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内容区
:::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

大陆经贸消息辑要

◎ 整理/李  文

●       广东利用外资跌幅扩大

据澳门日报9月8日报导,广东2009年首7月利用外资大幅下降,全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14亿(美元,下同),降2.3%。广东省统计局公布7月广东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只有16.02亿,比2008年同期降15.3%,降幅比2009年5月扩大11.2%,比6月更扩大13.4%。同时,合同利用外资金额的下降幅度则逐月收窄,7月新签472个外商直接投资项目,降16.8%;合同外资金额10.94亿,降15.2%。

1至7月广东新签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达2,340个,合同外资金额86.41亿,比2008年同期分别降49.1%和48.7%。广东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占全大陆比重23.5%,比同期提高4.3个百分点。

首7个月广东省利用外资有几大特点:一是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较为强劲,为45.06亿,比同期增4.6%;占全省的39.5%,比2008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其中服务业中资讯传输、电脑服务和软件业引资1.56亿,增14.7%,批发和零售业引资8.75亿,增39.4%,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5.55亿,增159.3%。

二是珠三角实际利用外资保持增长,为103.63亿,比2008年同期增1.7%;东、西两翼以及粤北山区实际利用外资分别为3.09亿、0.96亿和6.33亿,比同期分别降25.9%、55.3%和25.7%。

三是亚洲、非洲外资增长较快,分别为81.93亿和1.37亿,增9.9%和5.3%。首7个月广东外资中香港占69.35亿,增13.2%;日本4.42亿,增19.6%;韩国0.73亿,增22.9%;阿拉伯联合酋长国0.20亿,增47.5%;毛里求斯1.32亿,增3.2%。不过,首7月在广东投资的欧洲、拉丁美洲、北美洲、大洋洲的实际外资,均分别下降43.1%、28.1%、17.3%和12.6%。

●          沪穗深居最佳商业城市前3名

据香港商报9月8日报导,全球著名商业杂志《福布斯》中文版第6次发布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排行榜,共有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00个城市入选。上海、广州、深圳位列榜单前3名。江苏省以16个城市成为入榜最多的省份,浙江省和山东省分别有14个城市入榜紧随其后。《福布斯》中文版同时推出了县级城市排名子榜单,昆山、常熟、义乌成为最具投资价值县级市的前三名。

经济形势的变化及相应的指标体系的调整,导致了2009年福布斯大陆商业城市榜排名的一些变化。尽管受到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并经受转型和金融危机的双重挑战,但上海市依旧凭藉优势的高级人才储备、便捷的物流体系、在创新及消费方面的能力与潜力,以及巨大的市场空间首次登上城市榜的首位。尽管东南沿海仍然占据了最佳商业城市前10位中的9位,但在第11到第30位的城市中,环渤海及中部的城市占优,有后来居上之势。

在这一轮经济危机中,珠三角城市群由于更早、更迅速地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其整体表现略优于长三角。在2009年的榜单中,前10名城市中珠三角占据3个席位:广州(第2名)、深圳(第3名)和佛山(第9名)。而长三角经济圈在是次金融危机中则受冲击较明显。江浙沪2009年共有31个城市进入榜单,多达10个城市跌出榜单,入榜城市中名次下降的达25个,名次上升的仅5个,仅有宁波与2008年持平。值得关注的是,山东省成为2009年榜单的大赢家,2009年山东共有14个城市进入榜单,其中名次上升的城市多达11个,并有一个新入榜的城市(荣成)。中西部省份2009年也有抢眼表现,排名大幅提升。

●      8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升至54%

据大陆中国网9月1日报导,大陆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调查数据显示,8月份大陆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4%,比7月上升0.7个百分点。

制造业PM是一个综合指标,由新订单、生产、存货和产成品库存等12项指数组成。PMI指数高于50%,反映经济总体扩张;低于50%,反映经济衰退。8月份PMI为该指数连续第6个月高于临界点。

该项针对700多家制造业厂商的调查显示,同7月相比,只有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略有下降,其余各项指数均有所上升。其中,购进价格指数、进口指数、采购量指数升幅最大,超过2个百分点。

