3216671 (44)福州馬尾碼頭 (45)泉州石井碼頭 (46)福州黃岐碼頭 由於各機場及港口辦理一次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櫃檯開放時間不一,建議旅客若需要辦理一次有效「臺灣居民 來往大陸通行證」,於出發前先洽請航空公司、船公司或自行 電話聯繫該機場或碼頭確保可於入境時辦理一次有效「臺灣居 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 其他出境流程與一般性出境流程相同。 旅行保險與旅行契約 (一)旅行保險 民眾旅遊時,應具備風險意識。許多民眾因缺乏風險意識,赴 大陸旅行前多未投保任何保險,或是只投保意外險(身故理 賠),卻未附加「海外醫療險」或「海外醫療救援」,導致在 大陸地區受傷或患病時,必須支付高額醫療費用,以及後送回 臺各項費用,造成家屬沉重負擔。因此,建議民眾赴大陸前應 考慮投保適當的保險(如含有突發疾病的旅行平安險或高額海
23 壹 出境須知與程序 外急難運送保險),並先與保險公司確認給付範圍,才能使大 陸旅行獲得更大的保障。參加旅行團者,請先確認旅行社是否 投保責任保險及履約保證保險(可至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 網」查詢旅行社投保履約保證保險情形)。 (二)旅遊契約 旅客報名參加旅行團體,應與旅行社簽訂「國外旅遊定型化契 約」;支付旅費後,應向旅行社索取「代收轉付收據」,簽約 時應注意契約書內容是否包含下列要項: 1. 旅客及緊急聯絡人、旅行業等相關資料 2. 簽約地點及日期 3. 旅遊行程、起程與回程終點之地點及日期 4. 交通、旅館、餐飲、遊覽安排及服務項目說明 5. 旅遊費用及其包含( 或不包含) 項目 6. 約定組團最低人數。 7. 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業者通知之義務及賠償責任 8. 集合及出發地 9. 出發前旅客解約及責任 10. 出發後無法完成旅遊契約所定旅遊行程之責任 11. 辦理責任保險及履約保險,並應載明投保金額及責任金額, 如未載明,則依主管機關之規定。
進入大陸地區途徑 青海省海西州- 翡翠湖
進入大陸地區途徑 本手冊為便利民眾參用,內文凡提及「臺灣居民來 往大陸通行證」皆採用「臺胞證」之通稱。 空運 海運 由香港、澳門或其他國家 轉機 由香港、澳門搭車或搭船 赴大陸
26 甘南.洛克之路 貳、進入大陸地區途徑 空運 自97年12月15日迄今,臺灣已開放桃園、高雄、臺中、臺北、 澎湖、花蓮、金門、臺東、臺南、嘉義等10個直航航點,大陸則有 北京、上海浦東、上海虹橋、廣州、廈門、南京、成都、重慶、杭州、 大連、桂林、深圳、福州、武漢、青島、長沙、海口、昆明、西安、 瀋陽、天津、鄭州、合肥、哈爾濱、南昌、貴陽、寧波、濟南、太原、 長春、南寧、煙臺、石家莊、徐州、無錫、泉州、三亞、鹽城、蘭州、 溫州、黃山、烏魯木齊、西寧、海拉爾、麗江、威海、銀川、呼和浩 特、張家界、武夷山、揭陽潮汕、梅州、宜昌、洛陽、常州、揚州、 淮安、南通、義烏、延吉及喀什等61個直航航點,提供民眾更便利 的選擇。惟並非所有直航點均有定期航班,實際航班情形以航空公司 公布為主。
27 貳 進入大陸地區途徑 海運 (一)由金門、馬祖搭船( 小三通) 目前小三通的航線有金門─廈門、金門─泉州、馬祖─馬尾及 馬祖─黃岐等4條定期客運航線,廈門、泉州、馬尾與黃岐碼 頭皆開放一次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辦業務。因 疫情影響航線暫停,俟後續疫情情況由主管機關評估是否復航。 (二)兩岸直航船班 定期直航船班原有「中遠之星」廈門至基隆、臺中;浙江臺州(大 麥嶼港區)至基隆;「海峽號」平潭至臺北、臺中;「麗娜輪」 平潭至臺北之直航航線。因疫情影響航線暫停,俟後續疫情情 況由主管機關評估是否復航。 