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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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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就学送件须知」及「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就学线上申办送件须知」各1份即日起(104.1.13)修正生效

  • 更新日期:109-08-26

一、移民署配合教育部修正「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修正旨揭2种送件须知。
二、旨揭送件须知如附件,亦可至移民署网站(www.immigration.gov.tw)连结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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