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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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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陈四会观察新两岸关系 文/杨开煌《交流杂志99年2月号第109期(历史资料)》

一、由平淡到意外的江陈四会
  以来,海基会和海协会己分别在大陆和台湾举行了三次的「江陈会」,按理说,去(二○○九)年十二月的第四次「江陈会」,也就只是两岸两会之间的例会,协商的内容也和前三次一样,都是涉及两岸经济性的议题。除了因为台湾民意仍有疑虑的「两岸经济架构协议」(ECFA),从原本要谈,转趋缓议之外,「江陈会」的会前会也是如期举行,并确定本次「江陈会」的议题包括:「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两岸避免双重课税」、「两岸渔业劳务合作」与「两岸标准检测及认证合作」等四项议题。报导称「这些议题都是两岸往来过程中所衍生的问题,攸关两岸人民健康与权益。经过双方主管机关及专家密切进行业务沟通与技术磋商后,希望能在本次会谈中顺利签署协议,继续为两岸打造更稳固的『基础建设』」。
  从会前来看,虽然在野党持续巴甫洛夫(Rokhin, L, Pavlov,1849~1936)式的抗议,但抗议的力道有如「降血压理论」一样,比起前年台北「江陈会」,抗议声势、规模均有所下降。种种讯息综合来看,这应该只是一场例会;从整个会议来看,一切发展也都像走马灯一样,该协商的协商,该谈的谈,该抗议的抗议,似乎是几经排练的演出。然而,到了「江陈会谈」的前夕,海协、海基两会先后举行记者会,根据媒体报导: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及海协会副会长郑立中昨天(十二月二十一日)各自率领两岸谈判团队,就四项协议内容,进行最后谈判。但经过逾一个半小时的谈判后,宣布有关租税协定谈判未达共识,本次会谈无法签署协定。此一消息,可以说是两岸两会恢复对话以来,首度发生议题谈判谈不拢,却在会谈前夕宣布不签署的情况。
  针对此一发展结果,台湾某些媒体立刻提出「涉及主权」的猜测,然而,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表示,若干技术层面安排有特殊性,希望有更多的交换意见;大陆海协会副会长郑立中则说,两岸租税协议很专业、复杂度很高,也涉及可操作性,还需要一些时间。简而言之,「技术问题」是此一协议无法签成的主要原因。然而,如果完全接纳上述解释,则两会在会前会所说「经过双方主管机关及专家密切进行业务沟通与技术磋商后,希望能在本次会谈中顺利签署协议」的说法,就无法成立。
  据其他的报导称:在第四次江陈会前,两岸已就「两岸避免双重课税」部分关键项目,将采取「就籍」原则(依公司设籍地)课税,达成共识;但到了十八日,海协会先遣团来台前,突然翻盘,要求改成「就源」原则(依工厂设置地)课税。由于以往台湾当局的两岸经贸政策,导致两岸经贸情况是:台湾母公司往往都是透过境外控股公司实质控制大陆子公司,所以一旦全数适用大陆的「就源」原则课税的话,将使得台湾课不到台商的税。这对愈趋紧绌的国库而言,绝对不是好消息。依此说法,此一事件的本质是:两岸各自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导致原订在四次江陈会中要洽签的四项协议重头戏-租税协议,意外破局。个人以为,如果事实果为如此,「江陈四会」倒真正具有不凡的意义。

