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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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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征临时人员

  • 更新日期:110-04-30

诚征临时人员

【诚 征 临 时 人 员】
一、 名额:会本部2名,中区服务处1名,南区服务处1名。
二、 性别:男、女不拘。
三、资格条件:
(一)学经历:大专院校毕业,科系不拘;如系应届毕业生,经本会录用后,应于110年6月30日前缴验毕业证书。男需役毕或免役。有服务民众或两岸事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佳。
(二)语言能力:国语表达流利,台语通晓者尤佳。
(三) 其他条件:具中文电脑输入能力,每分钟50字以上。能辨识简体字者佳。
四、工作内容:公证书验证案卷扫描、建档、柜台收案(咨询)及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五、工作(面试)地点:
(一)海基会会本部(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536号)。
(二)海基会中区服务处(台中市南屯区干城街95号自强楼1楼)。
(三)海基会南区服务处(高雄市苓雅区政南街6号6楼)。
六、工作时间比照政府机关规定(原则为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110年每月薪资新台币2万6,000元(并配合劳工基本工资异动调整),享劳保、健保等福利。
七、其他:中区及南区服务处录用者,须先于海基会台北会所受训。
八、意者请于110年05月13日前将个人自传、履历、相片等以传真或邮递送海基会人事室(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536号6楼,电话21757000分机7182,传真21757180)收,或以电子邮件寄送sef0131@se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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