由香港、澳門或其他國家轉機 目前最常使用的轉機點,是經香港或澳門轉往大陸各地,另外也 有經由韓國濟州島或首爾轉往上海、北京或東北等地。不論經由何處 轉機,均宜預留2小時的轉機時間,以免前段班機延誤時過於匆促或 錯失轉機時間。 (一)香港轉機 持護照在香港轉機並不需要簽證,但如果需要入境,則須備妥 護照併同港簽(或上網預先辦理入境登記)或「臺胞證」,每 次停留可達30天。 (二)澳門轉機 臺灣民眾可憑「臺胞證」、護照在澳門轉機並不需要簽證,如 需入境,持臺胞證或護照每次停留可達30天。 (三)他國轉機 從韓國、日本或其他國家等地轉機,因轉機機場不能申辦一次 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故須先備妥有效「臺胞證」 再行出發。
28 由香港、澳門搭車或搭船赴大陸 (一)由香港進入大陸 香港緊臨大陸廣東省深圳市及東莞市,旅客要搭船出發前,可 請旅行社訂妥船票,在出發至機場時,直接將行李掛到深圳或 東莞,抵達香港機場後直接在機場管制區的碼頭搭船至深圳、 東莞。 臺灣旅客持有效的「臺胞證」可入境香港停留30天,因此欲搭 車進入大陸的旅客可直接持有效的「臺胞證」入境香港。出關 後,在迎客大廳有許多至深圳、東莞、廣州、惠州等地大客車 的服務,經由各關口入境大陸相當便利。如不搭大客車,則可 搭公車至上水站,再轉搭捷運至羅湖站,通關後可至深圳市。 旅客如在香港遭遇難題,可洽請我方派駐香港的「台北經濟文 化辦事處」尋求協助,總機:25234429,24小時緊急電話: 61439012,如非在香港本地或攜帶手機國際漫遊者,請在電話 號碼前加上所在地之「國際冠碼」再加上852。 (二)由澳門進入大陸 澳門緊臨大陸廣東省珠海市,如果不入境澳門,可在出發前, 向旅行社訂「兩關一檢直通快線」的大客車服務。在出發機場 辦登機手續時,行李掛上直通快線專用之藍色行李牌,抵達澳 門機場後無需出關,直接依「直通快線」指示牌至8號閘口候 車,登車前確認行李,即可直接經拱北、橫琴關等進入東莞、 廣州等地。「兩關一檢直通快線」查詢電話:853-28881228。 入境澳門,在迎客大廳也有許多至珠海、江門、中山等地的大 客車服務,可以自由選擇搭乘。如不搭大客車,則可搭澳門公 車或者計程車至關閘站,通關至珠海。 旅客如在澳門遭遇難題,可以就近洽請駐澳門的「台北經濟 文化辦事處」尋求協助,總機:28750320,24小時緊急電話 66872557,如非在澳門本地或攜帶手機國際漫遊者,請在電話 號碼前加上所在地之「國際冠碼」再加上853。
選擇領有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留意旅行 社指派之隨團領隊人員是否領有執業證(可逕 上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 消保事項專區查 詢)。 繳交訂金或團費前,可先至旅行社網站瀏覽 團費結構及評估團費合理性,或親至旅行社 營業處所瞭解,如有團費明顯偏低情形,應 審慎考慮。 與承辦旅行社簽訂蓋有公司及負責人章之書面 旅遊契約,繳交費用記得索取旅行社開立之代 收轉付收據。 旅遊期間應注意保管護照及證件,慎防遺失。 從事遊憩活動時,應遵守安全規定。 購物消費時,慎防貨價與品質不相當之物品, 購買高價物品時尤應特別注意。如於旅行社安 排之購物店購買物品有貨價與品質不相當或瑕 疵時,可於受領所購物品後1個月內向旅行社 請求協助退換貨。 發生旅遊糾紛,請保留契約書、代收轉付收 據、行程表等相關資料,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 質保障協會(電話:02-25995088)或交通 部觀光局(電話:0800-211734)申訴。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24小時免付費旅遊諮詢熱線:0800-011765 電話:886-2-2349-1500 E-mail:tbroc@tbroc.gov.tw 參團旅遊
