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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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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的社会企业实践精神◆文/曾钰涓(世新大学公共关系暨广告学系专任副教授)《交流杂志105年10月号第149期(历史资料)》

炎炎夏日的午后,走进位于金华街的前行政院长官邸,一座占地约一千坪的日式建筑映入眼帘,它已被打造为社会企业的育成基地:社企聚落。此处提供有改变社会想法与激情的社企家,在此互相交流激荡,并且提供创业辅导,财务、税务、法务与创业投资等咨询服务,引进与连结在地及国际资源,汇聚社会能量。社企聚落由经济部中小企业处主导,生态绿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经营与管理,自二○一五年启动至今,已举办二百场活动,参与人数超过六千五百人,并有十家以上社会企业进驻。

社会企业在台湾的推动,始自劳动部劳力发展署于二○○八年起,为扶持民间团体,协助其永续经营,开始倡导社会企业概念。并于二○一二年十二月,将促进社会企业发展明确纳入组织工作项目,成立「社会经济推动办公室」,为勾勒社会企业政策方向。二○一四年九月,经济部于行政院会上提出「社会企业行动方案」后,明订二○一四年为「社会企业元年」。同时,行政院促成国发基金成立「社发基金」与「社会福祉及社会企业公益信托循环基金」,劳动部提供育成奖励,教育部办理大专毕业生创业投入社会企业等计划;农委会将社企理念导入农村社区产业化。诸多政策均是希冀借由统合各部会,整合发展资源,推动台湾社会企业的成长。


它是社会企业吗?

「社会企业」的定义为何?有将「社会企业」定义为:「是一个用商业模式来解决某一个社会或环境问题的组织」。「不同凡响」社创办人刘书晴提出「社会企业」是:「为了解决某一个社会或环境议题,而创造出一个商业模式(Business Model),同时一个社会企业还需要拥有几个重要特质,它应该要能够自给自足、可复制、可永续发展。」郑胜分教授则认为「可以生产公共利益的活动,具备企业精神策略,以达成特定经济与社会目标(Double bottom-Line,双重底线),而非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且有助于解决社会排除与失业问题。」谢升佑更提出社会企业必须找到公共治理的创新模式,重视管理的重要性,其使命是将市场经济(商业行为)从资本主义文化中解放出来。「社会企业」的定义虽各有诠释且不断变动,然而,其主要的宗旨仍环绕于透过商业模式解决问题,其范畴涵盖非营利组织,以创新创业与商业盈利模式,完善组织的经费来源;或私人/商业企业组织,以解决社会与环境问题为宗旨,透过具社会意识的商业策略,完成经济与社会公益的目标。

当政府此一政策推动出来并赢得一片叫好声时,随之而来地却是一连串质疑。社会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界定模糊不清,且社会与环境的问题为何?非营利组织的商业运作策略,是否会违背原初的公益目标?企业以公益为题,达成获利后,是否能持续其公益目的?以商业营运模式介入社会公益,其目的是否纯正?如何确认社会企业的社会公益精神,企业是否真的借由商业模式,关注公益对象,带来真正永续的福祉?或是仅是想藉社会企业身份加值,获得正面形象?在各种质疑之下,使得社会企业的认证相形重要。然而,要依循何种标准进行认证,至今仍未有一定之标准,认证登录的公信力有待建立。


以「人」为本

 社会企业的讨论,或应该回到以「人」为本的讨论,一是社会企业所关注的「人」,以及与「人」相关的社会、环境、生态等议题。另一是致力于社会企业的社会创业家(Social Entrepreneur)。前者,是社会企业的基本精神与意义,此牵涉范畴极大,故在此先略而不谈,后者则是执行者/领导者,唯有具社会运动与实践的理念者,方能真正坚持社会企业的理想。

社会创业家由「社会」与「企业家」两个字所构成,从其字义上,必须具社会实践(social engagement)的能力,同时兼具创业知识与统合能力。但是,社会实践是社会创业家需要坚守的基本理念,方能真正发挥并保持初心,完成使命并坚持改变,此是社会企业成功的基本。

多伦多大学Rotman School of Management,Roger Martin教授与Skoll Foundation总裁兼首席执行官Sally Osberg认为,社会创业家是具「反思性的实践者」(reflective practitioners),他们在行动中思考,在行动实践中反射正念,关照自身,透过实践不间断地强化理论与实践。他们不仅仅是推动社会改变(social change),也创造一种新的社会平衡(social equilibrium)。与社会服务提供者不同之处在于,社会创业家明确的目标是,永久与有系统化的改变一个悲惨或是不公平的社会状态,与社会倡议者(social advocates)不同,社会创业家透过直接行动,创造产品,服务或是方法去带动与改变状态。诚如Ashoka: Innovators for the Public的创办人Bill Drayton强调,社会创业家不仅是给予帮助,而是改变这个世界。上述概念除了定义社会企业创立的目的,也说明透过改变的行动重要性,其目的并非仅是帮助某个弱势族群,而是透过有计划的策略与规划,改变生态,改变系统。


社会创业家的思维?

因此,想要创立社会企业,成为社会创业家,必须有社会实践的使命感,对社会上不公不义之事,具有想要改变的冲动,甚至会在私人时间,投入社会公益项目,甚或抗争行动,他们了解真正问题之所在,随时思考改变的策略。Ashoka在CHANGEMAKING 101一书中,开宗明义对阅读者询问了五个问题:

一、 你想要改变世界吗?

二、当你看到同样的问题,每天在报纸头条重复出现时,你会疑惑我们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三、 你会不会质疑「这些事情都已经做过了」且已改变的事情,是否可尝试不同的方式?

四、 你会不会去寻找更有效的方法去改变社会?

五、 你受到哪些人启发?

上述提问,呼应Willemijn Verloop(荷兰Social Enterprise NL,国际战争儿童协助组织War Child Nederland 的创立者),在TED演讲中,她提到过于理性的人,通常会依循著固定的规则,因此她引萧伯纳名言提到,社会创业家必须具「非理性(Unreasonable)」的特质,才能驱动自我去改变社会。

哈里•克雷默(Harry Kraemer)教授认为,作为社会创业家与你拥有多少钱,或获得多少则报导无关,重点是以「价值观为基础的领导力」,他提出三项原则:

一、 自我反思:检视目的与动机,自我反思可以帮助你坚持在原初的目的与动机,如果你背离了,自我反思可以帮助你回到原来的轨道。

二、 你不是正在看电影,而是在电影里:透过自我反思,你可以持续提醒自己,这些问题或解决方案不是「那些人」的责任,没有一个组织的人会处理这些事情,你必须自己去做。

三、 真正的谦卑创建合作伙伴关系:你在与你所协助对象的人们、组织与社区合作过程中,要真正的谦卑。真诚的谦卑提醒你,你不必知道所有的答案,而是要意识到你可以从每个与你互动的人身上,学到些事物。


礼运大同篇

社会企业从创业动机之始、产品策略、收益盈余分配,均与传统企业创业不同,社会公义的动机必须反应在执行的每一件策略,每一个服务机制的建构过程,每一样产品的设计思维,不仅是美观、好用与价格,而是其所创造的系统与改变的意义,并时时进行自我反思,保持创业初衷。

礼运大同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其所描述的世界,虽然仅是一种乌托邦想像,却也是社会企业所企及的目标。社会企业不是流行用语,也不是好生意,而是采取更积极的态度与策略,从社会系统架构的根本去解决问题与改变结构,它无法一蹴可及,而需长期投入,更需要从扶持政策中,思考如何真正协助为台湾社会尽一份心力的社会企业,我们期待台湾的社会企业能真正实践,让社会与环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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