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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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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会希望与大陆方面沟通,维持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正常运作,以共同维护两岸民间正常交流来往

  • 更新日期:109-07-28

海基会表示,迩来该会接获民众反映指出,有人持我方公证人签发之单身宣誓认证书至大陆办理结婚登记时,大陆方面以我方法院之认证书上钢印有中华民国或Republic of China等字样为由不予受理。海基会经向大陆相关公证员协会联系,初步了解,确有此事实发生,该会已立即将上情函告司法院及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等我方主管机关。
  海基会指出:「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以相互寄送副本方式办理文书验证,公证书及副本均依各方格式,我方寄往大陆之公(认)证书副本前几年即已使用载有中华民国或Republic of China字样之钢印印,大陆方面对此并无异议,且我方法院此一作法,亦未违反当初两岸两会之协议。现突然以此为由拒绝受理,将使两岸文书往来受阻,海基会表示遗憾。

  由于两岸公证书的使用攸关两岸人民权益,海基会希望与大陆方面沟通,维持协议正常运作,以共同维护两岸民间正常交流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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