國人入境大陸應注意事項 TAXI 北京- 八達嶺長城
國人入境大陸應注意事項 本手冊為便利民眾參用,內文凡提及「臺灣居民來 往大陸通行證」皆採用「臺胞證」之通稱。 國人在大陸機場轉機應 持有效效期之「臺胞證」 陸委會發布「大陸地區及 香港、澳門旅遊警示機制」 有關預防新型A型流感因 應作為 國人進出或過境香港、澳 門之注意事項 公務員赴陸轉機至其他 國家或地區均須於赴陸 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赴陸求學你不能不知道 的8件事
32 参、國人入境大陸應注意事項 國人在大陸機場轉機應持有效效期之「臺胞證」 國人自第三國前往大陸機場轉機返臺,或自臺灣搭機赴大陸機場 轉機前往第三國,依大陸現行相關規定,須持有效效期之「臺胞證」, 始可在大陸機場辦理轉機,請國人特別留意。 陸委會發布「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機制」 未來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如果發生影響旅遊安全事件(如疫 情、天然災害等),陸委會會針對已掌握的訊息,運用各種資源進行 綜合研判,據以發布旅遊警示資訊與警示燈號。至於警示的燈號類別 與意涵,則採與外交部現行的標準一致,分為灰(提醒注意)、黃(特 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橙(避免非必要旅行)、紅(不 宜前往)四級燈號。同時,經參酌外交部現行作業模式,有關本機制 發布的旅遊警示燈號、範圍及相關資訊係提供民眾作為參考,並沒有 強制約束力,也不能直接作為民眾與業者解約、退費的依據,但如果 個案發生相關爭議,民眾仍可透過交通部觀光局、民航局協助與業者 進行協調。 湖南.天門山
33 參 國人入境大陸應注意事項 由於大陸地區幅員遼闊,資訊取得不易,國人前往大陸地區或 香港、澳門,當地縱未經發布相關旅遊警示,仍應保持謹慎小心,隨 時留意自身安全。陸委會網址:https://www.mac.gov.tw,電話0223975589。 有關預防新型A型流感因應作為 因應中國大陸陸續發生新型A型流感疫情,民眾前往中國大陸應 勤落實洗手等個人衛生習慣,避免接觸動物與出入動物展示/ 宰殺/ 販售場所;肉類、蛋類及其製品務必要熟食以避免感染。返國入境時 如出現發燒、咳嗽及喉嚨痛等類流感症狀,應主動告知航空公司人員 及機場港口檢疫人員;回家後如出現上述症狀,應戴上口罩儘速就醫, 並告知醫師接觸史及旅遊史。相關資訊可至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 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手機可直撥)或 0800-001922( 國外可撥打+886-800-001922,惟自國外撥打回國須 自付國際電話費用)。 國人進出或過境香港、澳門之注意事項 國人入出境或過境香港、澳門時,如攜帶瓦斯噴霧器(包括胡椒 噴霧唇膏)、電擊棒(包括貌似智慧型手機之電槍)、伸縮警棍(包 括手電筒型之伸縮棍)、手指虎(俗稱「鐵蓮花」之指節環)、彈簧刀、 梳子刀等物品,均會被當作一般具有攻擊性的武器,凡持有即屬違法 行為,當地警方會對持有人進行檢控;縱使未隨身攜帶上述物品,而 係放置於隨身行李或托運行李中轉機,亦屬違法行為,其海關如於通 關時查獲,則會對持有人進行起訴,即使持有人主動向海關申報係不 慎攜帶,亦將遭罰;如在機場安檢過程中遭查獲,則依情節輕重,可 能遭罰款約新臺幣2萬元至40萬元,甚至判罪入獄服刑5年至14年。 【溫馨提醒】 因應「港版國安法」及其43條實施細則之實施,提醒國人審慎 評估前往或過境陸港澳行程前,留意個人人身安全,倘有疑慮,建 議避免前往。赴港澳如遭遇問題,可撥打陸委會香港辦事處( 駐地名 稱: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急難救助電話(852-61439012);或該會 澳門辦事處( 駐地名稱: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急難救助電話(85366872557)。