二、两岸新互动的开始
  回顾两岸两会在前三次会谈所达成「九项协议与一项共识」,从根本上说,是「大陆施惠,台湾得利,造福两岸」的协议,这是在大陆让利的基础上,所得到的结果。所以每次协商都很顺利,也没有出意外,几乎成为一种模式,一种惯例,以致于部份人忘记了谈判的本质是相互妥协,而非片面地赠与。台湾的在野党基于对执政党的高度不信任,以及排斥中国大陆的心态,非但不感谢大陆,反而担心台湾和大陆会走得太近,好得太快,因此对任何协议均抱持反对立场,连美、日都有不少极右的学者、专家随声附和,担心台湾倾中。
  在此一情势下,不论执政党怎么说,都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在此意义上,「江陈四会」反而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两岸谈判从赠与式讨论回归协商式谈判:任何议题须要协商,都可以化约为利益有冲突,既为有冲突而进行协商,协商各方自然各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所以协商常常是旷日费时,而且最后的方案和原先的构想,必然存在落差。
  如果说这是谈判的常态,则我们可以说,这次「江陈四会」的谈判才是常态:有谈成的部份,也有破局的部份。我们相信,由此开始,两会或是两岸的谈判,肯定出现更多的成功和破局的案例。这里的破局又和以往(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破局不同,李登辉时期的破局,是为破局而破局;而「江陈四会」是有心谈成,但妥协不成而破局。以后的两会或是两岸谈判,只要能够举行,必然是有心解决问题;姑且不论结果如何,「江陈四会」都具有参照的意义。
  第二、两岸互动从施惠、拉拢而各为其利:二○○八年五月,台湾实现二次政党轮替,两岸关系出现了难得的和平发展契机。因而,中国大陆紧紧把握机遇,创造利多,以便延长机遇。大陆在两岸互动中刻意施惠执政,拉拢民心,固然可以理解,但终非常态,这也是大家心知肚明之理,至少两岸进入政治谈判时就不可能如此,所以目前愈顺利,未来也就愈不确定。
  如今在「江陈四会」中,我们看到双方各为其利的坚定立场,台湾的民众应该体认,大陆在和台湾的交流中,并不是每件事都如大家所说:一切以政治为目的,一切以政治为考量,一切为政治服务。因为,如果中共中央从政治去考量台商课税的问题,则大可以让利示惠,至于大陆地方政府的损失,中央完全可以提供财政补助;如此,既可以加强控制,又可以对台示好,一举两得,何乐不为。足见纵使中共希望加速两岸统一的进程,而在经济方面也不是只要台湾有需求,大陆就无条件配合,仍然是以理性来思考两岸议题,所谓的「以商围政,以经促统」,应该有新的诠释。
  第三、两岸谈判理性摆脱国共谈判的记忆:以往在两岸谈判中,台湾存在著「中共擅于谈判,我方切莫上当」的阴影,此一阴影来自国共谈判的记忆,但是谈判失败,主要应该源自于对方的谈判准备比较周延而充分,而我方技不如人所致。
  经过这些年的磨练,我们的谈判准备、谈判人才己大大提升,不应该还有谈判失败的主观因素。至于对方的谈判准备部份,如果以此次「江陈四会」在「两岸避免双重课税」的议题来看,显然是大陆方面虑事欠周,所以先允「就籍」原则,后又改为「就源」原则,而且中共想要主动调整之时,也必然考虑许多替代方案,应该说「就籍」原则和「就源」原则虽然不同,但绝非「零和」游戏,只是利益的分配而已,竟然在会前协商时无法说服台湾,达成协议,足见中共谈判准备部份也有破绽。因此,台湾在日后与大陆谈判,不应该再有国共谈判的阴影,应该更积极,更开放地面对与中共的谈判,包括政治谈判也必需积极因应。
  从以上纯就「江陈四会」本身的内在意义来看,我们可以说,两岸谈判已经不仅仅是形式的对等,而是实质的、真正的对等;同时双方又不是对抗,而是理性的竞争。引用陆委会赖主委的说法,「唯有互动,才能找到自己,才知道自己是谁」,则「江陈四会」正是台湾重新发现自我的开始。所以说,「江陈四会」是两岸谈判史上里程碑式的一次协商。

三、「江陈五会」之期待
  「江陈四会」的协商内容中,最令有识者遗憾的,应该是未能启动「两岸经济架构协议」(ECFA)之协商。从台湾的立场来看,「两岸经济架构协议」不是要不要签的问题,而是如何签的问题。当我们邻近的地区在经济上已经逐步形成无关税、无障碍的地区时,特别是当二○一二年韩国、日本也都加入成为此一地区的经济体成员,我们如果仍不在其中,台湾的产品将很难具有竞争性。两岸之「经济架构协议」,是目前唯一有希望尽快取得的「入场券」。
  任何作为的结果,总是有利有弊,而大家的焦点都集中在大陆农产品进口及大陆劳工来台工作这两个议题上。这攸关台湾农工大众生计的问题,所以民众有其忧虑,政府严以把关,延缓冲击,自然都是正确无误的;然而屈从民粹,因而避谈,假如延误时机,以至在「江陈五会」,又遭遇「江陈四会」在「两岸避免双重课税」议题面临的情况,结果仍不及签成,则对台湾未来发展的影响就难以估量了。因此,两岸两会有必要即刻起密集接触,详为筹划,周延准备,反复评估,以便在「江陈五会」之际,亮丽出击,一举而成。
  然而,站在台湾的立场来看,倘「江陈五会」果如表订,顺利进行,个人以为,除了上述的经济议题之外,恐怕台湾必须面临一个全新的两岸竞赛的两岸关系,这才是真正难题所在。

