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会诚征法务人才
- 更新日期:115-05-11
一、职缺及人数:科员1名。
二、条件:
(一)性别与学历:性别不限。大学以上学位,科系不限,法律系尤佳。
(二)应具备优质电脑文书处理能力。曾担任柜台或电话服务工作经历,具备公文处理经验尤佳。
(三)对柜台及电话服务工作有高度热忱。对任何工作项目均积极主动好学,愿意接受临时交办业务挑战者尤佳。
三、工作项目:
(一)两岸文书查验证收案、核验。
(二)轮值服务柜台、接听法律服务专线。
(三)两岸婚姻亲子关怀服务。
(四)提供契约法律意见。
- 法规搜集研析业务等。
四、工作时间:比照政府机关规定。
五、待遇:具有学士学位者,自新台币(以下同)39,390元起薪,其到职前之服务年资,每满2年得加计1分,最高不得逾6分,最高可叙至48,095元。具有硕士学位,自42,205元,每满2年得加计1分,最高不得逾6分,最高可叙至51,045元。
六、相关福利:享劳保、健保、团保、年终工作奖金、考绩奖金、生日礼金、文康社团活动与在职训练等福利。
七、工作地点: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536号。
八、请于115年5月22日将个人历传资料(含近3个月照片)前寄104244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536号海基会人事室或sef0340@sef.org.tw收,联络电话21757000分机7137(以邮戳为凭,逾期或证件不齐者恕不受理报名)。
九、本会将自应征人员中择优进行甄试(不合格者或未录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邮递应征信封应依人员性质注明「应征法律处法务人才」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