34 公務員赴陸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均須於赴陸前申請 許可或報准 (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 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 或報准。 (二)上開特定身分人員,包括各機關尚在赴陸許可管制期限內之退 離職政務、涉密人員及直轄市長,赴陸轉機前須依「臺灣地區 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相關規定,經 由原服務機關(構)或委託機關,至少在7個工作日前向內政 部(移民署)提出申請。 (三)上開所稱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並不包括赴香港或澳門機場轉機。 赴陸求學你不能不知道的8件事 青年學生赴陸就學前應審慎評估可能面臨風險,由於兩岸在政治 體制、法令規定與生活環境等方面存有很大差異,對於欲赴陸就學的 臺灣學生,必須考慮可能面臨的挑戰或風險。 陸委會已於官網設置「臺生專區」並建議學生考慮赴陸發展前, 仍宜多參考相關資訊,審慎評估,以保障自身權益。 甘肅.絲綢之路
35 參 國人入境大陸應注意事項
入境大陸及生活須知 北京市- 天壇公園
入境大陸及生活須知 本手冊為便利民眾參用,內文凡提及「臺灣居民來 往大陸通行證」皆採用「臺胞證」之通稱。 入境須知 外匯兌換 飲食 住宿 交通 休閒娛樂 購物須知及糾紛處理 旅遊風景區應注意事項 防疫保健 醫療 人身安全 通訊 其他
38 肆、入境大陸及生活須知 入境須知 臺灣旅客不論是從航空、海上或陸地進入大陸地區,抵達機場後 均須先辦理入境手續。首先,必須持憑「臺胞證」前往入境櫃檯接受 查驗。 自97年3月14日起,搭乘大陸內陸班機者,一律禁止隨身攜 帶液態物品,但可辦理托運。旅客攜帶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妝品,每種 化妝品限帶一件,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應置於獨立袋內, 接受開瓶檢查。 為確保航空運輸安全,中國大陸民航局從2016年10月27日起, 嚴禁旅客和機組成員隨身或在手提行李、托運行李中攜帶、託運三星 Galaxy Note 7手機。 來自境外需在大陸地區機場轉乘內陸航班的旅客,其攜帶入境的 免稅液態物品應置於袋體完好無損且封口的透明塑膠袋內,並需出示 購物憑證,經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後方可攜帶。 有嬰兒隨行的旅客,購票時可向航空公司申請,由航空公司在 機上免費提供液態乳製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攜帶必需的液態藥 品,經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後,交由機組保管。 甘肅.拉梢寺摩崖浮雕大佛
39 肆 入境大陸及生活須知 年滿12歲以上之國人,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搭配第二 證件( 身分證、駕照或有照片之健保卡其中一樣),可 在松山、桃園、臺中、高雄機場或金門水頭港免費申 請註冊e-Gate( 出、入境均設有櫃台),只須花費1分 鐘即可註冊完成,申請完馬上就能體驗自助迅速通關 的便捷服務。 內政部移民署 e-Gate 自動查驗通關系統 申辦1分鐘 通關15秒 內政部移民署 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電話:(03)3985010 分機 7401-7403
