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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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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会第七届董监事第八次联席会议」董事长致词稿

  • 更新日期:109-12-10

高副董事长兼秘书长、许副董事长、刘副董事长、陆委会吴处长、各位董监事先进、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今天海基会召开第7届董监事第8次联席会议,感谢在座董监事先进,能在百忙之中拨冗莅临指教。本会筹备多时的新办公大楼兴建工程,在各位董监事先进的支持,以及行政院吴院长、林秘书长及国防部、财政部、陆委会、台北市政府等大力帮忙、协调下,从场地的决定、工程招标到办妥相关手续皆能很快完成,终于顺利在上周六(9月25日)于大直明水营区开工动土。整个工程至少需要1年半的时间,盼望在2012年5月份搬迁使用,未来新建大楼交通便利,不仅可以作为两会协商场地,亦可以提供民众更有效率、更好的服务。
        本会新办公大楼的工程经费总共大约7亿2千万元,完全由本会自筹,感谢各位董监事情义相挺,目前已募得大约3亿元,还剩下4亿2千多万元的资金缺口,仍要拜托各位董监事支持,以及台商、关心两岸发展的许多企业慷慨帮忙。
        今年6月举行的第五次「江陈会谈」,两会顺利完成签署「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与「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在立法院王院长及各部会协助下,于8月立法院加开临时会审议通过,两项协议也顺利在9月12日经由两会换文确认生效,双方并同意于明年1月1日起降低关税。ECFA是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里程碑,也是台湾脱胎换骨的机会。ECFA不仅让台湾突破经济孤立、让两岸经贸走向互惠合作,更加速台湾融入亚洲经济整合的步伐。而在ECFA生效后,还有四个协议要继续展开协商,希望在年底的第六次会谈先完成投资保障协议,再进行后续的货品贸易、服务业贸易与争端解决机制等协议。
        另一方面,本会已获陆委会授权,与大陆海协会洽商「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成立事宜,包括委员会的组织、内容等。
        除了ECFA的生效外,本次立法院临时会也修正通过所谓的「陆生三法」,包括「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大学法」和「专科学校法」,明订在大陆地区接受教育的学历得予采认,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得来台就学等。我们相信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就读,有助强化台湾校园竞争力,并增进大陆学子对台湾的了解。相关规范虽仍有部分限制,但已为两岸文教合作与学生交流开启第一道门,值得大家肯定。
        年底的第六次会谈将对「医药卫生合作」及「投资保障」进行协商,双方主管单位正进行研究工作。将来透过陆委会授权,我们会正式安排双方主管机关针对这两个协议进行协商,本会将积极参与、持续努力付出。
        今天的会议除了向各位董监事进行例行性业务与财务报告外,将就本会筹建厅舍执行进度进行专案报告;此外由于近期本会部分董事本身职务异动,将援例于本次会议中办理补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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