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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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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识」的史实与经过

  • 更新日期:109-09-02

「九二共识」的史实与经过

高副董事长谈话要点

海基会于1991年3月成立后,与大陆进行协商,协议议题以文书验证为主。虽然协议的实质内容,双方已达成共识,但协议始终无法签成,因为大陆坚持在协议中写上「一个中国」原则。当时我方坚决不接受大陆所谓「一个中国」原则,也不同意把这文字写到协议里面。对此双方拉锯来回到1992年10月,在香港协商时也没达成共识。

直到11月,双方透过信函方式达成共识。

当时海协会回函本会时表示,「贵会代表建议在相互谅解的前提下,采用贵我两会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11月3日贵会来函正式通知我会,表示已征得台湾有关方面的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我会充分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我们提出建议,对方也接受了,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共识。

有人说,我们没有拿出当年签署的文件。如果签署文件,就叫「协议」不叫「共识」了。当初我们提出建议,对方表示尊重而且接受,这就是当时的共识。这份文件事实俱在,不承认它、不同意它是另一回事,但文件、文字是存在的。

至于这份文件,要赋予什么名称,那是另一件事情。常有历史事件,是事后给予名称的,就像一个小孩出生,出生是事实,事后才给名字,有人隔一天给,也有人隔一个月才给名字。给什么名字不是关键,而是这事实是存在的。当时的媒体,把这份共识的文件归纳为「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后来简称为「一中各表」。到了2000年的时候,苏起先生觉得用这样的名词,也许大家还会有不同的看法,基于避免争议的角度,所以提出「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说法是就内容来说,「九二共识」则是以事实达成的年份来称呼。

至于有人质疑大陆有没有承认这个共识。2008年3月26日,美国布希总统与大陆胡锦涛主席通电话,在新华社的英文新闻稿中写到,「He said it is China's consistent stand that the Chinese Mainland and Taiwan should restore consultation and talks on the basis of "the 1992 consensus," which sees both sides recognize there is only one China, but agree to differ on its definition.」,最后提到的「同意用不同的定义」,就是所谓的「各表」。在胡锦涛主席与布希总统的通话中,也再次强调有这样的共识存在,他用的名词就是「九二共识」,内容也简单的用英文表示,双方的定义不同。

所以有关「九二共识」到底存不存在,具体文件可以让大家了解事实的情况。

3年前马总统就职后,我们认为应该要尽快恢复协商解决两岸交流的问题,同时建立两岸的交流秩序。因此江董事长于5月26日就职后,当日立刻去函海协会。在去函中最后一段即写到,「期望贵我两会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尽早恢复制度化协商。」而海协会在3天后,5月29日的回函也写的很清楚,「我会同意贵会来函意见,尽速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恢复两会联系往来与协商谈判。」是因为双方有这样的认知与共识,所以两会恢复了协商,过去3年来的6次会谈、15项协议,都是根据这样的基础来进行的。

这段过程的缘起非常重要,就是因为我方不接受大陆所谓「一个中国」原则,也不愿意将其写入协议文件。经过拉锯后,双方达成共识,我方提出建议,对方表示尊重且接受,这就是共识,而这当然不是双方签字的协议。

而且这是政治议题的范围,到现在为止的两岸协商,不论是1992年也好,或现在2011年也好,都还没有进入政治议题的协商,因此不可能就此议题来签字达成协议。

这是事情的完整经过,至于要给予什么名称,当然可以见仁见智。有人说用「九二共识」,大家接受、对方也接受、美国也了解,应该是「相当大的公约数」。海基会今天只是把事实经过公布给全民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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