40 行動電源容量規格10,000mAh以下准予攜帶。必須放置隨身行李 攜帶,不得置入行李箱托運。無規格說明、廠牌標示的產品禁止攜帶。 此外,入境大陸每人可免稅攜帶香煙2條(不超過400支)、 洋酒2瓶( 不超過1.5公升),及少量自用香水或禮物。倘年滿18歲 旅客入境香港,再轉入大陸時,應注意可攜帶免稅之菸品數量,規定 為香菸19支(不到1包)或雪茄1支(如多於1支,則總重量不得 超過25克,或25克之其他菸草製品);如有違反規定攜帶超量、未 向海關申報或對海關作出不實之申報者,香港海關將沒收違規攜帶之 菸品且對違規者罰款或檢控。 外匯兌換 自97年6月30日起,臺灣地區金融機構經中央銀行許可後, 得辦理人民幣與新臺幣現鈔間之買賣業務,因此建議可在出發前先兌 換所需數量之人民幣。 在北京、上海、福建、廣州、西安、武漢、深圳、等地之中國銀 行及其他銀行可受理新臺幣兌換人民幣業務,相關資訊宜於出發前電 話詢問。 (一)匯兌方式 1. 在臺灣兌換人民幣現鈔 截至110年8月31日止,國內經許可辦理人民幣現鈔兌換 之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合社、郵局、農業金庫及農漁會 信用部)共有4,254家分支機構及391家外幣收兌處,每人 每次最多兌換2萬元人民幣。 2. 以美金至當地銀行兌換人民幣: 赴大陸之前先把臺幣兌換成美金,抵達大陸後,再到當地外 匯兌換銀行或飯店櫃檯以美金兌換人民幣。兌換時應攜帶「臺 胞證」,並填寫匯兌水單。 3. 使用金融卡在當地ATM 提領人民幣 所持金融卡背面如有cirrus 或是plus 的標幟, 可在有相對應的cirrus 或plus 標幟之提款機提款。由於大陸 的提款機只能感應磁條,所以提款時要使用磁條的密碼( 也就 $
41 肆 入境大陸及生活須知 是另一組4位密碼) 才可以提領。匯率結算是以所提領之當 地貨幣以開戶銀行當日掛牌匯率換算等值錢幣。必須特別注 意的是,以金融卡提領人民幣,須支付手續費,而各銀行手 續費也不盡相同,惟均在70元至100元人民幣左右。因此, 除非是緊急情況,或兌換數額較高,否則,不建議在大陸地 區以金融卡提領人民幣。 4. 旅行支票 大陸地區目前僅有中國銀行及交通銀行二家銀行受理以旅行 支票兌換人民幣業務,中國銀行在各省市的外幣代兌機構均 提供旅行支票兌換人民幣的服務,且現已接受包括美國運通 銀行、花旗銀行、VISA、MASTERCARD 等17家國際知名金 融機構發行的旅行支票兌換人民幣業務。持票人必須親持有 效證件、完好的票據且票據的復簽與初簽相符,即可辦理兌 現,兌換匯率會較高,但須加付手續費,手續費為兌現金額 的0.75%( 以原幣扣收)。 購買旅行支票後,最好先在右上方欄位簽名,以避免他人冒 用;使用時再於左下方簽名,可以避免在辦理求償時發生爭 議。旅行支票遺失時,應儘快辦理掛失止付手續,並申請補 發新旅行支票。 (二)注意事項 1. 依據臺灣法規規定,出境旅客攜帶人民幣以2萬元為限,如 所帶之人民幣超過限額時,雖向海關登記,仍僅能於限額內 攜出;如未經登記或登記不實者,其超過部分,依法沒入。 2. 依據大陸法規規定,入境大陸旅客攜帶超過2萬元人民幣現 鈔,或超過折合5千美元外幣現鈔,應自動向海關申報。 3. 切勿貪圖匯差,而以黑市為換取人民幣方式,否則換到假鈔, 將得不償失。 飲食 旅行大陸期間,應避免生食或生飲,購買礦泉水時也應確認瓶口 緊閉未開;購買路邊攤或夜市食物,尤應注意衛生條件。為避免水土 不服所引起的腸胃問題,應盡可能選擇衛生條件較好的餐館。大陸鄉 村地區衛生條件比城市落後,因此,在鄉村地區用餐時,更應注意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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