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内容区
:::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

台港关系新发展为两岸和平发展开创新机遇  文╱张五岳(淡江大学中国大陆研究所所长、中华港澳之友协会副会长)《交流杂志100年10月号第119期(历史资料)》

自马英九总统二○○八年五月二十日执政至今,已届满三年多,不论朝野对两岸关系有何仁智之见,两岸关系与大陆政策在历次马政府各项施政满意度中,不仅是台湾民众支持度最高的政策,国际社会对于马政府致力于台海的和平与经贸发展也给予高度评价。甚而连海峡对岸的领导人,对于两岸关系的评价,也由在二○○七年九月所宣示的形势严峻变成如今的形势和缓;由当时的历史高危期变成当前的和平发展机遇期。

最能体现两岸关系发展的莫过于双方所正式授权对话协商的管道─海基与海协两会。海基会与海协会从二○○八年六月到二○一○年十二月,已举行了六次「江陈会谈」,总共签署了十五项协议、达成一项共识,并即将在近期举行第七次「江陈会谈」。不论是从两岸各项交流的进展,乃至这些攸关两岸民众切身权益的事项签署与落实,都标志著两岸关系已从以往「单向」走向「双向」,由「间接」走向「直接」,由「局部」逐步迈向「全面」新的历史性里程碑。这些交流与进展,也为今后的两岸关系开展一个机遇与挑战兼具的新局。

台港进展 成果丰硕

三年来,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取得重大进展之际,长期作为两岸关系最为重要中介与先行先试的台港关系,近来的发展与成果也备受各界关注与肯定。首先,是今年七月四日我方陆委会宣布,我政府驻港机构由原先的「中华旅行社」,除了更名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外,港府也同意提供我驻港机构及人员各项执行业务上之相关便利礼遇措施,包括免征薪俸税、合理居留期限、免收签证手续费、使用礼遇通道或设施等。吾人认为此一组织与功能的强化,不仅是四十五年以来台港官方互动的大事,其对两岸关系的未来发展,特别是对未来两岸可能进一步互设代表处,都具有若干重大的影响与意义。

其次,是短短一个月左右,八月十日台港关系更是透过双方官方所设置的中介机构,即我方的「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与香港的「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在香港举行第二次联席会议。综观此次会谈成果,除了进一步提供台港人员交流旅游更加便利外,例如让持有台胞证的台湾民众,赴港免签注的期限由七日增至三十日,香港政府也正研议让台湾居民透过网上免费办理预先申请。此外,双方也就台港空运航权的协商,食品药品、紧急传染病的安全与通报机制、航运收入避免双重扣税,乃至我方ECFA下经香港转运货物的通关由香港海关监管有关货物,也可享ECFA之下的关税优惠等,攸关民生议题达成共识。香港政府也宣布今年内将在台设立「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建立起台港双方互设办事机构的机制。

除了上述八项共识外,此次会谈也同意台港双方,将在涉及学历采认的教育合作,民众关切的司法互助与共同打击犯罪,金融保险业的管理,与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及文书认证事宜,并积极推动货物贸易便捷化等,作为此次会议后双方努力协商的重点。希望能在下次会议,取得共识与成果。

香港中介角色 历来久远

吾人认为,近期来台港关系的重大进展,主要归诸于两岸关系三年多来取得重大的成果所致。长期以来,香港虽弹丸之地,但它在中国近现代史却扮演著关键角色。在国父孙中山先生奔走革命建立中华民国之际,它是国父革命最重要的根据地,国父十次革命就有六次以香港作为重要策画基地。

在两岸一九四九年隔海分治对抗时刻,香港经常作为两岸情搜互动、密使往返与讯息传递的前哨站。一九八七年两岸开启各项交流之际,香港更作为人民往返经贸互动最为重要的中介角色。尤其是一九九二年海基与海协两会在香港举行的会谈,获致的「九二共识」,不仅建立两岸两会的协商机制,也为二○○八年后的两会复谈,提供了对话协商的基础。

