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经贸大事纪
- 更新日期:109-08-31
▲6/3 两岸通讯产业合作及交流会议在台举行
经济部搭桥专案第三波「两岸通讯产业合作及交流会议」于6月3日起,连续2日在台北举行。大陆交流代表团由「中国通讯企业协会」会长刘立清担任团长,会同「北京通信信息协会」代表团共约80人来台与会。本次交流会议除邀请电信服务业者与电信设备制造商针对议题进行讨论发表观点外,也提供与会业者商机对接的机制,提供业者直接沟通与对话的机会,吸引两岸通讯业界约500人与会。
▲6/8 海协会司法交流参访团首度来台
大陆海协会理事、国台办法规局局长周宁率领的大陆司法交流参访团,于6月8日下午来台访问。本次由海协会组织公安、检察、司法等机构的「司法交流参访团」,是两岸两会在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后,首次就协议相关业务组团来台参访。参访团此行除拜会海基会高副董事长兼秘书长外,并与我方司法专家进行业务座谈会,双方就执行协议的技术性事宜进行沟通。此外,并参访我方法院、检察、警政等相关业务机关实务运作情形,以利未来两岸在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的落实运作。
▲6/10 台湾放宽大陆居民来台探亲及就医限制
内政部发布修正「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大幅放宽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探亲及停留期间、探病或奔丧的亲等,除由二亲等放宽为三亲等外,停留时间每年最多来台3次,共6个月为限。本次修正基于亲子团聚权的考量,还增列经许可在台依亲居留、长期居留的大陆配偶,其大陆之前婚姻未成年子女,也得申请来台探亲。至于大陆地区的遗产继承人,获通知后也得申请来台领取遗产。此外,原本大陆人士需持台湾核发的入出境证件副本于港澳换取正本,但配合两岸包机直航,未来将全面核发证件正本,不需再经港澳;入境时由移民署代保管大陆证照的作法也将取消。
▲6/10 大陆前经贸部长石广生率团访台
大陆前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率领的「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25人访问团访台,团员包括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胡国财、大陆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巡视员高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李道、中粮集团副总裁薛国平、五矿集团副总裁冯贵权、百思买亚太区总裁兼首席营运官杨得铭、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区董事长赵慧敏等。这8家企业涵盖大陆矿产、消费电子、电机、日用品、食品、休闲旅游等大型企业,该团另有多位大陆商务部官员在内,多数是首度来台参访。
▲6/10 两岸签署LED合作意向书达成六点共识
经济部「两岸搭桥-两岸LED照明产业合作及交流会议」,6月9日起在台北举办,开幕首日有400多名两岸业界重量级人士参与,大陆方面系由「中国电子学会」冯记春常务理事为荣誉团长,「北京半导体行业协会」梁胜担任团长,率领大陆80位重量级产、学、研及相关产业代表与会,是两岸 LED(发光二极体)产业第一次大规模交流。该会议于10日闭幕,达成共同参与「十城万盏」LED 照明试点等6点共识,并签署具体两岸合作意向书,首先将共同布建检测认证平台。
▲6/15 两岸商标论坛在台北扩大举行
「两岸商标论坛」是两岸间商标事务交流的年度盛会,今年于6月15日在台北扩大举行,本次两岸商标论坛是由全国商业总会主办,大陆方面系由中华商标协会顾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总局长付双建应邀率团参加,其他重要团员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张辉、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资司司长何训班、商标评审委员会副主任侯丽叶等人,我方则由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局长王美花及有关专业人士与工商企业参加。
▲6/18 大陆再向台湾开放10类人员资格考试
继原已开放的17类(项)考试,大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宣布再向台湾民众开放10类 (11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包括:统计、审计、价格鉴证师、社会工作者、国际商务、土地登记代理人、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安全工程师、勘察设计领域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
▲6/24 大陆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来台出席IAIS会议
国际保险监理官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 IAIS)年中工作会议首度在台举行,大陆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IAIS邀约下,来台参与会议。期间,就如何在两岸金融合作的框架下加强两岸保险交流、促进保险资讯共享等问题,与我方主管机关进行沟通和交流。
▲6/29 马总统「久谊之旅」出访中美洲
为展现我国「活路外交」成果及巩固邦谊,马英九总统伉俪受邀参加友邦巴拿马新任总统马丁内利(Ricardo Martinelli Berrocal)及副总统瓦雷拉(Juan Carlos Varela)就职典礼,并顺道访问尼加拉瓜。此次系马总统就任后第三次出访行程,出访主轴定位为「经贸、技术合作外交之旅」,以延续我国活路外交成果,增进我与中美洲友邦关系。马总统此行去、回程分别过境美国旧金山及夏威夷,于7月6日返国。
▲6/30 公布第一阶段开放陆资来台投资项目
经济部公布第一阶段开放陆资来台投资项目。另外,相关规范包括「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许可办法」以及修正、「大陆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和「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取得设定或移转不动产物权许可办法」等部分条文,均自6月30日起生效实施(相关资讯请参考两岸经贸网http://www.seftb.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