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申请文书验证须知
- 更新日期:109-12-24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中华民国109年10月
一、台端邮寄申请验证,请依以下说明办理:
- 填写「文书验证申请书」:每一字号公证书应填写一份,申请书可自行影印使用。
- 检附申请人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乙份:代理他人申请者,请提出申请人出具之授权书及代理人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乙份。
- 检附申请验证之公证书正本乙份:若公证书有数字号者,每一字号公证书正本各乙份。
- 缴费方式:
- 台湾:每一字号公证书应购买受款人为「海基会」之汇票或现金新台币三百元,申请验证之公证书有数份而字号相同者,第二份以上每份再加新台币一百五十元。申请加发副本者,每一份加收新台币一百五十元。
- 大陆:每一字号公证书应缴纳美金十元,申请验证之公证书有数份而字号相同者,第二份以上每份再加美金五元。申请加发副本者,每一份加收美金五元。
- 邮寄:备妥前述资料及费用后,以挂号邮寄「104244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536号,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办理。
- 自行影印公证书留底,以备查询。
二、检送「文书验证申请书」及「申请文书验证手续」各乙份,并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