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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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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建设「海洋强国」两岸合作新契机■文/吴福成(台湾经济研究院国际事务处副处长)《交流杂志102年6月号第129期(历史资料)》

今年三月第十二届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其中一个大部门制改革就是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将主导落实建设「海洋强国」的发展战略。明(二○一四)年大陆主办亚太经济合作(APEC)年会暨领袖高峰会,更规划要召开APEC海洋部长会议。从此发展脉络可见,海洋议题已成为大陆国家发展和对外经济合作的主流,这是值得台湾注意的一个重点。

然而,面对今后大陆推动建设「海洋强国」进程,必然会带给四面环海的台湾在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的机会,譬如海洋能源、矿产资源的共同开发,以及与海洋经济相关的产业如渔业、水产养殖、造船与航运等,但同时可能也会在两岸海洋权益上发生某种程度纠葛,譬如海洋礁岛、资源开发主权的重叠。尤其近几年东海、南海等海域的岛屿主权争端升高,两岸又应如何充分利用海基、海协两会的磋商机制,以及在APEC架构下进行预防性沟通,进而寻求推动广泛的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相对地具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

「海洋强国」发展战略

针对中共十八大报告把建设「海洋强国」的宏伟目标置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章节的凸显地位,迄今外界仍颇多怀疑其背后动机,甚至认为这是大陆继经济崛起后,准备扩大海洋军事力量来「称霸」海洋的企图。其实,大陆要建设「海洋强国」的核心内容很明确,依序为发达海洋经济、创新海洋科技、优美海洋生态环境、强大海防力量,这是历届以来中共全国代表大会报告首次对海洋的总体思路,相当反映出大陆对应当前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海洋纠纷不断的未雨绸缪,以及维护海洋权益的积极性。

进一步研析,大陆之所以要建设「海洋强国」,背后即隐含著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运用海洋科技来发展海洋资源,并建设一个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平衡、永续而美丽的「海洋强国」,而美丽的海洋更是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所揭橥的「美丽中国」愿景的主要具体部分。但不可讳言,目前面对东海、南海等海域的岛屿争议问题之严苛挑战,大陆未来支撑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发展的海洋力量,必然会涵盖到海洋军事的扩大,这也是外界所关切的焦点。

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

在中共十八大揭橥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之后,大陆立即依据人大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将现有的国家海洋局暨所属中国海监,以及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加以整合。不容置疑的,大陆提高国家海洋局的角色,旨在以更具组织性措施来拟定海洋发展规划,包括强化海洋活动、捍卫海洋主权和确保海洋资源,而此一机构的重新组建,也不排除与近几年中日钓鱼台主权争端,以及中越、中菲的南海岛屿主权争端日趋激化有关。

回顾旧体制的国家海洋局,系成立于一九六四年,迄今已历经四十九个年头。而今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把过去分散的海洋执法力量统一起来,已被期待更能有效保护和开发大陆所拥有的海洋资源,以及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现任国家海洋局长刘赐贵即曾公开指称,国家海洋局作为大陆海洋行政管理机构,承担著制定海洋发展战略规划,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依法加强对海域、海岛的管理,开展国际海洋交流与合作,以及维护大陆海洋权益等职能。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大陆新成立的中央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合署办公性质,据悉与习近平的「维护权益」政策有密切关系,国家海洋局必然也是执行上述办公室交办的海洋权益任务之重要机构。