一九九七年香港主权移交后,台港关系进展有限,主要是:一方面受限于两岸关系大环境气氛不佳;另一方面香港特区政府在处理台港关系时严守「钱七条」。所谓「钱七条」,系由中共前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在一九九五年发表有关《香港涉台问题基本原则与政策》,简称「钱七条」。「钱七条」的第六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台湾地区之间以各种名义进行的官方接触往来、商谈、签署协议和设立机构,须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或经中央人民政府具体授权,由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批准」。因此,因应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快速进展,作为两岸关系最为积极灵活乃至扮演先行先试的台港关系近期有此发展,自然不让人感到意外。

展望未来,由于两岸关系与台港关系密切相关且相互影响,我们不仅应该积极思考近期来的台港关系提供两岸何种启发与借镜,也应关注中、港关系的发展给与两岸关系未来何种借镜,甚至也应思考运用两岸关系的进展进一步开拓台港关系。例如吾人认为,不论是两岸官员的互访乃至ECFA与共同打击犯罪等协议的签署,都可作为未来港台关系发展与努力的重点。

香港经验 值得借镜

就台、港关系对于两岸关系未来发展的意义而言,从我驻港机构得以正名,暨台港互设官方性质的代表处,不仅有助于台港政府建立起制度化的沟通对话管道,也开启我方政府机构派驻在北京政府主权行使下的香港,得以名实相符的行使公权力。这对台港的互动与两岸关系的未来发展,都深具意义。

虽然,去年我方已设有「台旅会」,并于五月派遣杨瑞宗为驻北京办事处主任,但其仅具旅游功能而无签证等业务。目前,两岸经合会正在协商互设办事处(如贸协、电电公会等机构),也与我政府目前驻港澳机构等综合性办事处(兼具签证、经贸、新闻等),功能定位截然不同。

在两岸关系互动上,虽然港澳关系条例与两岸关系条例并不相同,未来两岸互设办事处也须修法方可为之,但其对未来两岸互设机构不论是以「海基会」、「海协会」或是其他如「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乃至其他适当名义互设综合性的办事处,仍具有深远的影响与意义。

就中、港关系发展,对两岸未来经贸社会的影响观察,首先,就陆客来台观光而言,虽然自从二○○八年七月大陆观光客正式组团前来台湾观光,至去年已达一一二万多人,今年六月二十八日亦开放陆客正式来台自由行,虽然刚开始每天只有五百人。香港自从二○○三年CEPA签署后的陆客观光,到二○一○年总共有二二七○万人次前往香港,其中属于自由行人次已经高达一四二○万,占全体的六二‧五%。不论是团进团出,或是自由行,香港接待陆客的经验,值得台湾高度省思与借镜。

其次,在ECFA签署后面对两岸后续性的协商,特别是攸关大陆内需市场开拓至巨的服务贸易的协商,虽然两岸的ECFA与中港的CEPA在政经意涵并不相同,但香港的GDP高达九成以上系属服务业,因此台湾也应研究中、港自二○○三年CEPA的签署暨每年所进行的后续性协商与补充协议,作为我方与大陆开展服务贸易的重要参考、借镜与经验教训。例如香港依据CEPA就可以到中国大陆开设旅行社,并承做大陆民众赴香港出境旅游,不像目前台湾旅行社不能直接在大陆揽客做出境旅游到台湾,只能在台湾被指定承接,以致被中间剥削与积欠团费的畸形现象。又如在中国大陆服务贸易与市场的开放,经常涉及到地方的利益与潜规则,以致形成「大门开小门不开」非关税障碍层出不穷的现象,凡此都殊值我方借镜。

最后,对两岸签署ECFA后,台湾与主要贸易伙伴洽签WTO架构下的经济合作协议而言,在两岸签署ECFA后,台湾与重要贸易伙伴新加坡也正式启动双边经济合作协议的谈判。我们也注意到作为国际经贸重要成员的香港在二○一○年三月年与纽西兰签署「紧密经贸伙伴」(New Zealand-Hong Kong, China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在今年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更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urope Free Trade Association, EFTA)于列支敦士登正式签署香港—欧洲自由贸易联盟FTA(Free Trade Agreement Between the EFTA States and Hong Kong, China)。虽然台湾的政经体制暨两岸关系与香港或中港关系截然不同,但我们相信在新加坡之后,台湾进一步开拓国际经贸活动空间,将能为两岸政治的和平稳定、经贸的互利发展与社会的正常交流,奠定更加稳定的基石。 █

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