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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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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运动的法律、政治、社会及历史层面分析◆文/杨聪荣(台湾师范大学华文系副教授)《交流杂志108年8月号第166期(历史资料)》

  • 更新日期:112-07-11

2019年是香港政权移交后第22个年头,发生了香港前所未有的抗议行动。此行动在方面都突破了过去的纪录,我们要分析此运动,一方面要用过去对于香港的理解,才能了解前因后果;另一方面也要用新的角度,来探索事件可能对未来的影响。

法律层面:被认为夹带与中国大陆的引渡关系

事件开始于一个条例的修正,这个条例是相互法律协助法例,全名是《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Fugitive Offenders and Mutual Legal Assistance in Criminal Matters Legislation (Amendment) Bill 2019),民间及媒体报导俗称「逃犯条例」或是「送中条例」等。「送中条例」这个说法很准确的把香港民众的疑虑表明出来,担心未来中国大陆利用逃犯条例来对付异议分子。民众会这样思考是正常的,在此之前发生的铜锣湾书店事件持续被关切,反映出民众心中的恐惧。

这个提案源自于潘晓颖命案,香港政府要移交此案嫌疑犯陈同佳而启动。港府认为现时香港法律无法向台湾移交疑犯,同时港府宣称原有逃犯移交条例不包括中国大陆及澳门亦是「法律缺陷及漏洞」,因此要一并订定该条例。亲政府政党民建联联同遇害女子母亲举行记者会,促请政府尽快修例以便移交涉案疑犯陈同佳。这个意图自始至终被怀疑,在香港被认为是借口,为要夹带建立香港与中国大陆的引渡关系。

从立法技术来讲,这个条例的修订本身符合一般法律案件的严谨度。移交必须按照「两地同属犯罪」原则,才可以移交,也就是说须在香港也属于犯罪行为,同时必须是在香港刑期7年以上的刑事重罪。问题是,除了谋杀罪以外,7年以上的重罪也涵盖贿赂、欺诈以及非法出入境等30多项罪名。同时依据这个条例的修订,香港政府也可以协助中国大陆冻结罪犯嫌疑人在香港的财产。

这个方案提出来之后并没有得到信任,首先在现行的规范里面,个案是可以处理的,只要经过立法会同意,就可引渡到台湾来,无需其他的修法即可做到。陆委会指出在命案发生后已用尽一切努力,向香港方面提出3次司法请求,包括协助进行取证及台港司法互助协商,港府没有回应。香港政府官员表示,有透过港台协进会和台港策进会提出商讨逃犯移交事项,双方已几次书信往来交流过,但无解决方案提出。

法案最大的问题是在社会不信任。多数反对的香港民众表示,条例的修订会影响香港司法管辖区享有的独立司法权,忧虑中共利用条例涵盖范围罗织罪名,任意拘捕及引渡任何身在香港的人士到中国大陆,令被引渡人士面对无理的长期羁押、刑求、不公平审判及酷刑,使逃犯条例成为政治打压的工具。

与这个条例有关系的外国政府也是同声表示反对。美国、英国、加拿大政府及国际商会、团体也相继表示关切修法,担心修法后将使得相关国家在港国民被移送到人权状况有争议的中国大陆,导致个人人权、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政治层面:政治力量介入要求早日通过

这个法律修正案,一开始提出时就没被看作是一个法律。这个法案最大的特色是向中国大陆、澳门和台湾等司法管辖区移交嫌疑人和进行法律协助。其实如果香港政府在过程中,改为是台湾及香港之间,应该就没有问题。因为在过程中,大律师公会、律师会以及多个宗教团体等,都声明反对修例引渡至中国大陆。简单的说,港府只要同意这次修订不涵盖中国大陆,危机立刻解除。但是此案从头到尾,港府没有考虑过将中港及台港两个层面脱。

各种迹象显示,此一法律案件的提出具有高度的政治动机。草案一开始就是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提出,而不是律政司司长或是保安司司长。法案的公共咨询期间一般都有一个月,这个条例的公共咨询期间缩短到只有20天。5月20日,港府发现立法受到阻挠,要求立法会绕过法案委员会,在6月12日直上大会审议条例。各方面显示有个政治力量要求早日通过。

案件提出来之后就是由香港立法会中的建制派全力护航,香港中联办及国务院办公室先后表达对条例修改的支持,并要求各界支持。高度政治动员的结果,使得港府处理上缺乏转圜余地。中联办曾经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界全力支持香港政府,又呼吁香港建制派进行支持政府的舆论宣传。事件发展过程显示,由香港公务员训练出身的行政长官缺乏政治领导,没有弹性,也无法设置停损,导致事件变得不可收拾。