积极推动APEC海洋合作

近几年大陆各方面都高度重视海洋经济政策,去年十二月天津曾举办第二届「APEC蓝色经济论坛」,并争取将本身作为大陆海洋城市的重点;紧接著,广东也举办「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更积极彰显本身作为海洋强省的「蓝色经济引擎」之角色。最近APEC海洋中心管委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建设中国特色「海洋强国」,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同时要营造良好的国际和国内环境,并决定今明两年将具体做好几项工作,包括编制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报告,提出海洋区域合作的政策建议,争取举办二○一四年APEC海洋部长会议,积极推动区域海洋合作发展,开展APEC蓝色经济合作网络示范项目,以及举办蓝色经济论坛等,最后将推动形成亚太区域共同认可的海洋经济合作发展新模式。 APEC海洋中心是大陆在APEC架构下的倡议,于二○一一年十一月在厦门成立,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还特地发函致贺,期许有关各方充分利用此一平台,共同探讨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理念、政策、管理和技术,深化海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推动海洋事业和亚太地区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目前该中心已是大陆政府对实现「十二五」规划中的「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战略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更是大陆政府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平台,并由此出发,积极推动APEC各经济体之间的海洋领域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海洋,以及加强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建构,最后实现亚太区域海洋经济(或称蓝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海洋经济 蓝色引擎

在迎向大陆推动建设「海洋强国」的新契机之前,事实上今年印尼主办APEC年会暨领袖高峰会,也积极在推动海洋经济/蓝色经济,并与大陆推动海洋相关议题主流化(mainstreaming the ocean-related issues)工作,包括促进亚太区域在海洋领域的环境保育、能源发展、运输、观光和粮食安全之合作。展望明年,大陆积极利用主办APEC年会暨领袖高峰会的优势,努力争取举办APEC海洋部长会议。一般咸信,随著大陆的举办APEC海洋部长会议,届时中共十八大报告所揭橥的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等项目,极可能扩大延伸为「亚太海洋合作」议题的内容,并成为亚太区域经济整合的「蓝色引擎」。

有鉴于长期来APEC区域广大海洋一直都深刻影响著所有经济体和人民,而大陆面向多个海域,台湾则是典型的海岛,且都积极实践海洋生态保护政策,今后两岸若能携手合作,基于「APEC MEANS BUSINESS」的精神,除了能创造海洋经济新商机,更能在二○一四年大陆主办APEC海洋部长会议和领袖会议上,发挥推动建设亚太区域为一个巨大蓝色经济体的关键性角色和力量。加上APEC属于经济合作机制,不讨论主权或政治议题,但可就海洋资源分享、海洋科技、生态、环保等议题加以讨论,也因此,两岸在APEC架构下进行相关海洋合作议题,客观而言,确实较其他经济体之间拥有更宽广的空间和新契机。

深化政治互信 共创海洋利益

总体而言,在大陆推动建设「海洋强国」的进程,两岸理应运用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的有利轨道,以及APEC经济合作的架构下,进一步深化两岸海洋合作,实现海洋经济整合,共创两岸海洋利益。至于在两岸海洋权益交集和纠葛的现实情况下,今后两岸更需持续通过对话交流,以建立互信的有利基础,才能化解不必要的误解和意外。

譬如去年大陆国家海洋局片面公布了钓鱼台及其附属岛屿共七十一个岛屿名称,正式把台湾习惯称呼的「钓鱼台」定名为「钓鱼岛」,却未与拥有钓鱼台主权的台湾先行讨论。稍早前台日双方签署了关于钓鱼台周边海域渔业权的协议,大陆方面即表关切,要求日方基于「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审慎处理涉台问题。另外,去年大陆公布的「全国海岛保护规划」,把台湾和港澳同列为一级区进行保护,内容却从略,而最近大陆开放西沙群岛旅游,却只对大陆民众开放,谢绝持有港、澳、台护照者,如此差别待遇,背后似乎有某种政治考量。

所以,今后两岸要推进任何形式的海洋合作,显然确有必要先行透过海基、海协两会的商谈机制,实质了解大陆「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并展开预防性沟通,以避免误判情势,继而再从保护、开发和利用海洋的「三合一」观点,寻求两岸合作推动发展海洋科技、海洋经济,以及建设生态海洋和永续海洋。若可能的话,则以马英九总统提出的「东海和平倡议」为试点,寻求两岸在东海、台湾海峡和南海等重叠海域,建立适当的合作开发和共享资源的行为准则,如共同开发太平岛海域能源、建立东沙环礁旅游线,以及展开东海、南海海域救难合作、补给油料和用水等,相信这些合作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现阶段大陆和平发展的海洋战略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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