8月新订单指数为56.3%,比7月上升0.8个百分点;新出口订单指数为52.1%,同7月持平;生产指数为57.9%,比7月上升0.6个百分点;购进价格指数为62.6%,比7月上升2.7个百分点。到目前为止,该指数已连续9个月上升。

大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研究员张立群认为,8月份PMI指数继续在临界值以上小幅提高,表明大陆经济回升趋势将继续保持,但由于经济回升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未来PMI指数的走势还需密切关注。

●      7亿人民币助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

据澳门日报9月3日报导,为解决大陆中小商贸企业融资难题,大陆中央财政下拨7亿人民币,主要用于补助这类企业融资担保,以及投保大陆贸易信用险的费用。希望通过7亿资金,带动大陆700亿的信贷融资和保险额,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扶持中小商贸企业健康发展。

报导指出,与生产企业相比,大陆中小商贸企业抗风险力弱,可抵押物少,获银行贷款较难。为此,大陆中央财政将对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800万以下、未获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贷款担保额百分之一的补助。

申请补助资金的融资担保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具独立法人资格,并达到一定实收资本规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项目申报期内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额,占其担保总额两成以上;上年度贷款担保总额达实收资本2倍以上;担保费用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半;担保中小商贸企业及贷款用途符合大陆总体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等。

另外,大陆还鼓励中小商贸企业投保境内贸易信用险,以及其他企业以中小商贸企业为风险方投该类保险。大陆贸易信用险是一个新险种,商贸企业可通过购买该险,享受保险机构的信用数据库和风险评估服务。在信用销售发生坏帐时,保险机构可以按照约定及时赔付,减少企业实际损失。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投保境内贸易信用险,中央财政将按照实际缴纳保费的50%予以补贴。

●      调降外资旅行社注册资本至30万人民币

据大陆中国网8月31日报导,针对外资在大陆设立旅行社的门槛再次大幅降低,大陆旅游局发布《关于启动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申请工作的公告》指出,自2009年9月15日起,大陆旅游局正式受理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申请。

2003年大陆向外资开放旅行社市场,外资可以在大陆设立外商独资、外资控股和中外合资旅行社,不过,在出境游、境内游和入境游三大块业务中,外资只能经营境内游和入境游,不得经营出境游。

报导指出,正是因为这种「保护性」政策,致外资在大陆设立旅行社的积极性不高。根据大陆旅游局发布的年检数字,2008年大陆共有近2万家旅行社,其中国际社共有约2,000家,而外资旅行社仅30家。

报导表示,进入大陆之后,除了开业时引起的短短骚动外,这些外资旅行社便如同「石沉大海」般销声匿迹,根据统计,30家外资旅行社的旅游业务营业收入仅占国际社总量的2.63%,旅游业务毛利率只有4.21%,还不及大陆2万家旅行社6.93%的平均毛利率。

为了鼓励更多外资进入大陆旅行社行业,大陆旅游局发布《关于启动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申请工作的公告》,从9月15日起开始正式受理外资社的设立申请,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就是,外资设立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从原来的400万元人民币降至30万元人民币,标准降低了10多倍,基本实现了「国民待遇」。

报导引述相关部门表示,暂时并无大型外资财团有意借机进入,一位官员称,广东旅游市场竞争过于激烈,外资想要进来,付出的成本和努力要更多,所以,短期内不会有外资对广东市场感兴趣。对于外资进入广东旅游市场,许多广东旅行社表示没有任何惧心。

●      公布8项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据大陆新华网9月2日报导,大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8项制度,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该8项制度是:《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食品市场品质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广告监管制度》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

大陆工商总局食品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8项制度是根据不久前推出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的。

该位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      快递许可证制度10月起实施

据香港大公报9月1日报导,大陆交通运输部原则通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从2009年10月1日起,经营快递业务必须申请邮政管理部门的许可,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此前已经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在1年内补申请经营许可。