四、全新复杂的新两岸关系
  想像未来「两岸经济协议」一旦完成签订,开始落实之后,两岸交流、交往密切的程度,必然大大超过以往;如此一来,两岸之间,必然也会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此一时代与当今的国际关系相似,是一种「亦敌亦友、非敌非友、时敌时友、事敌事友、可敌可友、敌中有友、友中有敌」的关系。如果我们希望以大陆为跳板布局全球,则我们必须在两岸的政治竞赛、社会竞实和人才竞赛中抢得先机,率先从区域化迈向全球化。
  所谓「政治竞赛」,主要包括了政府服务、行政效率和配合电子政务的法规。在政府服务部份,主要是指政府人员观念、心态和认知是否真正从管理转为服务,管理是以管理者为主,是朝九晚五,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争,服务则是以客为尊,是尽己所能。从两岸的政府来看,总体而言,台湾并不担心这样的竞争,但是大陆某些企图心比较强的都市,在这一方面可能会超过台湾,如果未来大陆来台的企业只有国企,台湾就必须加以警惕了。
  在行政效率方面,中国大陆的学者自我定位是一个「善于集中办大事」的政府,这代表了中共政权如果下决心或是激励的机制得宜,则中共政府团队的行政效率绝对是惊人的。当然这样的效率也同样有许多弊端,譬如行政效率的续航力,执行某一事件的效率能否移转到政策、法规的执行等等,然而就算是「集中办大事」的效率,也足以令台湾忧虑。
  有关电子政府的法规,从二○○○年起,国际上掀起了「电子政府」建设的热潮。从近几年国际国内电子政务发端与发展的轨迹不难看出,政策、纲要、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往往在电子政务的发展中,起著极其重要的引导和创造先决条件的作用。重视电子政务必需先从创造良好的电子政务政策法律环境入手,电子政务的启动,发展、普及和其对电子政务等相关一系列活动的带动等过程,都需要科学、合理、有力、有益的政策环境激励和法律法规规范。
  中国大陆很早就认识到法规制定对推动电子政务的重要性,因此在二○○四年七月一日即正式实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是从法律的高度对电子政务的认可和推进,不仅为大陆各级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作法,利用网路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网上协同办公、并联审批构建起一个统一的法律平台,而且对未来中国电子政务的发展与规范,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电子签名法》,据以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为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奠定基础。以上这些法律的出台,不能不让人为台湾的相关法律的完备有所忧虑。
  所谓「社会竞实」是指社会活力和创意,这部份我们比较放心,然而也不能不正视,中共政权正在打造以「学习型政党」去引导「学习型社会」,所以目前大陆社会也许不如台湾,但是未来就有机会利用台湾社会的活力和创意来为大陆创新。总之,台湾不能以之自满,否则优势虽然未必被赶上,但是肯定会为其所用。
  从中共自身的重视而言,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我国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建设创新型社会,是我们突破制约、应对挑战、全面增强整个城市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的迫切要求」。之后,大陆各阶层都在探讨从科学、哲学、教育、法律、制度等方面去寻求,解放社会创新能力的方法。所以,面对中国大陆的重视,台湾更不能掉以轻心。
  所谓「人才竞赛」是指人才的勤勉和大学教育,上述的创新讨论中,大陆学者就十分重视创业教育。大陆学者建议「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为此,我们应当努力构建整合型、多层次、差异型的创业教育体系」,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出线。
  进而言之,所谓整合,就是要考虑政府、企业、学校、社会仲介机构、民间社团等各种资源,将各种创业教育的资源主体进行整合。所谓多层次,就是要注意创业者创业的整个过程,创业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要与创业的不同阶段有机结合,使每一阶段的创业者都能够得到可能的支援和援助。所谓差异性,就是要考虑到创业主体的多元化。使教育汇集更多的青年,发挥更大的作用。加上大陆许多所大学具备与国际联系的管道,更优于台湾大多数的大学。
  放在两岸的角度观察,未来两岸之间的大学竞争,将是台湾各个大学面临最大、最市场机制的挑战。因此,并不是我们开放陆生,台湾的所有大学就必定会有充足的生源,政府有必要告诉台湾的莘莘学子有关未来华人世界的竞争样态,并提供全方位自我充实的机会,才能在人才竞赛中,脱颖而出。

五、结论
  「江陈会」是构建和平发展两岸关系的唯一渠道,然而在构建和平发展的同时,也蕴育出「和平竞争」的因子,而且「和平竞争」将会是新的两岸关系的特征;对台湾而言,只有在竞争中胜出,才是台湾永续经营的不二法门。台湾不能被部份情绪性讨厌大陆、仇视大陆的民粹主义者所绑架,耽误台湾前进的步伐;台湾的主体性绝不会因两岸交流而迷失。因为:
  台湾人的主体性,不来自对大陆的仇恨,而来自互动后的自信。
  台湾人的主体性,不来自情绪性的反共,而来自理性的民主。
  台湾人的主体性,不来自与大陆的疏离,而来自内在中国的发现。
  台湾人的主体性,不来自对大陆的恐惧,而来自坚持自我的正确。
  台湾人的主体性会因仇恨大陆而空洞,因交流而彰显。
  台湾人的主体性会因疏离大陆而枯萎,因发现而茁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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