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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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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申请文书验证须知

  • 更新日期:109-12-24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中华民国109年10月

一、台端邮寄申请验证,请依以下说明办理:

  1. 填写「文书验证申请书」:每一字号公证书应填写一份,申请书可自行影印使用。
  2. 检附申请人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乙份:代理他人申请者,请提出申请人出具之授权书及代理人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乙份。
  3. 检附申请验证之公证书正本乙份:若公证书有数字号者,每一字号公证书正本各乙份。
  4. 缴费方式:
    1. 台湾:每一字号公证书应购买受款人为「海基会」之汇票或现金新台币三百元,申请验证之公证书有数份而字号相同者,第二份以上每份再加新台币一百五十元。申请加发副本者,每一份加收新台币一百五十元。
    2. 大陆:每一字号公证书应缴纳美金十元,申请验证之公证书有数份而字号相同者,第二份以上每份再加美金五元。申请加发副本者,每一份加收美金五元。
  5. 邮寄:备妥前述资料及费用后,以挂号邮寄「104244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536号,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办理。
  6. 自行影印公证书留底,以备查询。

二、检送「文书验证申请书」及「申请文书验证手续」各乙份,并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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