社会层面:新型态的社会动员方式

此次反送中运动在许多地方都打破过去的纪录。最突出的地方是参加的人数,200万人上街头是个难以想像的数字,香港总人口不过700万,相当于3、4个人就有一位上街头抗议,在当今世界来看都是其他地区难以想像的强度。

从抗议的发生地点来看,香港以外的世界各地,有香港人居住的城市都有同样的游行,根据媒体报导至少超过世界上23个城市,使香港的反送中运动变成一个国际能见度最高的抗议活动。

从香港内部抗议行动的地点来看,也打破了过去的纪录。过去香港的大型抗议活动有特定的模式,最主要都是从铜锣湾的维多利亚公园走到金钟或中环。由于香港政府没有退让的措施,使得这个抗议的运动持续进行,最后就变成遍地开花的形式,从香港到九龙,从九龙到新界。连住宅区的沙田及边界上的上水都成为游行抗议的地点,这样抗议的形式变得无所不在,任何地方都有可能。

从运动的参与者类型来看,也打破过去所有的纪录。刚开始中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支持反送中活动,是其他国家或地区少有的年龄层最低的抗议者,也有银发族集结出来抗议。香港妈妈集结出现街头,成为世界各地媒体捕捉的焦点,全家人一起出动的抗议模式在世界各地来看都是非常奇特的社会运动方式。不同的社会单位集结出来抗议,也是一大特色,有社会福利界、基督徒、法律界、新闻界、教育界。这种全民不同形式的动员方式,显示反送中运动成为全民共识,政府威信荡然无存。

就社会运动号召的形式,用香港本地的说法,这一次的反送中运动是没有大台,也就是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中心。这是一种与过去的社会运动不同型态的示威游行模式,主要是由不同的组织个别出来集结,而且集结是透过网路来号召消息,像是一个快闪活动一样。没有领导中心的群众运动,是这一次香港反送中运动的特性。

这种特性让香港的社会运动达到一个新的里程碑,过去香港曾经为了争取公投的权利,用尽各种方法仍然难以取得。不过如果考虑这一次的反送中运动,任何团体只要能够在网路上号召一批人,可以快速地以示威游行的方式来表达意见。这种方式虽然没办法保证运动的成效,却是成本低而动员快速的街头示威表达意见方式。一旦这样的社会运动表达意见方式发展出来,以后香港要办理社会运动就容易许多。

历史层面:过去累积的不满一次爆发

大部分没有长期关注香港事务的人,不一定会把很多不同的事情连结在一起。不过生活在一个社会环境下,很多事务的关联有先后顺序,互相之间是有影响的。为什么反送中运动有这么大的社会集结力量,其实应该和港府利用法律对付占中九子的宣判,有直接的关系。

占中九子案,是指香港2014年占领中环运动的9名领导人被控公众妨扰罪等相关罪名的案件,9名被告人分别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黄浩铭及李永达。其中占中九子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判囚16个月,其他人多半是判囚8个月,都被认为港府利用司法来对付异议人士。占中九子案在4月宣判,判决结果对于民众的心理有冲击。

时间拉远一点,最近3年发生的民选议员被取消资格的事件,也对于民众心理冲击相当大。世界上很少发生民选出来的议员,仅仅因为更改宣示的誓词就要被取消资格。2016年10月第六届香港立法会举行宣誓仪式,香港政府其后分别就梁颂恒、游蕙祯提交法院,2016年11月宣誓无效并撤销其议员资格。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姚松炎等人则在2017年7月裁决宣誓无效,且自宣誓当日起丧失议员资格。这显示香港的司法机构成为政府打击异议人士的手段,民众对司法独立信心全失。

时间再拉到5年前,正是雨伞革命(Umbrella Revolution)发生的时候,又称占领中环行动(Occupy Central Movement),指2014年9月26日至12月15日在香港发生的一系列争取真普选的公民抗命运动。主要诉求为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回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及2016年立法会选举框架和候选人提名方案、争取行政长官选举的公民提名权,以及废除立法会功能组别。雨伞革命耗了很多社会成本,但是结果一无所获。这件事让很多香港人不满及挫败,将香港所有的问题集中到香港没有民主产生领导人而造成,而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就是中港一国两制的政治结构。雨伞革命的失败让民众不满的能量累积,在这次反送中一次爆发。

这10年之间,发生极大的变化。在10年前,有80%以上是认为一国两制是成功的,认为不成功的只有百分之十几,那时是对一国两制信心的高点。以这个角度来看,当前香港的现象是短时间内碰到强势的中央政权,所激发出来的现象。这个反送中运动在社会动员及集结的形式与过去的社会运动极为不同,创造出一个新的局面,虽然尚未取得具体的运动成果,但是就社会动员而言是具有突破性的,这让香港已经无法回到过去,也让港府的威信全失,行政主导的管制方式将会成为过去,港府未来的局面中很难不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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