该《办法》规定,在省(区、市)范围内经营的,向所在省(区、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省(区、市)经营或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向大陆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邮政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天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有效期届满30天内申请换领。

近年来,大陆快递市场迅速发展,初具规模,竞争格局基本形成,但也存在服务质量不高、缺乏准入门槛、安全隐患较多等突出问题。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信件以及包裹、印刷品等物品的快递业务,直接关系到用户通讯秘密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对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是修订后的《邮政法》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该《办法》明确了《邮政法》关于「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等规定的具体内容,从经营网络、运递能力、处理场所、设备设施、资讯网络、人员资格等方面对不同经营范围的企业应具备的服务能力作了明确规定。

●      浙江公布29项助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措施

据香港大公报9月16日报导,浙江省政府推出29条意见,从创新、融资、税费、生产经营环境等方面予以支持,帮助浙江省台资企业渡过难关,平稳发展,加快转型升级。

浙江省政府指出,鼓励台资企业独立建立或与浙江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各种形式的企业研发机构,鼓励台资企业承建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支持台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台资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产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品质奖、中国名牌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名牌产品、浙江省知名商号。创立自主品牌,且出口达到一定标准的台资企业可申请认定「浙江出口品牌」。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出面向台资企业的股权质押、应收帐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多元化动产抵质押及多户联保、个人无限责任连带担保等新型担保方式融资产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大陆A股市场上市。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09年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的基础上,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

报导表示,截至2009年6月底,浙江省已有台资企业6,838家。目前,杭州市已累计批准台资企业1,299家,合同利用台资15.75亿美元;嘉兴市也累计引进台资企业1,155家,总投资80多亿美元。

浙江省政府要求各级劳动人事部门根据台资企业的用工需求,通过多种渠道,推荐各类人才到台资企业就业,并适时为台资企业举行专场人才招聘会。支持省内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与台资企业的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此外,对台商子女入学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原则,为台商子女解决在浙江省入托、入学的困难。

●      江西扩大台资企业产品检验直通放行范围

据香港大公报9月14日报导,江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温珍才表示,2009年江西利用泛珠三角区域、长三角区域、海西区域检验检疫合作协议平台,主动协调上海、宁波、厦门、广州、深圳等沿海口岸局,将实施出口货物免于查验、直通放行机制的范围扩大至江西台资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产品、低风险农副产品,全面支持其扩大出口。

针对台资企业在江西不断增加、产品品种不断扩大的实际情况,2009年江西对纳入法定检验的所有法检货物,采取为期一年的临时检验检疫措施。温珍才表示,在临时检验检疫措施过渡期内,检验检疫部门对新增法检货物实施免予凭证报检、免收任何检验检疫费用、免予实施检验检疫的「三免」优惠政策,企业只要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对新增法检出入境货物实行通关单放行管理。

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6月,江西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2,415个,在中部地区名列前茅。

●      广西公布24条支持台资企业措施

据香港商报9月6日报导,广西自治区政府在南宁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西将用最优惠的政策、最佳的环境、最高的效率、最好的服务支持台资企业发展。

广西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魏然表示,该措施包括支持台资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产业园、参与重点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台资企业的金融支持和财税政策扶持、优化投资环境和提升服务水平等5个方面,共24条。

报导表示,2005年以来,台商在广西的投资每年以35%左右的速度增长。截止2009年上半年,全区累计批准台资项目1,295个,合同台资额46.2亿美元,实际到位资金超过25亿美元,在西部地区排第一位。2008年,尽管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广西对台湾进出口总额仍达到2.46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15.5%,其中,广西对台湾进口比2007年增长65.1%。近几年,每年到广西旅游的台湾游客都在40至50万人次,占台湾居民到大陆旅行总人数的10%左右。2008年广西接待的台湾游客达到42万人次。2009年首季度,广西接待的台湾游客比2008年同期增长13.7%。

2008年12月,广西北海、防城港、钦州被确定为对台海运开放港口。2009年1月20日起,广西成为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第二批开放区域。2009年5月20日,广西桂林与台湾开通临时包机直航。

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